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河南清能公司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及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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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河南清能公司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及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招标

(略) 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及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7-2-253)

1. 招标条件

(略) 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及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河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一:华 (略) 计划开发总容量约为100MWp(招标人不保证协议有效期内最终实施总容量,具体项目视招标人项目立项情况确定)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龙安分布式光伏、灵宝分布式光伏、省直公共机关分布式光伏项目等,接入方式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所在 (略) 各市县,利用当地现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单个光伏电站计划工期不超过90天。 本次对上述光伏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框架招标。

项目二: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100兆瓦)是由华 (略) 投资建设的大型光伏电站,本项 (略) (略) 龙安区境内,光伏站址东南 (略) 城区直线距离约22km,西南方向距离龙安区城约29km,平均海拔高度约275m,光伏电站交流侧容量约为100MW。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224亩,共32 个光伏子方阵,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置1台100MVA升压变压器,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送出线路采用一回220kV线路送至珍珠泉220kV变电站。

2.2 服务地点: (略) 县、 (略) 龙安区。

2.3 采购内容:

项目一:本次 (略) 清能公司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 (略) 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服务内容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等各阶段造价咨询工作,包括协助审核设计概算,编制项目管理概算(若有),工程量清单审核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配合招标方开展招标工作,配合招标方商务谈判,工程进度款审核支付,编制或核实各项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审核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书,编制财务决算报告,配合工程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等。

项目二:本次招标为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服务对象为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服务内容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等各阶段的所有造价咨询工作,包括协助审核设计概算,编制项目管理概算,工程量清单审核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配合招标方开展招标工作,配合招标方商务谈判,编制用款计划,工程进度款审核支付,编制或核实各项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审核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书,编制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财务决算报告,配合工程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等。

2.4 服 务 期:

项目一: (略) 清能公司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框架合同采用“统招分签”方式,框架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单个项目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投标人需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

项目二: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8个月(生效时间以收到招标方入场通知函为准),投标人需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2.5. (略) 清能公司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适用于招标人及下属各单位分布式光伏项目,各单位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项目立项情况按框架合同与投标人另签订具体项目合同。鉴于本项目系招标人统一招标,中标单位中标后,项目一由招 (略) 根据框架合同与中标单位分别签署具体合同。中标单位明确知悉且同意:本项目中标后,中标方在与任一 (略) 履约过程中如出现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情形发生的,则在本次统一招标中招标 (略) 均有权利与中标单位解约,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略) 清能公司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本次招标容量约为100MWp,因政策等因素影响,招标人不保障合同有效期内全部兑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3项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

(2)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应至少担任过3项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竣工结算报告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27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 (略) 清能公司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及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河南分公司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正光北街40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504

电子邮件:*@*63.com

,河南,龙安区

(略) 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及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3-07-2-253)

1. 招标条件

(略) 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及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略) 河南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项目一:华 (略) 计划开发总容量约为100MWp(招标人不保证协议有效期内最终实施总容量,具体项目视招标人项目立项情况确定)的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包含但不限于龙安分布式光伏、灵宝分布式光伏、省直公共机关分布式光伏项目等,接入方式主要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项目所在 (略) 各市县,利用当地现有屋顶建设分布式光伏电站,单个光伏电站计划工期不超过90天。 本次对上述光伏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进行框架招标。

项目二: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100兆瓦)是由华 (略) 投资建设的大型光伏电站,本项 (略) (略) 龙安区境内,光伏站址东南 (略) 城区直线距离约22km,西南方向距离龙安区城约29km,平均海拔高度约275m,光伏电站交流侧容量约为100MW。项目总用地面积约为3224亩,共32 个光伏子方阵,新建一座220kV升压站,配置1台100MVA升压变压器,主接线采用单母线接线。送出线路采用一回220kV线路送至珍珠泉220kV变电站。

2.2 服务地点: (略) 县、 (略) 龙安区。

2.3 采购内容:

项目一:本次 (略) 清能公司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 (略) 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服务内容为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等各阶段造价咨询工作,包括协助审核设计概算,编制项目管理概算(若有),工程量清单审核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配合招标方开展招标工作,配合招标方商务谈判,工程进度款审核支付,编制或核实各项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审核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书,编制财务决算报告,配合工程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等。

项目二:本次招标为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招标,服务对象为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服务内容为工程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招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决)算阶段等各阶段的所有造价咨询工作,包括协助审核设计概算,编制项目管理概算,工程量清单审核及招标控制价编制,配合招标方开展招标工作,配合招标方商务谈判,编制用款计划,工程进度款审核支付,编制或核实各项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审核工程结算,编制工程结算书,编制工程竣工决算,编制财务决算报告,配合工程审计及财务决算审计等。

