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中医医院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银川市中医医院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中医医院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 17:2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0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明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凤区燕然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潘明锐 * |
项目概况
银川市中医医院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ZC2023第225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中医医院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略) 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YJZC2023第225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略) (略) 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 其他货物 | 1 | 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00 | 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2﹞275 号】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宁财规发【2019】 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3)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5)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受托人投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7)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 2023 年 07月24日至 2023 年 07 月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 (略) 招标二部(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方式:报名成通过后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 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至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资格文件内容: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写清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内容需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承诺书、信用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书,按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平台网站“更正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燕然路1号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潘明锐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 (略)
2023年07月24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2﹞275 号】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宁财规发【2019】 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3)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5)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受托人投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 (略)
方式:①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 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至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资格文件内容: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写清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内容需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承诺书、信用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书,按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燕然路1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联系方式:潘明锐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明锐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银川市中医医院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 17:26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31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4:00 下午:12: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04日 09:3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 ||
预算金额 | ¥28.*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潘明锐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略)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金凤区燕然路1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老师 095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宁夏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潘明锐 * |
项目概况
银川市中医医院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宁夏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YJZC2023第225号
项目名称:银川市中医医院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略) 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YJZC2023第225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00
最高限价(如有):*.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略) (略) 党建文化阵地建设项目 | 其他货物 | 1 | 详见磋商文件项目说明和采购需求 | *.00 | 其他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三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否
1.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2﹞275 号】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宁财规发【2019】 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3)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5)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受托人投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7)中小企业声明函。
时间: 2023 年 07月24日至 2023 年 07 月31日(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宁夏 (略) 招标二部(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方式:报名成通过后获取
售价:0元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
地点: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4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①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 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至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资格文件内容: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写清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内容需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承诺书、信用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书,按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②请各投标人在报名结束至开标前随时关注平台网站“更正公告”栏。你所关注的项目有可能进行时间或内容上的调整,调整内容只在“更正公告”栏中以公告形式公示,招标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通知,如因自身原因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从而导致投标失败,其后果自行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燕然路1号
联系方式: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宁夏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人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话:0951-*
代理机构项目联系人:潘明锐
电话:*
代理机构:宁夏 (略)
2023年07月24日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质量保证期验收合格后三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同时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财库〔2020〕46 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及宁财规发〔2021〕2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2﹞275 号】 关于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和《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 号文件;(2)财库〔2014〕68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3)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及宁财(采)发〔2020〕545 号文件《自治区财政厅残疾人联合会关于政府采购支持残疾人就业有关问题的通知》;(4)宁财规发【2019】 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后,可通过宁夏政府采购公共服务平台“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系统”向参与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业务的金融机构申请办理融资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如投标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3)供应商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开标当月),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缴纳凭证,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4)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亦可按照《宁财(采)发〔2021〕196号》文件或采购文件规定提供承诺书,格式及内容必须与文件规定一致,否则视为无效);(5)信用记录:按照财政部办公厅文件要求,投标人应提供其投标主体的信用记录(以“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如“信用中国”网站无法查询的,以“信用中国(宁夏)”等地方分站查询为准);(6)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投标的,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受托人投标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有效,并附受托人的身份证;(7)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4:00,下午12: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宁夏 (略)
方式:①凡有意报名者,请于2023 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3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至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报名时须提供加盖公章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资格文件内容: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原件,须写清项目名称及受托人联系方式,内容需含法定代表人及受托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或承诺书、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凭证或承诺书、信用记录、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证明或承诺书,按要求提供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4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宁夏 (略) 开标厅(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址: (略) 金凤区燕然路1号
联系方式:王老师 09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 (略)
地 址: (略) 金凤区宁安大街宝塔集团正东面三楼
联系方式:潘明锐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潘明锐
电 话: *
宁夏
宁夏
宁夏
宁夏
宁夏
宁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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