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江宁、幕府校区学生一站式社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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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江宁、幕府校区学生一站式社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金陵科技学院2023年江宁、幕府校区学生一站式社区建设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21

项目概况

(略) 2023年江宁、幕府校区学生一站式社区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国兴 (略) ( (略) 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 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GX-JKY*

1.2项目名称: (略) 2023年江宁、幕府校区学生一站式社区建设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10万元

1.5最高限价:11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1.6采购需求:为深入学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依托云平台深化“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21〕11号)和《省 (略) 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函〔2022〕5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江宁、幕府校区建设12间“一站式”学生社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7工期:8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同意的开工报告为准。

1.8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专门采购项目:是。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11采购类型:政府采购

1.12项目经费:房屋修缮工程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1.13 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6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6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6项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五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要求: (略) 住建厅、 (略) 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 (略) 、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 2023年07月21日起,2023年07月 28日止,每日上午9:00 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江苏国兴 (略) ( (略) 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6室)

3.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或发送邮件等形式获取(注:提出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如:邮寄的在途时间是否充足与及时;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获取采购文件的风险因素。)。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获取的需将有关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邮件。

3.4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3.5 供应商咨询联系方式:(现场报名的请提前电话联系代理)

(1)联系人:王工

(2)联系电话:*

(3)联系邮箱:*@*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江苏国兴 (略) ( (略) 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2会议室)

4.3 响应文件份数: 统一胶装,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4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江苏国兴 (略) ( (略) 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2会议室)

5.3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并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可能引起的施工难度,如因协调工作导致工期延误,各供应商不予给予任何延误工期补偿。

7.2特殊说明:

7.2.1 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本工程必须在8月31日前完成施工,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二次搬运费、夜间加班费、人工费等),综合报价。若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必须保证本工程顺利完工,否则投标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或投标人同意招标人采取有效措施能够保证工程顺利完工,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2 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组织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场约谈,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7.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7.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宜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 *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兴 (略)

地 址: (略) 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

联系方式:王工 *(座机:025-*)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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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3-07-21

项目概况

(略) 2023年江宁、幕府校区学生一站式社区建设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江苏国兴 (略) ( (略) 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 月0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JSGX-JKY*

1.2项目名称: (略) 2023年江宁、幕府校区学生一站式社区建设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金额:110万元

1.5最高限价:110万元(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做无效标处理)

1.6采购需求:为深入学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思想政治工作司关于依托云平台深化“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的通知》(教思政司函〔2021〕11号)和《省 (略) 教育厅关于全面推进“一站式”学生社区综合管理模式建设工作的通知》(苏委教函〔2022〕5号)等文件精神,推进我校“一站式”学生社区建设工作。江宁、幕府校区建设12间“一站式”学生社区。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1.7工期:8月31日前完工,具体开工日期以发包人批准同意的开工报告为准。

1.8本项目是否属专门面对中小型企业专门采购项目:是。

1.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否。

1.0 是否接受进口产品:不接受。

1.11采购类型:政府采购

1.12项目经费:房屋修缮工程及基础设施改造项目

1.13 所属行业:根据《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等文件规定,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建筑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上一年度的会计报表或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的会计报表并加盖公章)(成立不满一个月不需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加盖公章;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注: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宁财购通[2021]5号)的规定,以上涉及的6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可以在响应文件中一次性提交,也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信用承诺书(详见招标文件格式),不再需要提供上述涉及的6项证明材料。供应商响应文件中仅提供信用承诺书而未提供涉及的6项证明材料的,须在成交后,另行提供上述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一式五份),材料须加盖公章并胶装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

1、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1)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2)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3)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2、违反信用承诺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2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或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资质动态核查相关要求: (略) 住建厅、 (略) 建委关于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工作以及相关文件要求,投标人应自觉确保本单位资 (略) 、市相关文件规定,在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或者评标阶段,将由资格审查委员会或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资质动态监管情况进行核查,若投标人用于投标的资质核查结果为不达标的,按照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企业动态资质查询 (略) 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公示信息、 (略) 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发布的信息为准,提供网站截图加盖公章)。

2.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本项目按照以下第(1)种方式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2)本项目为(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采购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货物。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货物: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其中小微企业所占比例应为 %(两项比例均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第三章成交标准。

2.4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5 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根据《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管理工作暂行办法》(宁财规[2018]10号)有关规定,凡在南京地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事先登*“信用南京”(http://**.cn)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http://**)主页“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栏目进行注册登记。由于特殊原因未及时注册的供应商可先行获取招标文件,但必须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日2天前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时,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应先登录“信用南京”或“南京公共采购信息网”在线打印其“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是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的必备材料。(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客服电话:025-*;供应商可就用户注册与打印“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等事宜进行咨询 三、获取采购文件:

3.1时间: 2023年07月21日起,2023年07月 28日止,每日上午9:00 至12:00时,每日下午14:00至17: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地点:江苏国兴 (略) ( (略) 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6室)

3.3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现场领取或联系采购代理机构以邮寄或发送邮件等形式获取(注:提出选择以邮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请充分考虑,如:邮寄的在途时间是否充足与及时;以及其他不可预测的获取采购文件的风险因素。)。

(1)法定代表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书(原件)、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网上获取的需将有关资料彩色扫描件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q.com),代理机构将在收到邮件后一个工作日内回复供应商是否通过资料审核,请各供应商注意查看邮件。

3.4 售价:100元/份,售后不退。

3.5 供应商咨询联系方式:(现场报名的请提前电话联系代理)

(1)联系人:王工

(2)联系电话:*

(3)联系邮箱:*@*q.com

四、响应文件提交

4.1 响应文件提交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1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江苏国兴 (略) ( (略) 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2会议室)

4.3 响应文件份数: 统一胶装,纸质版响应文件一式*份(*份正本、*份副本),电子版响应文件*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当纸质正本文件与副本、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供应商须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每份纸质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4.4 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要求的递交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未按照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将拒收。

五、响应文件开启

5.1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3年08月01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 地点:江苏国兴 (略) ( (略) 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1楼102会议室)

5.3 开标方式:现场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在法定媒体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集中考察或答疑:采购人不组织集中考察或答疑,供应商可自行勘察,请务必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仔细认真地查勘,并充分考虑现场条件可能引起的施工难度,如因协调工作导致工期延误,各供应商不予给予任何延误工期补偿。

7.2特殊说明:

7.2.1 因本项目时间紧、任务重,本工程必须在8月31日前完成施工,请投标人综合考虑各种因素(如二次搬运费、夜间加班费、人工费等),综合报价。若投标人中标,投标人必须保证本工程顺利完工,否则投标人必须采取有效措施或投标人同意招标人采取有效措施能够保证工程顺利完工,否则因此产生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2.2 投标人中标后招标人将组织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现场约谈,请投标人综合考虑。

7.3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

7.4有关本次采购的事宜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采购信息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8.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地址:南京江宁大学城弘景大道99号

联系方式:肖老师 *

8.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国兴 (略)

地 址: (略) 江宁区佳湖西路7号(尚园)

联系方式:王工 *(座机:025-*)

8.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工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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