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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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X-ZXZB-FW-*),招标人为中讯邮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 (略) ,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为现有土地,用地面积为*.131㎡,共分为三期,本项目为二期土地新建,占地面积约37264.57㎡,位于地块东南方。项目包含两栋机房楼、两栋动力中心及风雨廊。机房楼地上8层,地下1层,每栋机房楼建筑面积32900㎡(含3000㎡地下水蓄冷水池);动力中心地上2层,每栋动力中心建筑面积4200㎡;风雨廊(含连廊)地上1层,建筑面积375㎡;总建筑面积约74575㎡。

1.2 采购内容:

标段1:

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标段1-修规及测绘技术服务,投标人须在招标人的监督下,完成如下工作:

(1)本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技术图纸文件编制、现场技术交底、专家评审等;

(2)“修详通”及“报建通”电子文件制作及报批;

(3)地形图测绘、规划放线测绘;

(4)本项目技术支撑、配合等工作。

标段2:

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标段2-基坑支护设计技术服务,投标人须完成如下工作:

(1)本项目基坑支护专项技术图纸文件编制、现场技术交底、专家评审等;

(2)本项目技术支撑、配合等工作。

所有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须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对园区用地情况进行调研,结合招标人实际需要,合理制定方案,最终完成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成果文件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2)本项目的基坑支护专项技术图纸文件编制、现场技术交底、专家评审等;

(3)应提供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规程要求的图纸、设计说明书、原始设计文件(电子版,图纸电子版格式为CAD);

(4)须协助完成技术文件的出版和归档工作;

(5)客户沟通协调;

(6)其他配套服务。

标段3:

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标段3-地质勘探(含超前钻)技术服务,投标人须在招标人的监督下,协助招标人完成如下工作:

(1)本项目的地质勘探(含超前钻)技术服务专项技术图纸文件编制、现场技术交底、专家评审等;

(2)本项目技术支撑、配合等工作。

标段4:

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标段4-节能评估技术服务,投标人需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标段5:

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标段5-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投标人须在招标人的监督下,完成如下工作:

(1)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现场技术交底、专家评审等;

(2)本项目技术支撑、配合等工作。

1.2.1 时间要求:

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成果,服务周期至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成果,服务周期至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如遇项目延期,合同履行至项目完工)。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成果,服务周期至地质勘探(含超前钻)技术服务完成且工程竣工验收,并经*方验收合格。

标段4: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成果,服务周期至主体施工图审查通过且节能评估报告经建设单位确认合格。

标段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初验后30日历天内提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服务周期至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1.2.2 项目实施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1:不含税70.95万元,采购修规及测绘技术服务;

标段2:不含税49.64万元,采购基坑支护设计技术服务;

标段3:不含税68.8万元,采购地质勘探(含超前钻)技术服务;

标段4:不含税27.1万元,采购节能评估技术服务;

标段5:不含税19万元,采购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5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1:不含税67.4万元;

标段2:不含税47.15万元。

标段3:执行上限不含税65.36万元,综合单价拦标价不含税176.7元/米。

标段4:不含税25.74万元。

标段5:不含税18.05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修规及测绘技术服务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1.2 财务要求: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1.4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种资质证书:

(1) 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

(2) 测绘*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1.5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 (略) 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2-基坑支护设计技术服务

2.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2 财务要求: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2.4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以下其中一种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级;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级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2.5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 (略) 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3-地质勘探(含超前钻)技术服务

2.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3.2 财务要求: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3.4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 (略) 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3.6 企业资质要求:须至少具备以下其中一种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

(2)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4-节能评估技术服务

2.4.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4.2 财务要求: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4.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4.4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 (略) 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5-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2.5.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5.2 财务要求: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5.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5.4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 (略) 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72609:0020230731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流程方式:

第一步:未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的投标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已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忽略此步骤。

第二步: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智慧供应链”)填写并提交购标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操作流程如下:“电子招标投标”登录,供应商点击“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项目参与(招标项目)”→“寻找商机”页面中,查看购标期内的项目或搜索该项目关键字,点击【我要参与】,在弹出页中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在弹出页中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项目跟进”→“投标应答”→“下载招标文件”→“采购包信息”→勾选参与标段→“立即结算”→沃支付)。

注: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登录沃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如未及时办理成功对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所产生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联通“沃支付”开通操作指南(《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请查看: 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请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自行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必须具备iPASS电子证书,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

第三步:投标人在“我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所下载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投标人须在网站右上角下载中心下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安装该驱动程序,并以此打开.megp格式招标文件。

注:(1)供应商注册、账号密码遗忘、合作方门户网站使用等问题,可联系“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客服:010-*转3转8

(2)投标人获取成功后,请及时申请办理带电子签章功能的“iPASS”。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或升级为具备电子签章功能的iPASS才能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正常制作、上传投标文件。iPASS业务问题,请拨打400-0560-010

