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高铁新城项目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南通高铁新城项目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一、招标条件
南通高铁新城项目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由 (略) (略) 为建设主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通高铁新城项目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通州区平潮镇
2.3项目预算/限价:17万元
2.4服务内容:
(1)*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年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1 年版) (略) 实施细则(2023)》及国家相关其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协助*方对规划区内的系列规划设计成果进行研讨、剖析,并立足技术层面提供专业意见,为*方下步工作提供重要参照。
(2)成立工作小组,由*方公司骨干员工牵头,并派一名驻地技术人员(需从事建筑、景观、规划类相关工作满两年)融入*方日常工作。聚焦*方工作重点,立足项目建设周期和实际情况,遵循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要求,提供可行性建议与方案完善建议,并针对部分工程设计项目,提供用于后期深化的设计要点与控制导则,以保障项目的合规性,提升项目的编制质量。
(3)按照*方的工作组织安排与需求,对片区内部分重点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校审,在充分掌握片区内整体规划与发展计划的基础上,立足专业技术支撑,遵循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提供书面校审意见,结合实际提出完善建议,并参与下一步扩初与施工图编制的协调工作。
(4)结合片区开发,按*方要求开展建设项目前期研究,以及片区内重点地块开展概念性设计研究,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为参照标准,并结合土地的招商、出让等工作提供对应的概念性方案设计。
2.5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先签订一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业主满意程度高,可以续签合同,续签年限不超过1年)。
2.6其他要求:
中标后,投标人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两日内,须将驻场人员简历信息等资料报送招标人,待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确定驻场办公人员名单。若未按要求报送驻场人员或报送的驻场人员未通过招标人确认且拒不更换驻场人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后期现场驻场人员无法胜任相关业务工作,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驻场人员,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规划师中级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2)至少配备1名设计人员驻场办公,配合前期服务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3、其他要求:
(1)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5日17:30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办理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手续者不接受其投标。
5.2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需将资料费通 (略) 账户,*@*q.com,同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q.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2023年7月25 日通过邮箱传递方式统一发送给报名单位。
户名:建银 (略) 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帐号:3205 0164 8636 0000 1700
备注: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字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 (略) 识别即可)。
5.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5.4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5.5如发生外聘专家需支付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支出请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14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平潮新城指挥部(恒东花园)2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3-*
招标代理:建银 (略)
地 址: (略) 崇川区姚港路1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
E-mail:*@*Q.com
一、招标条件
南通高铁新城项目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由 (略) (略) 为建设主体。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南通高铁新城项目规划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2.2建设地点: (略) 通州区平潮镇
2.3项目预算/限价:17万元
2.4服务内容:
(1)*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 (略) 城乡规划条例》、《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2011 年版)》《 (略) 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2011 年版) (略) 实施细则(2023)》及国家相关其他法律、法规、技术规范、标准,协助*方对规划区内的系列规划设计成果进行研讨、剖析,并立足技术层面提供专业意见,为*方下步工作提供重要参照。
(2)成立工作小组,由*方公司骨干员工牵头,并派一名驻地技术人员(需从事建筑、景观、规划类相关工作满两年)融入*方日常工作。聚焦*方工作重点,立足项目建设周期和实际情况,遵循相关技术规范、规定要求,提供可行性建议与方案完善建议,并针对部分工程设计项目,提供用于后期深化的设计要点与控制导则,以保障项目的合规性,提升项目的编制质量。
(3)按照*方的工作组织安排与需求,对片区内部分重点项目的方案设计进行校审,在充分掌握片区内整体规划与发展计划的基础上,立足专业技术支撑,遵循相关规范、规定要求提供书面校审意见,结合实际提出完善建议,并参与下一步扩初与施工图编制的协调工作。
(4)结合片区开发,按*方要求开展建设项目前期研究,以及片区内重点地块开展概念性设计研究,以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深度为参照标准,并结合土地的招商、出让等工作提供对应的概念性方案设计。
2.5服务期限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合同先签订一年,如中标单位服务质量高,业主满意程度高,可以续签合同,续签年限不超过1年)。
2.6其他要求:
中标后,投标人在中标通知发出后两日内,须将驻场人员简历信息等资料报送招标人,待招标人确认后,方可确定驻场办公人员名单。若未按要求报送驻场人员或报送的驻场人员未通过招标人确认且拒不更换驻场人员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若后期现场驻场人员无法胜任相关业务工作,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人更换驻场人员,直至招标人满意为止。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者同时具备城乡规划、建筑设计、风景园林设计*级及以上资质;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1)项目负责人(1人):拟投入项目负责人应具备规划师中级职称或注册城乡规划师执业资格;
(2)至少配备1名设计人员驻场办公,配合前期服务工作,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有2年及以上工作经验;
3.3、其他要求:
(1)企业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因设计原因发生重大工程质量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
(2)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正式人员(提供与企业签订的有效劳动合同);
(3)资格审查材料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四、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7月25日17:30时。逾期报名者不予受理,未按规定办理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手续者不接受其投标。
5.2报名和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投标人需将资料费通 (略) 账户,*@*q.com,同时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q.com,经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后2023年7月25 日通过邮箱传递方式统一发送给报名单位。
户名:建银 (略) 南通分公司
开户行:建行南通分行营业部
帐号:3205 0164 8636 0000 1700
备注: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对公账户进行转账,在汇款附注(备注、附言)中注明项目名称,以及“报名”字样(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名称可简写, (略) 识别即可)。
5.3售价:人民币300元/份,售后不退。
5.4接收人:采购代理机构;
5.5如发生外聘专家需支付评审费,由中标人支付,该费用支出请在报价中综合考虑。
投标供应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否则,其投标文件将可能不予受理。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项
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1日14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略) 平潮新城指挥部(恒东花园)202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本项目招标人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且不组织召开标前会议。投标人需自行进行现场踏勘,并对现场踏勘过程中的安全自行负责,招标人可提供必要的协助。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南通 (略) ”网站是本工程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招标信息约定的公开发布媒介。
所有信息资料在网站上一经公布,视为投标人已知悉并且按要求进行了修改,招标人无需采取其他方式另行通知。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网上发出的文件为准。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及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 (略) (略)
采购单位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513-*
招标代理:建银 (略)
地 址: (略) 崇川区姚港路1号
联 系 人:蒋先生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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