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牡丹江医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及牡丹江大学北部校区项目征收工作选取估价单位的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关于牡丹江医学院新校区建设项目及牡丹江大学北部校区项目征收工作选取估价单位的公告

因教育事业发展和 (略) 新校区建设、更名大学工作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拟在爱民区,兴中路以西、通乡街以南、西环路以东范围内进行新校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爱民区人民政府拟对 (略) 新建校区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启动征收工作需选取估价单位对征收项目中土地、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测算,现就选取估价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估价单位的选取为3家估价单位报名参与,选取1家估价单位中标开展工作。

2、报名方式为递交申请(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期限内)、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简介及估价师资质(复印件一式三份)。参与报名的单位具有相 (略) 征收办备案, (略) 城区内的估价单位,不接受外地、 (略) 参与报名。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3家估价单位报名完毕。

4、选取方式: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选取被征收人代表监督抽签方式完成,全程公证处公证。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与爱民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

联系人:江南

爱民信息管理员

因教育事业发展和 (略) 新校区建设、更名大学工作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决定,拟在爱民区,兴中路以西、通乡街以南、西环路以东范围内进行新校区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 (略)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爱民区人民政府拟对 (略) 新建校区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征收,启动征收工作需选取估价单位对征收项目中土地、房产价值进行评估测算,现就选取估价单位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1、本次估价单位的选取为3家估价单位报名参与,选取1家估价单位中标开展工作。

2、报名方式为递交申请(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有效期限内)、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简介及估价师资质(复印件一式三份)。参与报名的单位具有相 (略) 征收办备案, (略) 城区内的估价单位,不接受外地、 (略) 参与报名。

3、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截止到3家估价单位报名完毕。

4、选取方式:房地产估价机构由被征收人在规定时间内协商选定;在规定时间内协商不成的,选取被征收人代表监督抽签方式完成,全程公证处公证。

本公告未尽事宜可与爱民区房屋征收实施中心联系咨询。

联系电话:*

联系人:江南

爱民信息管理员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