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一期石膏销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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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一期石膏销售公开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一期石膏销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能(惠州) (略) ,项目单位为:国能(惠州)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国能(惠州) (略) (略) (略) 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

本次招标为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范围,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石膏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石膏的运输,保证石膏及时拉运,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预计销量:石膏5万吨。

2.1.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1标段

石膏2.5万吨

第2标段

石膏2.5万吨

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销售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

2.1.3服务期:计划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对应年度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至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石膏销售(或处置)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石膏量不低于1.5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1万吨的自有或租赁(必须提供租赁合同)的石膏存储仓库,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图纸、批复、环保备案、照片等)。招标人将对预中标单位实地考察,如与投标资料不符将取消中标资格)。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1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2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8-08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国家能源招标网》招投标系统操作等相关问题请致电客服电话:010-*。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咨询招标人或在系统中提出澄清问题。如需联系项目经理但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电子邮件(评标工作需要可能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7.2项目咨询:李骏飞023-*其他咨询:李 潇02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惠州) (略)

地 址: (略) 大亚湾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宁

电 话:0752-*

电子邮箱:*@*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 (略)

地 址: (略) 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

联 系 人:陈珂

电 话:023-*

电子邮箱:*@*63.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


,广东,惠州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广东公司惠州电厂一期石膏销售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招标人为国能(惠州) (略) ,项目单位为:国能(惠州) (略) ,资金来源为自筹。招标代理机构为国家能源集团 (略)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

2.1.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国能(惠州) (略) (略) (略) 南部的惠州大亚湾石油化学工业园区东区K1地块,原规划建设为4×300MW级燃煤热电联产机组,分两期建设。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

本次招标为一期已建成2×330MW亚临界抽凝式燃煤机组范围,投标人购买招标人发电副产品石膏进行综合利用,并负责石膏的运输,保证石膏及时拉运,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对环境产生污染。

预计销量:石膏5万吨。

2.1.2标段(包)划分:本项目共分二个标段,标段划分情况如下:

第1标段

石膏2.5万吨

第2标段

石膏2.5万吨

此招标量仅为暂定量,实际销售数量以招标人实际可供量为准。

2.1.3服务期:计划于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8月31日,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为准。

2.2 其他: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90天,本项目为资格后审项目,投标时,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正文“3.5资格审查资料”的规定,提供招标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内各条款要求的证明材料。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2021年、2022年对应年度税务机关出具的税收完税证明(至少包括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

【3】业绩要求:2018年5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须至少具有火电厂石膏销售(或处置)的合同业绩2份,且每份合同石膏量不低于1.5万吨。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4】信誉要求:/

【5】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6】其他主要人员要求:/

【7】设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容量不低于1万吨的自有或租赁(必须提供租赁合同)的石膏存储仓库,并附相关证明文件(如产权资料、图纸、批复、环保备案、照片等)。招标人将对预中标单位实地考察,如与投标资料不符将取消中标资格)。

【8】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购标前必须在国家能源集团(http://**)首页网页底部查找“生态协作平台”图标,点击图标跳转至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点击“物资采购”图标,完成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注册,已注册的投标人请勿重复注册。注册方法详见:国家能源集团生态协作平台→帮助中心→“统一客商门户操作手册”。

4.2 购标途径:已完成注册的投标人请登*“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在线完成招标文件的购买。

4.3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3-07-19 16: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3-07-24 16:00:00。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第1包7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第1包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4.5 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6 其他:/

5.招标文件的阅览及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的方式进行招标,投标人必须从“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组件下载”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及相关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投标人自行登录到“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http://**。

2)点击右上方“帮助中心”按钮,下载《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

3)点击右上方“组件下载”按钮,在弹出的页面中下载“国家能源招标网驱动安装包”及“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并安装。

注:本项目招标文件为专用格式,投标人须完成上述操作才可以浏览招标文件。

4)投标人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完成投标文件的编制及本项目的投标,CA数字证书办理流程详见:国家能源招标网首页→帮助中心→“国家能源招标网电子招投标项目数字证书办理流程及须知”。

注:投标人需尽快办理CA数字证书,未办理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认证过期的,将导致后续投标事项无法办理。

5)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进行投标文件的编制。具体操作详见《招投标系统用户手册-电子标(投标人手册)》,其中以下章节为重点章节,请投标人务必详细阅读。

1.1--1.7章节(系统前期准备)

1.9章节 (CA锁绑定)

2.5章节 (文件领取)

2.9章节 (开标大厅)

3.1章节 (安装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3.2章节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08-08 16:00:00(北京时间),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将予以拒收。

6.3 开标地点:通过“国家能源招标网投标人业务系统”公开开标,不举行现场开标仪式。

7.其他

7.1《国家能源招标网》招投标系统操作等相关问题请致电客服电话:010-*。对招标文件有疑问可咨询招标人或在系统中提出澄清问题。如需联系项目经理但电话无人接听时请发电子邮件(评标工作需要可能无法及时接听电话)。

7.2项目咨询:李骏飞023-*其他咨询:李 潇023-*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国家能源招标网(http://**)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国能(惠州) (略)

地 址: (略) 大亚湾石化大道中滨海十二路8号

邮 编:*

联 系 人:李宁

电 话:0752-*

电子邮箱:*@*eic.com

招标代理机构:国家能源集团 (略)

地 址: (略) 渝中区瑞天路56-3号企业天地5号办公楼21层

邮 编:*

联 系 人:陈珂

电 话:023-*

电子邮箱:*@*63.com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电话:010-*

国家能源招标网客服工作时间:8:30-12:00;13:30-17:00(法定工作日)

国家能源招标网登录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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