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重要场所信息设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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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重要场所信息设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重要场所信息设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18:3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报名后,从福建 (略) 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州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老师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0591-*

项目概况

重要场所信息设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后,从福建 (略) 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

项目名称:重要场所信息设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80,000.00

采购包谈判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简要需求或要求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重要场所信息设备维护服务外包

1.00

480,000.00

涉及90间多媒体教室、4间会议室、1间礼堂、1间学术报告厅、1间教学管理中心、1间智慧教室、1间虚拟演播室,行政办公电脑,学院各教学办公楼网络等信息化设备系统的巡查与维护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后,从福建 (略) 获取。

方式:①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报名:请供应商按如下账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扫描发送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63.com),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谈判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谈判文件,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 ②通过现场方式报名:请报名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盖章件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名期限内)到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报名。 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不予以书面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其响应文件被拒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未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报价响应)。递交响应文件时谈判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谈判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 (略)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方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报价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服务类项目。谈判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具体详见文件第二章第2节第24.4条及第五章中的相关规定。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谈判文件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3.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 (略)      

地址: (略) 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联系方式: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

电 话:  0591-*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重要场所信息设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
品目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服务/其他运行维护服务

采购单位 福州 (略)
行政区域 (略) 公告时间 2023年07月24日 18:36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报名后,从福建 (略) 获取。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3年07月24日至2023年07月27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 下午:15:00 至 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48.*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
项目联系电话 0591-*
采购单位 福州 (略)
采购单位地址 (略) 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郑老师0591-*
代理机构名称 福建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0591-*

项目概况

重要场所信息设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报名后,从福建 (略) 获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FJSXZB*

项目名称:重要场所信息设备维护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48.*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元): 480,000.00

采购包最高限价(元): 480,000.00

采购包谈判保证金金额(元): 0.00

序号

标的名称

数量

标的金额 (元)

计量单位

简要需求或要求

所属行业

是否允许进口产品

1

重要场所信息设备维护服务外包

1.00

480,000.00

涉及90间多媒体教室、4间会议室、1间礼堂、1间学术报告厅、1间教学管理中心、1间智慧教室、1间虚拟演播室,行政办公电脑,学院各教学办公楼网络等信息化设备系统的巡查与维护等。具体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后开始至双方合同义务完全履行后截止。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详见“七、其他补充事宜”。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4日 至 2023年07月27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报名后,从福建 (略) 获取。

方式:①通过电汇或银行转账的方式报名:请供应商按如下账号汇款,并将加盖公章后的汇款底单复印件(复印件上应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地址)、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身份证复印件盖章扫描发送邮件至采购代理机构(*@*63.com),收到该邮件并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把谈判文件电子版发送给供应商,如发送邮件当天未收到电子版的谈判文件,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人员取得联系。 ②通过现场方式报名:请报名人员持单位介绍信或授权书,个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盖章件在指定的时间内(报名期限内)到福建 (略) (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报名。 未在规定期限内按上述要求进行报名的供应商,将导致其不能获取采购文件且不予以书面通知竞争性谈判文件补充内容等(若有),其响应文件被拒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 未经报名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竞争性谈判采购(报价响应)。递交响应文件时谈判供应商的名称要与购买谈判文件的名称相一致,除能 (略) 场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名称变更证明外,否则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响应文件,其报价响应将被拒绝。竞争性谈判文件(纸质版或电子版)售价均为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50元人民币特快专递费,福建 (略) 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负责。

售价:¥5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 (略) 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福建 (略) 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评审方及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评审办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信息安全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采购包1:专门采购包预留

面向的企业规模:中小企业

预留形式:专门采购包预留

预留比例:100%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法定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3.2特定条件:

采购包1:

资格审查要求概况

评审点具体描述

资格承诺函

根据《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榕财采[2021]52号)简化资格证明材料的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报价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承诺函(详见采购文件相关附件或《 (略)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府采购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通知》中“资格承诺函”)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同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供应商可删减承诺事项,如刪去承诺第1项的,则应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财务状况报告。3.若谈判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包含: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和符合财政部、司法部文件(财库[2014]68号)规定的监狱企业和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联文件(财库[2017]141号)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下同))采购的服务类项目。谈判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相应有效的证明材料,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①供应商应认真对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统字[2017]213号《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供应商应当按照谈判文件明确的采购标的对应行业的划分标准出具相应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项目所属类型,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不符合财库〔2020〕46号文件中规定的情形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绝。②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进行认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根据其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进行认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若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供应商须按谈判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填列,多品目项目中须按上表要求逐条填列,否则,其提供的中小企业声明将被判定为无效声明函,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涉及资格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涉及价格评审优惠的,不予认定)。在项目属性为服务类采购项目中,服务的承接商应当为中小企业,不对其中涉及的货物的制造商作出要求。具体详见文件第二章第2节第24.4条及第五章中的相关规定。注:其他资格项下已提供的可不重复提供。若上述内容与谈判文件相关内容有冲突,应以上述内容为准。

3.3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的响应谈判:

采购包1:不接受

※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相关规定和资料要求,详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和谈判文件第五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福州 (略)      

地址: (略) 福州大学城联榕路8号        

联系方式:郑老师059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 (略)             

地 址: (略) 鼓楼区鼓东街道湖东路79号福建外运大厦7楼            

联系方式: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05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淑明、黄季红、冯丽红

电 话:  05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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