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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局关于2024年重大节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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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局关于2024年重大节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2024年重大节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略) 交通局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安排,拟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重大节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人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2024年重大节日服务

(略) 交通局

31.5

服务期1年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

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磋商有关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自然日。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31日。

(三)报名地点: (略) 交通局1005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 月31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 月31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交通局1005室。

五、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4.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交通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

6.询价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交通局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

传 真:023-*

地 址: (略) 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重庆市交通局关于2024年重大节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的公告

(略) 交通局根据全年工作计划安排,拟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对“重大节日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竞争性磋商内容

项目名称

采购人

最高限价

(万元)

备注

2024年重大节日服务

(略) 交通局

31.5

服务期1年

二、资金来源

财政预算资金。

三、供应商资格

竞争性磋商响应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或者货物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竞争性磋商有关说明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个自然日。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报名期限:2023年7月21日-2023年7月31日。

(三)报名地点: (略) 交通局1005室。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 月31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五)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3年7 月31日北京时间下午14:30。

(六)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略) 交通局1005室。

五、其它有关规定

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 (略) ,都不得在同一包的采购活动中同时参与磋商,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响应。

4.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交通网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5.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恕不接收。

6.询价费用: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磋商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交通局

联系人:吴老师

电 话:023-*

传 真:023-*

地 址: (略) 渝北区龙溪红锦大道2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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