4.4 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用“沃支付”支付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09:00(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3本次招标项目将于上述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的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http://**)“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参与在线开标,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未确认将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人应及时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平台处理。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应答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数据电子投标文件(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平台支撑人员解决。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一般于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6具体操作,若有疑问,请联系相应客服人员:

IPASS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购买、问题咨询解决电话:400-0560-010;

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支撑电话:010-*转3转3。

6.测试要求

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讯邮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3号楼

邮编:*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10-*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互助路1号

邮编:*

联系人:尚鹏丽、孙潇洋、李新豪、李新民、胡晓、冯寄罡

电话:*/010-*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单位:华夏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郑州建设路支行

账号:*7683

华夏 (略)

20230725


发布单位 :中讯邮 (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docx[下载]
,河南, (略) ,中原区, (略) ,海淀区,郑州

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编号:HX-ZXZB-FW-*),招标人为中讯邮 (略) ,招标代理机构为华夏 (略) ,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且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 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为现有土地,用地面积为*.131㎡,共分为三期,本项目为二期土地新建,占地面积约37264.57㎡,位于地块东南方。项目包含两栋机房楼、两栋动力中心及风雨廊。机房楼地上8层,地下1层,每栋机房楼建筑面积32900㎡(含3000㎡地下水蓄冷水池);动力中心地上2层,每栋动力中心建筑面积4200㎡;风雨廊(含连廊)地上1层,建筑面积375㎡;总建筑面积约74575㎡。

1.2 采购内容:

标段1:

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标段1-修规及测绘技术服务,投标人须在招标人的监督下,完成如下工作:

(1)本项目修建性详细规划设计技术图纸文件编制、现场技术交底、专家评审等;

(2)“修详通”及“报建通”电子文件制作及报批;

(3)地形图测绘、规划放线测绘;

(4)本项目技术支撑、配合等工作。

标段2:

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标段2-基坑支护设计技术服务,投标人须完成如下工作:

(1)本项目基坑支护专项技术图纸文件编制、现场技术交底、专家评审等;

(2)本项目技术支撑、配合等工作。

所有工作包括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

(1)须对招标人提供的资料进行整理,对园区用地情况进行调研,结合招标人实际需要,合理制定方案,最终完成符合相关技术标准的成果文件报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2)本项目的基坑支护专项技术图纸文件编制、现场技术交底、专家评审等;

(3)应提供满足国家及地方规范、规程要求的图纸、设计说明书、原始设计文件(电子版,图纸电子版格式为CAD);

(4)须协助完成技术文件的出版和归档工作;

(5)客户沟通协调;

(6)其他配套服务。

标段3:

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标段3-地质勘探(含超前钻)技术服务,投标人须在招标人的监督下,协助招标人完成如下工作:

(1)本项目的地质勘探(含超前钻)技术服务专项技术图纸文件编制、现场技术交底、专家评审等;

(2)本项目技术支撑、配合等工作。

标段4:

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标段4-节能评估技术服务,投标人需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能源利用是否科学合理进行分析评估,编制节能评估报告书。

标段5:

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标段5-水土保持技术服务,投标人须在招标人的监督下,完成如下工作:

(1)本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现场技术交底、专家评审等;

(2)本项目技术支撑、配合等工作。

1.2.1 时间要求:

标段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成果,服务周期至项目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标段2: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成果,服务周期至基础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如遇项目延期,合同履行至项目完工)。

标段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成果,服务周期至地质勘探(含超前钻)技术服务完成且工程竣工验收,并经*方验收合格。

标段4:合同签订之日起20日历天内提供相应技术服务成果,服务周期至主体施工图审查通过且节能评估报告经建设单位确认合格。

标段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供水土保持方案,工程初验后30日历天内提供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服务周期至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完成。

1.2.2 项目实施地点:按照招标人指定地点。

1.3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5个标段,具体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1:不含税70.95万元,采购修规及测绘技术服务;

标段2:不含税49.64万元,采购基坑支护设计技术服务;

标段3:不含税68.8万元,采购地质勘探(含超前钻)技术服务;

标段4:不含税27.1万元,采购节能评估技术服务;

标段5:不含税19万元,采购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 5

1.4 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标段1:不含税67.4万元;

标段2:不含税47.15万元。

标段3:执行上限不含税65.36万元,综合单价拦标价不含税176.7元/米。

标段4:不含税25.74万元。

标段5:不含税18.05万元。

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1-修规及测绘技术服务

2.1.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1.2 财务要求: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1.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1.4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两种资质证书:

(1) 工程设计综合*级资质或城乡规划编制*级及以上资质;

(2) 测绘*级及以上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1.5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 (略) 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1.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2-基坑支护设计技术服务

2.2.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2.2 财务要求: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2.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2.4 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备以下其中一种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级;

(2)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资质*级;

(3)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设计))*级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2.5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 (略) 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2.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2.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3-地质勘探(含超前钻)技术服务

2.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3.2 财务要求: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3.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3.4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 (略) 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3.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3.6 企业资质要求:须至少具备以下其中一种资质证书:

(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级及以上;

(2)工程勘察综合*级资质。

须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2.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4-节能评估技术服务

