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银行NFC实证识读服务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上海银行NFC实证识读服务项目采购信息公示
(略) 建设 (略) 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上海银行NFC实证识读服务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在行内建设NFC实证识读平台应用,平台提供公有云以及私有云的两种服务模式,支撑具备NFC功能的移动端设备对二代身份证、护照旅行通行证等实体身份证件进行识别读取,以及对证件身份信息的获取留存。实现手机NFC功能识读客户证件,通过证件中内置的电子芯片,由公安后端解码,实现身份证远程读取的功能。为全行系统、微信小程序、安卓APP、IOS系统提供NFC识别能力,提升业务基础核身能力,满足各业务应用场景的接入使用,支撑业务功能优化,提升用户使用体验。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3、产品成熟,具有至少1个总资产大于一万亿元人民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移动端NFC证件读识相关应用案例。
4、本项目只接受拥有NFC证件读识相关软件产品著作权的供应商参与。(如拥 (略) 或 (略) ,则报名公司应具有著作权的使用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联系人:叶老师
联 系 邮 箱:*@*osc.cn
监 督 邮 箱:*@*osc.cn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建设 (略)
地 址:静安区汶水路26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1-*
联 系 邮 箱:*@*26.com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略) 建设 (略) 受 (略)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对“上海银行NFC实证识读服务项目”相关信息进行公示。
一、项目概况
本项目将在行内建设NFC实证识读平台应用,平台提供公有云以及私有云的两种服务模式,支撑具备NFC功能的移动端设备对二代身份证、护照旅行通行证等实体身份证件进行识别读取,以及对证件身份信息的获取留存。实现手机NFC功能识读客户证件,通过证件中内置的电子芯片,由公安后端解码,实现身份证远程读取的功能。为全行系统、微信小程序、安卓APP、IOS系统提供NFC识别能力,提升业务基础核身能力,满足各业务应用场景的接入使用,支撑业务功能优化,提升用户使用体验。
二、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三、合格供应商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持有工商行政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企业注册资本不低于3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良好,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合法合规经营,未因诚信问题而受到法律制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和行业信誉;(2019年1月1日至今)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相关部门予以处罚或者通报的记录。
3、产品成熟,具有至少1个总资产大于一万亿元人民币的银行业金融机构的移动端NFC证件读识相关应用案例。
4、本项目只接受拥有NFC证件读识相关软件产品著作权的供应商参与。(如拥 (略) 或 (略) ,则报名公司应具有著作权的使用授权。)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6、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四、有关单位或个人如对本项目采购信息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示发出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或相关部门提出。
五、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联系人:叶老师
联 系 邮 箱:*@*osc.cn
监 督 邮 箱:*@*osc.cn
采购代理机构: (略) 建设 (略)
地 址:静安区汶水路261号
联 系 人:王老师
电 话:021-*
联 系 邮 箱:*@*26.com
上海银行总行采购中心
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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