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翔包装2023年卷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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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翔包装2023年卷钉招标公告

龙翔包装2023年卷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HWZB*】

一、招标人:哈尔滨 (略)

二、项目名称:龙翔包装2023年卷钉采购

三、招标内容: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标准


1

卷钉

32mm

*

国标



2

卷钉

57mm

*

国标



3

卷钉

75mm

*

国标



4

卷钉

100mm

*

国标



5

卷钉

130mm

*

国标



合计




*



四、投标人要求:

(一)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二)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供货能力: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保证交货期限;

(四)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付;

(五)付款条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付款条件;

(六)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单位须知及要求

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10000元(*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6:00前。

3)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缴纳,不收承兑汇票。电汇(以单位账户)的方式缴纳。

全称:哈尔滨东轻龙翔包装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 (略) 哈尔滨平房支行

账号:*08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3评委会认为投标单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及处罚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存在以上行为,首先扣除投标保证金,向投标人提出警告,情景严重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允许在中铝集团所属企业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4、对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处罚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需扣除投标保证金,如招标人没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情况对投标人进行处罚,罚金不超出投标总额2%。如投标人拒绝缴纳罚金,招标人视情况可将投标人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允许在中铝集团所属企业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5、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投标有效期:90天

五、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六、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信息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投标地点:哈尔滨 (略) 营销部

地址: (略) 平房区新疆三道街11号

邮编:*

联系人:吴永平、徐伟

联系电话:0451-*

邮箱:*@*63.com

八、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龙翔包装2023年卷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HWZB*】

一、招标人:哈尔滨 (略)

二、项目名称:龙翔包装2023年卷钉采购

三、招标内容:

序号

品名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质量标准


1

卷钉

32mm

*

国标



2

卷钉

57mm

*

国标



3

卷钉

75mm

*

国标



4

卷钉

100mm

*

国标



5

卷钉

130mm

*

国标



合计




*



四、投标人要求:

(一)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签订和履行合同能力的企业;

(二)质量要求:产品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三)供货能力:按招标人要求保质保量、保证交货期限;

(四)投标保证金:按招标文件要求交付;

(五)付款条件: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载明的付款条件;

(六)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2、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投标单位须知及要求

1、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及缴纳方式

1)投标保证金缴纳金额:人民币10000元(*万元整)。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3年7月27日16:00前。

3)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方式缴纳,不收承兑汇票。电汇(以单位账户)的方式缴纳。

全称:哈尔滨东轻龙翔包装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 (略) 哈尔滨平房支行

账号:*08

2、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投标人不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3)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4.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4.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4.3评委会认为投标单位存在围标、串标行为的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3、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及处罚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标工作。如存在以上行为,首先扣除投标保证金,向投标人提出警告,情景严重的将被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允许在中铝集团所属企业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4、对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处罚

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需扣除投标保证金,如招标人没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视情况对投标人进行处罚,罚金不超出投标总额2%。如投标人拒绝缴纳罚金,招标人视情况可将投标人列入黑名单,三年之内不允许在中铝集团所属企业内参与招投标活动。

5、签订合同

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6、投标有效期:90天

五、资格审查方式:

后审,在评标时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六、报名应提交的资料:

1、投标人报名时提供企业营业执照(通过年检)、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企业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书、授权代表身份证等的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企业公章。

2、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打印的信息报告,并加盖企业公章。

七、投标地点:哈尔滨 (略) 营销部

地址: (略) 平房区新疆三道街11号

邮编:*

联系人:吴永平、徐伟

联系电话:0451-*

邮箱:*@*63.com

八、报名及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上午1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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