2.4 服 务 期:

项目一: (略) 清能公司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框架合同采用“统招分签”方式,框架合同有效期为合同签订后一年。单个项目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后6个月,投标人需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

项目二:华能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服务期为合同签订生效后18个月(生效时间以收到招标方入场通知函为准),投标人需完成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

2.5其他需要说明内容:

2.5. (略) 清能公司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造价咨询服务适用于招标人及下属各单位分布式光伏项目,各单位分布式光伏项目根据项目立项情况按框架合同与投标人另签订具体项目合同。鉴于本项目系招标人统一招标,中标单位中标后,项目一由招 (略) 根据框架合同与中标单位分别签署具体合同。中标单位明确知悉且同意:本项目中标后,中标方在与任一 (略) 履约过程中如出现因中标方原因导致合同解除情形发生的,则在本次统一招标中招标 (略) 均有权利与中标单位解约,且不承担任何责任。

2.5. (略) 清能公司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本次招标容量约为100MWp,因政策等因素影响,招标人不保障合同有效期内全部兑现。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独立承担3项10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

(2)项目负责人须持有有效的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且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提供职称证书扫描件),应至少担任过3项50MW及以上光伏发电工程项目造价咨询服务的项目负责人(提供竣工结算报告扫描件)。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3年07月22日09时00分起至2023年07月27日17时00分止。

获取方式:

4.1 下载安装投标管家:投标人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首页(http://**)“服务中心-->下载专区”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

4.2 购买:在招标文件发售期内线上购买招标文件。登录投标管家,选择参与的项目购买文件。

4.3 联系人: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页面务必填写本次投标的业务联系人,在发标、澄清、评标期间等环节的通知,将以短信形式发送到该联系人手机上。

4.4 下载: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点击“招标文件-->文件下载”,在点击确认下载后便可获得招标文件。

4.5 客服电话400-010-1086。

4.6 招标文件费:

标段" (略) 清能公司所属分布式光伏项目及龙安区“光伏+生态建设”综合能源创新示范项目一期工程造价咨询技术服务标段包1"售价:0元。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

5.2 递交方式:通过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智能招评标系统投标管家递交文件。

6. 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时00分

开标地点: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到开标时间后,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上集中解密。递交过程记录在案,以存档备查。

7. 其他

7.1 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在 (略) 电子商务平台http://**)发布。因轻信其他组织、个人或媒介提供的信息而造成的损失,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7.2注册、登录

7.2.1. 本项目采用线上招标,投标人须访问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交费、下载文件等有关操作,采用以下2种方式登录:

(1)使用“中招互连”手机APP扫描投标管家的二维码登录;

(2)直接通过用户名、密码登录。

7.3 CA证书办理及驱动下载

CA证书用于确保招标投标过程文件合法性及投标文件保密性。没有办理 CA证书,将无法加解密投标文件,也无法参加网上开标。

投标单位须凭“中招互连”APP办理CA证书相关事宜。如未安装“中招互连”APP,请在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服务中心-->下载专区”,先下载并安装投标管家;安装完毕后打开投标管家,在页面右下角点击立即开通。使用手机扫码下载、注册“中招互连”APP,并自助办理CA证书。根据提示即可在线办理相关事宜。扫码签章、扫码加密等所有流程全部使用中招互连APP操作。如有问题,请联系客服电话:*。

7.4 投标文件的递交注意事项

7.4.1.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略) 电子商务平台将予以拒收。

7.4.2.投标人请于递交截止时间前登录投标管家,进入投标文件递交页面进行相关操作。投标人的电脑和网络环境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自行准备。

7.4.3.投标文件递交(提交)的截止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者未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招标人不予受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上传投标文件失败负责。

温馨提示:为避免大量投标人同一时间内上传投标文件造成系统拥堵,保证投标文件成功上传指定信息平台,建议投标人至少提前2天开始上传,确保上传成功。

8. 监督部门

企业管理与法律合规部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河南分公司

地 址: (略) 郑东新区正光北街40号

联 系 人:宋先生

电 话:0371-*

电子邮件:*@*q.com

招标代理机构: (略) (略)

地 址: (略) 昌平区北七家镇七北路10号

联 系 人:孟先生

电 话:400-010-1086转8504

电子邮件:*@*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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