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博物馆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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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博物馆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博物馆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7-24 至 2023-07-31
撰写单位: 辽 (略) 撰写人: 郭晓川
( (略) 博物馆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博物馆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32656
项目名称: (略) 博物馆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8,752.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1.供应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2).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

3).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4).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5).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6).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 (略) 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7).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 (略) 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8).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 (略) 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9).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 (略) 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0).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送货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11).食用油:花生玉米调和油、压榨一级花生油产品符合GB1534-2003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12).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新面粉。

★2.配送时间。每天早7:30前 (略) 智慧三街15 (略) 博物馆内指定地点,临时特殊商 (略) 博物馆规定时间送到,换货必须早9:00前完成,紧急需求补货要尽快送到。退、换、补货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及时与所配送食堂的管理员沟通、回复,超时无回复,视为放弃当日送货,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供货商完成配送。

★3.送货地点: (略) 博物馆一楼食堂,送货到指定位置(供货商自行配备运货手推车),管理形式解 (略) 博物馆所有。

★4.货物价格(含税价格):供货方保证提供的农副产 (略) 场同品种、同品牌、同档次主副食的单价(肉类、禽类、粮油类、蛋类、豆制品类、冻品、调味品、海鲜、河鲜类、蔬菜、水 (略) 场公开零售价。市场公开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 (略) 零售价作为参考,解 (略) 博物馆所有)。

★5.采购食材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食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可能发生的危险。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成交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服务期限内项目达到采购食材质量要求、采购食材价格要求、配送服务要求可续签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31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 (略) (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博物馆
地 址: (略) 浑南区智慧三街157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 024-*-6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少伟、郭晓川
电 话: 024-*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辽宁省博物馆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3-07-24 至 2023-07-31
撰写单位: 辽 (略) 撰写人: 郭晓川
( (略) 博物馆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略) 博物馆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3-*-32656
项目名称: (略) 博物馆职工餐厅食材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748,752.00
最高限价(%):100
采购需求:

★1.供应商所供食材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食材包装标签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要求,包括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规格、生产者(或)经销者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生产日期和保质期、贮存条件、食品生产许可证编号、产品标准代号等内容,标签上附有产地、食品安全等溯源信息。需粗加工的食材(如去皮、砍斩等),应当提前处理好或自带工具现场处理。具体要求如下:

1).蔬菜类:外观色泽新鲜、不黄、不蔫、不烂、不抽苔、不糠心。

2).新鲜肉类:表面有干燥外膜,切面呈红色,质地坚实,指压窝迅速复平,气味正常,严禁注水、注胶等现象。鸡肉类:外观淡黄色或黄色,表面干燥,有光泽,质地坚实,有弹性,气味正常,严禁注水现象。

3).鲜活水产类:眼珠稍突出,鱼鳞不易脱落,鱼鳃红色,腹部坚实有弹性,肉质紧密有弹性,指压不留指印,气味正常。新鲜、无病毒、不含有害物质。

4).鲜蛋类:达到壳上有一层霜状粉末,蛋壳完整,有光泽,气味正常。

5).水果类:大小均匀,表面颜色正常,口感正常,没有异味,不得腐烂,不得破损。

6).配菜类:葱花、生姜、蒜、蒜苗、芹菜,其它 (略) 场配菜类情况调整。

7).腌菜类:酸菜、酸豆角、榨菜丝、萝卜干、其它 (略) 场腌菜类情况调整。按国家标准,亚硝酸盐不能超标。

8).干杂类:花生、绿豆、黄豆、糯米、木耳、食用木薯淀粉、面粉:产品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其它 (略) 场干杂类情况调整。

9).豆制类:水豆腐、干豆腐、油片、油果、豆芽、其它 (略) 场豆制类情况调整。

10).调料类:包装完好无破损,送货日期距质保到期不少于三个月。

11).食用油:花生玉米调和油、压榨一级花生油产品符合GB1534-2003标准,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不能含有转基因成分,拥有食品质量安全认证。包装要有生产日期标识,且包装标识必须符合国家法定标准并有质量安全标识。

12).大米面粉:优质大米面粉,米粒整齐均匀洁白,面粉颜色正常,塑料编织袋包装。不能有发霉、黄粒、泥沙等杂质,必须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标准,所提供产品必须是新米新面粉。

★2.配送时间。每天早7:30前 (略) 智慧三街15 (略) 博物馆内指定地点,临时特殊商 (略) 博物馆规定时间送到,换货必须早9:00前完成,紧急需求补货要尽快送到。退、换、补货过程中,有任何问题及时与所配送食堂的管理员沟通、回复,超时无回复,视为放弃当日送货,采购人有权选择其他供货商完成配送。

★3.送货地点: (略) 博物馆一楼食堂,送货到指定位置(供货商自行配备运货手推车),管理形式解 (略) 博物馆所有。

★4.货物价格(含税价格):供货方保证提供的农副产 (略) 场同品种、同品牌、同档次主副食的单价(肉类、禽类、粮油类、蛋类、豆制品类、冻品、调味品、海鲜、河鲜类、蔬菜、水 (略) 场公开零售价。市场公开零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菜篮子信息 (略) 零售价作为参考,解 (略) 博物馆所有)。

★5.采购食材质量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生产及经营标准,货真价实,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各项技术指标完全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食材出厂标准。食材包装应完好无破漏,无腐败霉变或影响食用的情况,不存在危及人身安全可能发生的危险。一经发现供应以下食品,将取消成交供应商的供货资格,成交供应商要承担由此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农药残留、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肉类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9.其它违法违规行为造成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的。成交供应商供货时必须提供合格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卫生许可证、检疫证等有效证明。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期限为1年,服务期限内项目达到采购食材质量要求、采购食材价格要求、配送服务要求可续签2年。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相关规定、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相关规定、对于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略)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 (略) 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08时30分至2023年07月31日 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14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 (略) (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须自行办理好CA锁,供应商除在电子评审系统上传投标(响应)文件外,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可加密备份文件,并承诺备份文件与电子评审系统中上传的投标(响应)文件内容、格式一致,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响应文件的,投标(响应)无效。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完善政府采购电子评审业务流程等有关事项的通知》辽财采函{2021}363号。2.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确保能够自行报价及解密。3.电子响应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线上提交,*@*26.com,邮件需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手机号码,以收到邮件显示的时间为准,逾期发送的加密备份文件将按响应无效处理。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博物馆
地 址: (略) 浑南区智慧三街157号
联系方式: 李老师 024-*-6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辽 (略)
地 址: (略) 皇姑区黄河南大街106号丽阳商务大厦A座16层1602室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26.com
开户行: 光大银行沈阳皇姑支行
账户名称: 辽 (略)
账号: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孙少伟、郭晓川
电 话: 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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