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田县公安局上京派出所业务用房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大田县公安局上京派出所业务用房电梯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田县公安局上京派出所业务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压制液压机/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大田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大田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 16: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8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1—15号仙廷路口(文化广场玉田综合楼2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07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1—15号仙廷路口(文化广场玉田综合楼2楼) | ||
预算金额 | ¥2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熊 小刘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田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田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肖先涌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三元工商企业大厦4F)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熊 小刘 0598-* 电子信箱 :*@*q.com |
项目概况
大田县公安局上京派出所业务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三元工商企业大厦4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LH2023(CS)-DT002#-1
项目名称:大田县公安局上京派出所业务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大田县公安局上京派出所业务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 *项 | *元 | 详见 标书 | 大田县公安局 | 肖先涌 | *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仅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3)①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④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4)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5)投 (略) 级或以上特种设备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安装、维修)或以上资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安装、维修)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三元工商企业大厦4F)
方式:到福建 (略) 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1—15号仙廷路口(文化广场玉田综合楼2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1—15号仙廷路口(文化广场玉田综合楼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田县公安局
地址:大田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肖先涌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三元工商企业大厦4F)
联系方式:小熊 小刘 0598-* 电子信箱 :*@*q.com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熊 小刘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田县公安局上京派出所业务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机械设备/塑料压制液压机/起重设备/电梯 | ||
采购单位 | 大田县公安局 | ||
行政区域 | 大田县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 16:19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8月03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1—15号仙廷路口(文化广场玉田综合楼2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07日 15: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1—15号仙廷路口(文化广场玉田综合楼2楼) | ||
预算金额 | ¥22.*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小熊 小刘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大田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田县公安局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肖先涌 * | ||
代理机构名称 | 福建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三元工商企业大厦4F)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小熊 小刘 0598-* 电子信箱 :*@*q.com |
项目概况
大田县公安局上京派出所业务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三元工商企业大厦4F)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MLH2023(CS)-DT002#-1
项目名称:大田县公安局上京派出所业务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2.*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2.*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数量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主要技术规格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大田县公安局上京派出所业务用房电梯采购项目 | *项 | *元 | 详见 标书 | 大田县公安局 | 肖先涌 | * |
注: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预算价的为无效报价。 |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注: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仅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即可);(2)投标人代表或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另需携带授权委托书; (3)①根据《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改为采取“信用承诺制”,投标人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②投标人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投标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③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④本招标文件其他章节的内容与本条款要求不一致的,以本条款要求为准;(4)投标人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书面声明》;(5)投 (略) 级或以上特种设备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安装、维修)或以上资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认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乘客电梯B级(安装、维修)或以上资质。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6)投标人所投电梯制造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三元工商企业大厦4F)
方式:到福建 (略) 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1—15号仙廷路口(文化广场玉田综合楼2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大田县均溪镇建山路191—15号仙廷路口(文化广场玉田综合楼2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田县公安局
地址:大田县公安局
联系方式:肖先涌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三元区乾龙新村17幢四层(三元工商企业大厦4F)
联系方式:小熊 小刘 0598-* 电子信箱 :*@*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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