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中交路建辛四路项目泡花碱采购询价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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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线报价网址:htt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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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交路建辛四路项目泡花碱采购询价通知
项目概况:
(略) 北京亦庄新城辛四路(同义路--四风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对 水玻璃 进行询价,请贵公司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并根据材料清单提供报价,我方将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服务最优、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单位。
一、工程概况(项目简介)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略) 亦庄新城,工程计划工期 491 日历天。
包含:辛四路(3+850-4+250)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图纸范围内所有道路工程、电力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仅包含管道预埋包封及手孔井)、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附属工程、管线保护等全部工作。
1.工程名称:北京亦庄新城辛四路(同义路--四风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
2.供货地点: (略) 大兴区亦庄辛四路与四支路交叉口(小周易村南口)
3.供货内容:(详见材料清单)
4.交货期:
本材料交货期暂定2023年 7月至2023年10月;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经理部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209-2008《工业硅酸钠》,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JGJ/T 211-2010《建筑工程水泥-水玻璃双液注浆技术规程》。
6.质保期: 6 个月。
7.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批量生产合格证;
(2)必须为环保达标企业;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验收和计价方式
(1)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方按照 1. (1.检斤(过磅);2.检尺计量;3.按件清点)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2)*方如现场数量验收后,临时要求对物资进行其他方式的数量验收,*方应配合*方。
(3)结算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允修改。
9.结算与支付
9.1结算
按月结算,**双方以每月10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30日内按照送货单、过磅单、验收单等核对合格物资数量并办理结算。
*方均需要先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取得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或13%,一票制。
9.2支付
9.2.1本合同无预付款。
月度结算款:在*方收到增值税发票经验票有效后的30内,*方应向*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 100 。
最终结算:*方全部供货完毕、物资验收合格且无质量或其他等瑕疵或争议,**双方于 1 月内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后 30 日内*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9.2.2*方以以下第 ① 种形式向*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①现金电汇/网银支付;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 如6个月银行承兑 ;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网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具体指: (如20%电汇,80%银行承兑、供应链票据)。
9.2.3*方支付形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方有权拒绝。但*方接受票据或金融产品的,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变更了支付形式,*方无权要求*方补偿贴息等费用。
9.2.4*方应在*方支付每笔款项前,向*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是*方支付*方本合同项下每笔款项的前提条件之一。*方未先提供对应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付款条件不成就,*方无付款义务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9.2.5如遇特殊情况,业主计量款未到位,付款时间延长,待业主计量款到位后,*方提供符合*方财会部要求的足额发票后予以支付,*方延期支付的各种款项不计利息,*方不得以付款延后而影响供应。
二、询价小组组成情况
组长:聂嘉良
成员:吴佳祺、薛树亮
三、报价函的提交:
1.报价资料的组成:
报价人编制的报价函,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1.投标人按照包件及交货地点自行测量运距,依据当地运价合理计算运费。
2.交货期:预计从2023年7月开始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3.到场卸车费用由*方承担。
五、评标方式:
保质保量的条件下,价格最低者确定中标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清槐
联系电话:*
后附:报价格式
(略)
北京亦庄新城辛四路(同义路--四风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经理部
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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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略) 北京亦庄新城辛四路(同义路--四风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施工,对 水玻璃 进行询价,请贵公司仔细阅读以下事项,并根据材料清单提供报价,我方将以质量符合规定要求,服务最优、价格最低的原则确定供应单位。
一、工程概况(项目简介)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略) 亦庄新城,工程计划工期 491 日历天。
包含:辛四路(3+850-4+250)新建道路工程项目图纸范围内所有道路工程、电力隧道工程、桥梁工程、照明工程(仅包含管道预埋包封及手孔井)、雨水工程、污水工程、附属工程、管线保护等全部工作。
1.工程名称:北京亦庄新城辛四路(同义路--四风路)新建道路工程项目
2.供货地点: (略) 大兴区亦庄辛四路与四支路交叉口(小周易村南口)
3.供货内容:(详见材料清单)
4.交货期:
本材料交货期暂定2023年 7月至2023年10月;具体交货时间以项目经理部正式书面通知为准。
5.质量要求:
本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T4209-2008《工业硅酸钠》,行业相关专业的安全和质量标准JGJ/T 211-2010《建筑工程水泥-水玻璃双液注浆技术规程》。
6.质保期: 6 个月。
7.报价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具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批量生产合格证;
(2)必须为环保达标企业;
(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8.验收和计价方式
(1)物资运输至约定地点后,*方按照 1. (1.检斤(过磅);2.检尺计量;3.按件清点)方式进行数量验收,验收结果经**双方或双方委托人现场共同签字确认。
(2)*方如现场数量验收后,临时要求对物资进行其他方式的数量验收,*方应配合*方。
(3)结算价为固定单价,合同执行过程中单价不允修改。
9.结算与支付
9.1结算
按月结算,**双方以每月10日至次月1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在每个结算周期届满后30日内按照送货单、过磅单、验收单等核对合格物资数量并办理结算。
*方均需要先提供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发票取得要求: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3%或13%,一票制。
9.2支付
9.2.1本合同无预付款。
月度结算款:在*方收到增值税发票经验票有效后的30内,*方应向*方支付当期结算货款总额的百分之 100 。
最终结算:*方全部供货完毕、物资验收合格且无质量或其他等瑕疵或争议,**双方于 1 月内办理最终结算,最终结算后 30 日内*方支付至结算价款的100%。
9.2.2*方以以下第 ① 种形式向*方支付本合同项下的款项:
①现金电汇/网银支付;②票据支付(银行承兑、商业承兑、供应链金融等金融产品),具体指: 如6个月银行承兑 ;③混合支付(现金电汇/网银、票据、保理等金融产品的组合),具体指: (如20%电汇,80%银行承兑、供应链票据)。
9.2.3*方支付形式不符合合同约定的,*方有权拒绝。但*方接受票据或金融产品的,视为双方达成一致变更了支付形式,*方无权要求*方补偿贴息等费用。
9.2.4*方应在*方支付每笔款项前,向*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方提供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等额有效发票,是*方支付*方本合同项下每笔款项的前提条件之一。*方未先提供对应的发票或提供的发票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视为付款条件不成就,*方无付款义务且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9.2.5如遇特殊情况,业主计量款未到位,付款时间延长,待业主计量款到位后,*方提供符合*方财会部要求的足额发票后予以支付,*方延期支付的各种款项不计利息,*方不得以付款延后而影响供应。
二、询价小组组成情况
组长:聂嘉良
成员:吴佳祺、薛树亮
三、报价函的提交:
1.报价资料的组成:
报价人编制的报价函,应包括以下各项内容:
(二)物资需求一览表
1.投标人按照包件及交货地点自行测量运距,依据当地运价合理计算运费。
2.交货期:预计从2023年7月开始根据实际项目需求计划进货。
3.到场卸车费用由*方承担。
五、评标方式:
保质保量的条件下,价格最低者确定中标人。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清槐
联系电话:*
后附:报价格式
(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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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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