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物流总包辅助作业外包招标公告
2023年物流总包辅助作业外包招标公告
(略) 兰州货运中心2023年物流总包辅助作业外包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中国铁 (略) 兰州货运中心对2023年物流总包辅助作业外包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LZHYZXFYX*-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兰州货运中心2023年物流总包辅助作业外包项目
三、采购依据(款源文件):《关于审查2023年货运系统业务外包项目的纪要》(货装函〔2023〕9号)
四、项目内容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计量 | 预估 数量 |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 备注 | |
单价 | 金额 | |||||
1 | 物流总包35吨敞顶箱辅助作业业务 | 吨 | * | 0.2358 | *.00 |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单一来源采购事项
本项目分别于2023年7月5日和7月12日发布两次采购公告,均因各包件仅一家投标人报名,不满足开标条件而流标,根据《 (略)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兰铁物资〔2020〕138号)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经我单位项目申报部门组织内部分析,并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决定将本项目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略)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 (略) 平川区长征西路花苑小区D8幢
任何供应商、单位、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兰州货运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六、公示期: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7日16时。
七、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投标人具 (略) 内辅助作业(卸后箱内清理、平整、打堆、关闭箱门、通道清理、煤堆平整)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作业能力,能够提供与所承担业务相匹配的设备操作人员(至少3人)。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清算或盘算等风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等证明资料及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根据法律规定无需提供的除外)。
5.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企业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记录(网页截图)。
6.投标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国铁采购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需理解并愿意遵守国铁采购平台规定及要求,并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体系管理。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投标联合体投标。
8.其它详见用户需求书。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15时0分
八、谈判时间:2023年7月28日15时0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兰州货运中心
采购人地址: (略) 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
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工
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931-*、0931-*(纪委)
传真:0931-*
邮箱: *@*q.com
2、项目主管部门:营销策划部
项目联系人:连工
项目联系电话:0931-*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十、采购公示发布媒体
国铁采购平台:(http://**)。
(略) 兰州货运中心
2023年7月24日
(略) 兰州货运中心2023年物流总包辅助作业外包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中国铁 (略) 兰州货运中心对2023年物流总包辅助作业外包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对采购内容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LZHYZXFYX*-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兰州货运中心2023年物流总包辅助作业外包项目
三、采购依据(款源文件):《关于审查2023年货运系统业务外包项目的纪要》(货装函〔2023〕9号)
四、项目内容
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计量 | 预估 数量 | 最高限价(元、不含税) | 备注 | |
单价 | 金额 | |||||
1 | 物流总包35吨敞顶箱辅助作业业务 | 吨 | * | 0.2358 | *.00 |
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单一来源采购事项
本项目分别于2023年7月5日和7月12日发布两次采购公告,均因各包件仅一家投标人报名,不满足开标条件而流标,根据《 (略) 物资采购管理办法》(兰铁物资〔2020〕138号)第二十九条有关规定,经我单位项目申报部门组织内部分析,并履行集体决策程序后,决定将本项目采购方式由“公开招标”转为“单一来源”。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名称: (略)
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地址: (略) 平川区长征西路花苑小区D8幢
任何供应商、单位、个人对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将意见以书面形式反馈至兰州货运中心,逾期不再受理。
六、公示期:2023年7月24日至2023年7月27日16时。
七、响应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万。
2.投标人中标后必须开具国家规定适用税率增值税专用抵扣发票。
3.投标人具 (略) 内辅助作业(卸后箱内清理、平整、打堆、关闭箱门、通道清理、煤堆平整)业务相适应的设备和作业能力,能够提供与所承担业务相匹配的设备操作人员(至少3人)。
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无破产、清算或盘算等风险。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银行资信证明等证明资料及2022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根据法律规定无需提供的除外)。
5.投标人信誉状况良好,无不良社会信用记录。投标人需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企业基础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信息记录(网页截图)。
6.投标人必须是“国铁采购平台”(http://**)注册供应商。(注册成功后用户登录状态必须为复核通过。新用户按照“国铁采购平台”《用户注册及说明》进行注册)。投标人需理解并愿意遵守国铁采购平台规定及要求,并接受国铁集团信用评价体系管理。
7.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投标联合体投标。
8.其它详见用户需求书。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7月28日15时0分
八、谈判时间:2023年7月28日15时0分
九、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 (略) 兰州货运中心
采购人地址: (略) 城关区民主东路383号
采购机构联系人:黄工
采购机构联系电话:0931-*、0931-*(纪委)
传真:0931-*
邮箱: *@*q.com
2、项目主管部门:营销策划部
项目联系人:连工
项目联系电话:0931-*
上述各项时间如有变动以变动公告或电话通知为准。
十、采购公示发布媒体
国铁采购平台:(http://**)。
(略) 兰州货运中心
2023年7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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