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据融合处理平台配套硬件设备项目参数公示
数据融合处理平台配套硬件设备项目参数公示
我部拟对数据融合处理平台配套硬件设备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数据融合处理平台配套硬件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3-JQ05-W1232
三、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8月1日
四、项目最高限价:322万元。
五、交货地点: (略) 河东区。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七、技术及商务要求申领时间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1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略) 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三)申领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人申领需求参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四)售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十、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邮寄地址: (略) 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李助理*),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
电 话:022-*
移动电话:*
传 真:022-*
地 址: (略) 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
邮政编码:*
我部拟对数据融合处理平台配套硬件设备项目组织实施采购,现将该项目需求公示如下:
一、项目名称:数据融合处理平台配套硬件设备
二、项目编号:2023-JQ05-W1232
三、公示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8月1日
四、项目最高限价:322万元。
五、交货地点: (略) 河东区。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http://**)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五)投标人(报价方)参与军队投标,必须在提交投标(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互联网网址:http://**)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经审查未完成注册的投标人(报价方)投标无效。
七、技术及商务要求申领时间及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3年7月25日至2023年8月1日(08:00—11:30,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 (略) 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采购服务大厅。
(三)申领方式:投标人指定专人现场领取,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
投标人申领需求参数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
上述所有材料每页均加盖单位公章,装订成册。
(四)售价:不收取任何费用。
八、技术参数等相关需求最终以本项目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九、目前仅为需求公示期间,不接受供应商报名。
十、供应商对采购需求如有异议,可以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单位及签章、联系人、地址、联系电话等)向我部提出意见建议(邮寄地址: (略) 河东区富民路114号6号门李助理*),供应商如无异议,我部将按照相关要求继续组织采购活动。请您及时留意相关信息,欢迎您报名前来参与投标。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 系 人:李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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