2.4.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4.2 财务要求: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4.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4.4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 (略) 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4.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4.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标段5-水土保持技术服务

2.5.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合法成立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或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的扫描件。

2.5.2 财务要求:须能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税法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投标人须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包括提供税务局网站查询的一般纳税人证明截图或提供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认定表/其他证明材料)或加盖公章的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承诺及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2.5.3 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商业信誉和较强的企业综合实力,能够满足招标人的要求,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无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不存在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情况。

2.5.4 投标人未处于中国 (略) 供应商黑名单禁入期限内,处于黑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所注册设立的与其现有经营业务相似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不得参与投标。

2.5.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单位负责人是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单位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包括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董事、机关或事业单位的最高行政官员、执行事务合伙人,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控股关系是指出资比例在50%及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50%,但享有公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以开标日核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查询结果为准;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的单位。

2.5.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3072609:00202307311700,(北京时间,下同)。

4.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本项目实行网上获取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并符合资格要求的投标人请在规定时间内获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获取流程方式:

第一步:未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的投标人,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已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的投标人无需重新注册,忽略此步骤。

第二步:在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以下简称“智慧供应链”)填写并提交购标申请,选择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可直接下载招标文件及招标文件附件(操作流程如下:“电子招标投标”登录,供应商点击“电子招标投标”→“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项目参与(招标项目)”→“寻找商机”页面中,查看购标期内的项目或搜索该项目关键字,点击【我要参与】,在弹出页中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在弹出页中填写项目联系人信息,“项目跟进”→“投标应答”→“下载招标文件”→“采购包信息”→勾选参与标段→“立即结算”→沃支付)。

注:网上支付进入沃支付界面,若首次使用网上支付方式,点击“注册”按钮进行沃支付用户注册(沃账户注册、跟进审核进度及支付的问题请拨打:400-688-9900);若已有沃支付账号,则直接输入账号及密码信息登录沃账号,然后选择付款方式、输入密码进行付款,如未及时办理成功对获取招标文件及投标所产生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联通“沃支付”开通操作指南(《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供应商各业务流程操作手册(请查看: 操作手册使用说明)》),请投标人登录“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在“我的工作台-共享文档下载”自行下载。上传投标文件时必须具备iPASS电子证书,投标人须在此平台注册成为"中国联通供应商"。

第三步:投标人在“我参与的项目”中下载招标文件,所下载招标文件为.megp格式,投标人须在网站右上角下载中心下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招标采购中心投标文件制作系统”,安装该驱动程序,并以此打开.megp格式招标文件。

注:(1)供应商注册、账号密码遗忘、合作方门户网站使用等问题,可联系“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客服:010-*转3转8

(2)投标人获取成功后,请及时申请办理带电子签章功能的“iPASS”。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或升级为具备电子签章功能的iPASS才能制作、上传投标文件,否则将无法正常制作、上传投标文件。iPASS业务问题,请拨打400-0560-010

4.4 招标文件费用:投标人须用“沃支付”支付招标文件费,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2023081509:00(北京时间)

5.2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

5.3本次招标项目将于上述上传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的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进行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准时登录中国联通合作方门户(https:http://**)“联通智慧供应链招标采购中心”参与在线开标,并在网上用IPASS进行签名确认开标结果。如对开标情况有异议,请在30分钟内联系招标代理机构,超时未确认将视为对开标结果无异议。

5.4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4.1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指定地点的;

5.4.2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5.4.3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5.5投标人应及时验证iPASS电子证书及系统可操作性等,如出现故障应及时联系平台处理。造成投标人不能正常应答的情况,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因招标人平台系统故障导致投标人无法上传投标文件的,或当数据电子投标文件(文件编制、打包、上传等)操作出现异常时,应在投标截止日前及时联系平台支撑人员解决。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一般于每周六、日或节假日进行升级、维护等操作,各投标人应尽量避免在此期间进行上传投标文件等操作,尽早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文件可重复修改、上传,且以最后一次上传的内容为准。

5.6具体操作,若有疑问,请联系相应客服人员:

IPASS电子招投标数字证书购买、问题咨询解决电话:400-0560-010;

中国联通智慧供应链平台支撑电话:010-*转3转3。

6.测试要求

无。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及中国联通采购与招标网(http://**)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讯邮 (略)

地址: (略) 海淀区首体南路9号主语国际3号楼

邮编:*

联系人:赵先生

电话:010-*

电子邮件:/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华夏 (略)

地址: (略) 中原区互助路1号

邮编:*

联系人:尚鹏丽、孙潇洋、李新豪、李新民、胡晓、冯寄罡

电话:*/010-*

电子邮件:*@*63.com

开户单位:华夏 (略)

开户银行:中国 (略) 郑州建设路支行

账号:*7683

华夏 (略)

20230725


发布单位 :中讯邮 (略)
相关附件:
附件1-中国联通互联网应用创新基地二期工程工艺及规划设计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docx[下载]
,河南, (略) ,中原区, (略) ,海淀区,郑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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