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 ||
行政区域 | 兴安盟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0日 11:2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内蒙古鸿信 (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内蒙古鸿信 (略) | ||
预算金额 | ¥7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乔扬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恩和其其格 04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鸿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东大街与五一北大路交汇处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乔扬*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公告】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docx |
项目概况
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鸿信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3-013-CS
项目名称: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 | * |
2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 | * |
3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 | * |
4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 | * |
5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 | * |
6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 (略) 、 (略) 关系,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鸿信 (略)
方式: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内蒙古鸿信 (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鸿信 (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鸿信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联系方式:恩和其其格 0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鸿信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东大街与五一北大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乔扬*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乔扬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技术管理咨询服务 | ||
采购单位 | 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 ||
行政区域 | 兴安盟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0日 11:27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0日至2023年07月27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4:3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内蒙古鸿信 (略)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 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内蒙古鸿信 (略) | ||
预算金额 | ¥7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乔扬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 ||
采购单位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恩和其其格 048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内蒙古鸿信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东大街与五一北大路交汇处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乔扬* | ||
附件: | |||
附件1 | 【磋商公告】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docx |
项目概况
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内蒙古鸿信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XZB2023-013-CS
项目名称: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包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1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 | * |
2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 | * |
3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 | * |
4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 | * |
5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 | * |
6 | 2023年重点绩效评价及监控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附件 | *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参与的供应商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2)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查询结果。(3)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4)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 (略) 、 (略) 关系,不得参与本项目同一个标段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0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内蒙古鸿信 (略)
方式:由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合格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内蒙古鸿信 (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鸿信 (略)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内蒙古鸿信 (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内蒙古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兴安盟财政绩效评价中心
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联系方式:恩和其其格 04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鸿信 (略)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兴安 (略) 罕山东大街与五一北大路交汇处
联系方式:乔扬*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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