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二局华东分公司徐汇乔高综合体发开项目三期1#2#地块项目水泥砖采购招标
中建二局华东分公司徐汇乔高综合体发开项目三期1#2#地块项目水泥砖采购招标
招标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项目徐汇乔高综合体发开项目三期(1#2#地块)项目水泥砖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及洽谈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徐汇乔高综合体发开项目三期(1#2#地块)项目上水泥砖供应。
1.3工程地点:徐汇区虹梅路街道 东至保留企业,南至漕宝路,西至保留企业、苍梧路,北至田林路。
1.4工程简介:徐汇乔高综合体开发项目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
1.5招标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增值税税率 | 综合 单价 | m3≈块 |
1 | 混凝土实心砖 | 240*115*42 | m3 | 2500 | 1立方≈863块 | |||
2 | 混凝土实心砖 | 190*90*42 | m3 | 300 | 1立方≈1392块 | |||
3 | 混凝土实心砖 | 240*115*90 | m3 | 300 | 1立方≈402块 | |||
4 | 混凝土实心砖 | 190*90*90 | m3 | 300 | 1立方≈650块 | |||
5 | 混凝土实心砖 | 240*200*100 | m3 | 300 | 1立方≈203块 | |||
6 | 多孔砖(两孔) | 390*190*190 | m3 | 450 | 1立方≈71块 | |||
7 | 多孔砖(四孔) | 390*190*190 | m3 | 400 | 1立方≈71块 | |||
8 | 多孔砖(八孔) | 240*115*90 | m3 | 400 | 1立方≈402块 | |||
9 | 多孔砖(六孔) | 190*90*90 | m3 | 350 | 1立方≈650块 |
二、投标人资格
2.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建 (略) 华东分 (略)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4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与中国建 (略) 华东分公司合作过、接受商票(含业主商票)、抵房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7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8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2.9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六、结算方式
6.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每月15日左右对完账并办理当月结算
6.1.1预付款:本合同 无预付款。
6.1.2支付条件:合同签订后第四个月月底支付第一个月已确认供货额的 60%,第五个月月底支付第二个月已确认供货额的 60%,以此类推,工程整体封顶后次月付至总供货额的 7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使用后次月付至总供货额的 85%,尾款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办理总结算且经需 (略) 及上海事业部商务部会签审批后6个月内付清,结算前*方应向*方开出累计 100%增值税专用发票。
6.2双方每月15号进行对账。投标方每月上报完毕,经招标方审核后开具《分包月度结算表》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当月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6.3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是指双方依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招标方确认合格的投标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得出的月度结算。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完工结算原则上为各月度结算价款的累计结果,依据分包完工 (略) 经管部审核后作为最终的结算额。
6.4投标方不及时递交完整的月度结算资料所造成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所带来的影响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七、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7.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
7.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7.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7.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7.4 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7.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7.6 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7.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八、招标文件获取
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自行在云筑网平台(http://**)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九、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
十一、报价清单: 详见报价单(附件)
十二、联系方式报价清单:
招标负责人:刘佳鹤联系方式:*
中国建 (略)
2023年7月14日
招标公告
为满足我单位生产经营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我单位项目徐汇乔高综合体发开项目三期(1#2#地块)项目水泥砖采购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诚邀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单位参加投标及洽谈合作事宜。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供应商。
1.2招标范围:徐汇乔高综合体发开项目三期(1#2#地块)项目上水泥砖供应。
1.3工程地点:徐汇区虹梅路街道 东至保留企业,南至漕宝路,西至保留企业、苍梧路,北至田林路。
1.4工程简介:徐汇乔高综合体开发项目建筑面积11.*万平方米。
1.5招标清单:
序号 | 材料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不含税单价 | 增值税税率 | 综合 单价 | m3≈块 |
