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经济统计工作辅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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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经济统计工作辅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经济统计工作辅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略) (略) 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询价 (略) 南沙区横沥镇经济统计工作辅助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前来参与报价。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服务类, (略) 南沙区横沥镇经济统计工作辅助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金额为最高限价63万元,服务期限1年。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GDGCZB-2023-B0015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沙区横沥镇经济统计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63万元。

5.采购需求:详情请看项目需求书。

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合同期限:1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可提供书面声明。)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可提供书面声明。)

⑤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提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上述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文件获取方式

1.询价文件获取: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18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凡有意参与的潜在申请人,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908号1901房(华师地铁站B出口)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文件的购买。

购买文件须携带材料:

(1)标书费汇款凭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购买标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原件。

(6)申请人资格要求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及信用中国截图等)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文件登记表格式、第二十二条资格文件要求可以在 (略) 官网(http://**)下载中心下载。2.免责声明: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略) 官网(http://**)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3.询价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询价文件费用收取方式:对公账号汇款(银行电汇、网银支付),对公账号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

汇款信息:

收款人: (略)

开户行:民生银行新城支行

账号:*

发票信息:统一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发送至申请人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的联系人邮箱。

5.购买文件联系人:吴工;电话:020-*;邮箱:*@*26.com

四、递交文件截至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和递交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 开启时间和地点:2023年07月2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908号1901房(华师地铁站B出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908号1901房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

传真:020-*

邮箱:*@*26.com

(略)


发布时间:2023-07-13 次

广州市南沙区横沥镇经济统计工作辅助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采购公告

(略) (略) 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的委托,采用询价 (略) 南沙区横沥镇经济统计工作辅助服务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前来参与报价。

项目概况:本项目属于服务类, (略) 南沙区横沥镇经济统计工作辅助服务项目。项目采购金额为最高限价63万元,服务期限1年。

一、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编号:GDGCZB-2023-B0015

2.采购项目名称: (略) 南沙区横沥镇经济统计工作辅助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63万元。

5.采购需求:详情请看项目需求书。

6.联合体: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7.合同期限:1年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①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近半年内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可提供书面声明。)

③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④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凭证和缴纳社保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依法免缴社保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免缴社保,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文件。可提供书面声明。)

⑤ 参加招标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

2.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提交投标文件当日在上述网站对供应商进行信用信息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4.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文件获取方式

1.询价文件获取:2023年07月14日至2023年07月18日,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包括法定工休日、法定节假日)。凡有意参与的潜在申请人,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908号1901房(华师地铁站B出口)来完成项目的报名及文件的购买。

购买文件须携带材料:

(1)标书费汇款凭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购买标书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

(5)文件登记表(加盖公章)原件。

(6)申请人资格要求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及信用中国截图等)

注: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购买文件登记表格式、第二十二条资格文件要求可以在 (略) 官网(http://**)下载中心下载。2.免责声明: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略) 官网(http://**)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3.询价文件每包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询价文件费用收取方式:对公账号汇款(银行电汇、网银支付),对公账号汇款请注明“项目编号”。

汇款信息:

收款人: (略)

开户行:民生银行新城支行

账号:*

发票信息:统一开具电子增值税普通发票发送至申请人购买文件登记表填写的联系人邮箱。

5.购买文件联系人:吴工;电话:020-*;邮箱:*@*26.com

四、递交文件截至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7月2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询价地点。恕不接受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和递交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本次询价采购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2. 开启时间和地点:2023年07月20日下午14:00(北京时间),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908号1901房(华师地铁站B出口)。

五、公告期限:

自本询价公告发出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 (略) 南沙区横沥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李小姐

电话:020-*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天河区天河北路908号1901房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工

电话:020-*

传真:020-*

邮箱:*@*26.com

(略)


发布时间:2023-07-1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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