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天穆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天津市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天穆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穆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北辰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5日 13:3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7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北辰区京津公路28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主任,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老师,* |
项目概况
天穆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C-*
项目名称:天穆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穆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具体时间节点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参与。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完成编制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截止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截止开标日前提供《财务情况说明》原件加盖公章。注:1-3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截止开标日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四)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会议;(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方式:现场发售或电子文件获取(电子文件获取详情见如下条款) 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供应商将天穆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CZB-C-*)、供应商名称、联系人、*@*63.com报名,并致电*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谈判资格。 谈判文件的售价:谈判文件售价为500元/包。(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北辰区京津公路282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联系方式:王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穆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 ||
品目 | 服务/租赁服务(不带操作员)/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 ||
采购单位 | (略) 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北辰区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5日 13:38 |
获取采购文件的地点 |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至2023年07月28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1:3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预算金额 | ¥27.*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王老师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略) 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北辰区京津公路28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王主任,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王老师,* |
项目概况
天穆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CZB-C-*
项目名称:天穆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7.*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天穆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起一年。(具体时间节点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本项目只接受小微企业参与。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注:中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四)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五)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解密截止时间“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六)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二)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提供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1.提供2022年度经第三方会计事务所审计完成编制的企业财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2.截止开标日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3.截止开标日前提供《财务情况说明》原件加盖公章。注:1-3三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三)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须提供2023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资金缴纳凭证;(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方式提供相应证明文件:1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2网络申报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2.截止开标日前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注:1-2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四)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3 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成立不足 3 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五)供应商若法定代表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若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由被授权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参加谈判会议;(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6日 至 2023年07月2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方式:现场发售或电子文件获取(电子文件获取详情见如下条款) 本项目推荐网上报名:供应商将天穆镇人民政府车辆租赁服务项目(项目编号:JCZB-C-*)、供应商名称、联系人、*@*63.com报名,并致电*购买采购文件。未购买采购文件不具备本项目的谈判资格。 谈判文件的售价:谈判文件售价为500元/包。(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售价:¥5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14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北辰区天穆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北辰区京津公路282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天津 (略)
地 址: (略) 北辰区红郡大厦二号楼701
联系方式:王老师,*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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