1 | 混凝土实心砖 | 240*115*42 | m3 | 2500 | 1立方≈863块 | |||
2 | 混凝土实心砖 | 190*90*42 | m3 | 300 | 1立方≈1392块 | |||
3 | 混凝土实心砖 | 240*115*90 | m3 | 300 | 1立方≈402块 | |||
4 | 混凝土实心砖 | 190*90*90 | m3 | 300 | 1立方≈650块 | |||
5 | 混凝土实心砖 | 240*200*100 | m3 | 300 | 1立方≈203块 | |||
6 | 多孔砖(两孔) | 390*190*190 | m3 | 450 | 1立方≈71块 | |||
7 | 多孔砖(四孔) | 390*190*190 | m3 | 400 | 1立方≈71块 | |||
8 | 多孔砖(八孔) | 240*115*90 | m3 | 400 | 1立方≈402块 | |||
9 | 多孔砖(六孔) | 190*90*90 | m3 | 350 | 1立方≈650块 |
二、投标人资格
2.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订立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2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3在国家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建 (略) 华东分 (略) 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2.4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
2.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6与中国建 (略) 华东分公司合作过、接受商票(含业主商票)、抵房支付的单位同等价格下,优先中标。
2.7在报名截止后,供方云筑网企业信息中显示的企业联系人须为自然联系人且不同人名须不同联系方式,不可一致。
2.8如投标供方不满足以上任一要求,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视为无效投标。
2.9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本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三、招标原则
3.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3.2 由评标专家成员组成评标委员会,线上评标。
3.3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
四、定标原则
4.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条件下综合价格最低者中标(税率相同);
4.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4.3报价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完工,由此产生的价格波动因素由投标单位综合考虑,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5.1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质量标准。
5.2必须符合现行国标要求,并提供材质证明、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质量文件。
六、结算方式
6.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每月15日左右对完账并办理当月结算
6.1.1预付款:本合同 无预付款。
6.1.2支付条件:合同签订后第四个月月底支付第一个月已确认供货额的 60%,第五个月月底支付第二个月已确认供货额的 60%,以此类推,工程整体封顶后次月付至总供货额的 70%,工程竣工验收通过且交付使用后次月付至总供货额的 85%,尾款在工程竣工验收通过后双方办理总结算且经需 (略) 及上海事业部商务部会签审批后6个月内付清,结算前*方应向*方开出累计 100%增值税专用发票。
6.2双方每月15号进行对账。投标方每月上报完毕,经招标方审核后开具《分包月度结算表》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当月支付分包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6.3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采取月度结算方式,月度结算是指双方依据合同计价原则,根据招标方确认合格的投标方当月完成的工程量,经双方核对后共同确认得出的月度结算。经双方共同确认的月度结算,必须由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人签字且加盖公章后方为有效的月度结算。完工结算原则上为各月度结算价款的累计结果,依据分包完工 (略) 经管部审核后作为最终的结算额。
6.4投标方不及时递交完整的月度结算资料所造成的工程款延期支付所带来的影响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七、投标注意事项(特别提醒投标人注意)
7.1本招标结算方式为:
7.1 严禁投标人向参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人员行贿,使其泄露一切与招标、评标工作的有关信息。
7.2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严禁相互串通、结盟,损害招标的公正性和竞争性,或以任何其它方式影响其他投标人参与正当投标。
7.3 如发现投标人有上述不正当竞争行为,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招标人保留追究相关单位或人士责任的权利。并永久清除出合格供方。
7.4 本投标通过网络报价,所有参与投标报价的单位都被视为其认可:“该网络行为是合法、安全、有效的”。任何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其投标文件内容的合法、有效性。
7.5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内容有疑问的,通过该网络进行公开互动质疑、答疑。
7.6 场地基本条件:本次招标的项目、地点已经在招标公告中明示。投标单位需要对场地、运输路线进行考察的,自行解决。中标单位不得以场地、运输条件等原因变更任何投标内容。
7.8特别提示:严禁围标、串标行为,有关联的企业,只允许一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两家(含两家)以上同时报名参加本次招、投标的,视为涉嫌围标,公司将对涉事企业做12个月禁止投标的处罚。
八、招标文件获取
采用网络招标形式,投标方需自行在云筑网平台(http://**)进行报名,经资格审查入围的供应商(以招标人网络通知为准),可直接登录中国建筑集中采购网络交易投标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九、开标时间:见招标文件
十、报名截止时间:以云筑网平台公布的时间为准
十一、报价清单: 详见报价单(附件)
十二、联系方式报价清单:
招标负责人:刘佳鹤联系方式:*
中国建 (略)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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