荆门市圣境山体育公园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荆门市圣境山体育公园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圣境山体育公园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 (略) ( (略) 东宝区泉口路附12号飞扬新安里2栋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ZFCGDX-2023-077
2、项目名称: (略) 圣境山体育公园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不超过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收费标准的50%
5、采购需求: (略) 圣境山体育公园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政府结算审计完成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1日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东宝区泉口路附12号飞扬新安里2栋9号;
3、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近6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人员花名册、缴费发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发票或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银行扣税的回单)、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中小企业声明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无违法记录声明复印件前来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东宝区公众信息网(http://**)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D3二楼
联系方式:0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绪 (略)
地 址: (略) 东宝区泉口路附12号飞扬新安里2栋9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电 话:*
项目概况
(略) 圣境山体育公园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大绪 (略) ( (略) 东宝区泉口路附12号飞扬新安里2栋9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MZFCGDX-2023-077
2、项目名称: (略) 圣境山体育公园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最高限价:不超过鄂价工服规(2012)149号文收费标准的50%
5、采购需求: (略) 圣境山体育公园项目跟踪造价咨询服务,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政府结算审计完成止。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9、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0、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1、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1日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东宝区泉口路附12号飞扬新安里2栋9号;
3、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携带营业执照、近6个月社保证明(社保人员花名册、缴费发票或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近6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缴税发票或税收部门出具的证明或银行扣税的回单)、2021年或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中小企业声明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截图、无违法记录声明复印件前来获取采购文件;
4、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4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 (略) 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 (略) 长宁大道与泉口路交汇处银河大厦1栋6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在东宝区公众信息网(http://**)上发布。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北 (略)
地 址: (略) 东宝区长兴大道9号D3二楼
联系方式:07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绪 (略)
地 址: (略) 东宝区泉口路附12号飞扬新安里2栋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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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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