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旅游节形象专题策划项目采购公告
上海市文化和旅游局旅游节形象专题策划项目采购公告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文化和旅游局因工作需要,现对旅游节形象专题策划项目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 | KB-CS-SHWL-* | ||
项目名称 | 旅游节形象专题策划 | ||
采购单位 | (略) 文化和旅游局 | ||
代理机构 | 上海 (略) | ||
项目 概况 | 1. 项目名称:旅游节形象专题策划 2. 项目地址: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3. 采购内容: (略) 文化和旅游局旅游节形象专题策划项目,数量1项。内容主要涉及:活动执行安排、内容素材提供、组织新闻评奖等,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4. 预算金额:*元(含税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 ||
报名条件 |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 ||
采购人 | 王婷 | 联系电话 | 021-* |
传真 | / | 邮箱 | / |
代理机构 | 陈懿婷 | 联系电话 | 021-*-21 |
传 真 | 021-* | 邮 箱 | *@*63.com |
报名时间 | 2023年7月26日下午13:00起至2023年8月02日下午16:30(法定工作日) | ||
报名地址 |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8室 | ||
开标地址 |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8室 | ||
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7日13:00 | ||
备注 |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3年7月26日下午13:00起至2023年8月02日下午16:30(法定工作日)携带以下符合规定的资料(含证照类原件),至代理机构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8室进行现场报名验证及领售采购文件,证照类原件验证后退回,其他资料均由代理机构留存,如有缺漏或差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或进入后续投标,报名材料如下: 1. 营业执照或等同合法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选一,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应有正确的项目名称及编号,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 (略) 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 (略)
??2023年7月
点击下载《 (略) 文化和旅游局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格式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本授权函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上海 (略) 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投标供应商(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前往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投标供应商(加盖投标人公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财库〔2022〕19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 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略) 文化和旅游局因工作需要,现对旅游节形象专题策划项目委托代理机构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参加投标。
??相关信息公示如下:
项目编号 | KB-CS-SHWL-* | ||
项目名称 | 旅游节形象专题策划 | ||
采购单位 | (略) 文化和旅游局 | ||
代理机构 | 上海 (略) | ||
项目 概况 | 1. 项目名称:旅游节形象专题策划 2. 项目地址:具体由采购人指定 3. 采购内容: (略) 文化和旅游局旅游节形象专题策划项目,数量1项。内容主要涉及:活动执行安排、内容素材提供、组织新闻评奖等,其他详见采购文件。 4. 预算金额:*元(含税人民币大写:点击查看>>万*仟元整) | ||
报名条件 | 合格的投标人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 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3.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 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投标。 | ||
采购人 | 王婷 | 联系电话 | 021-* |
传真 | / | 邮箱 | / |
代理机构 | 陈懿婷 | 联系电话 | 021-*-21 |
传 真 | 021-* | 邮 箱 | *@*63.com |
报名时间 | 2023年7月26日下午13:00起至2023年8月02日下午16:30(法定工作日) | ||
报名地址 |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8室 | ||
开标地址 |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8室 | ||
开标时间 | 2023年8月7日13:00 | ||
备注 |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可于2023年7月26日下午13:00起至2023年8月02日下午16:30(法定工作日)携带以下符合规定的资料(含证照类原件),至代理机构 (略) 浦东新区浦三路3058号长青企业广场148室进行现场报名验证及领售采购文件,证照类原件验证后退回,其他资料均由代理机构留存,如有缺漏或差错,代理机构有权拒绝接受其报名或进入后续投标,报名材料如下: 1. 营业执照或等同合法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二选一,应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应有正确的项目名称及编号,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 法定代表人及投标代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4. 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凡愿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采购文件,逾期不再办理。 投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因投标人递交虚假材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投标人承担。 |
?? (略) 文化和旅游局
??上海 (略)
??2023年7月
点击下载《 (略) 文化和旅游局采购项目招标文件》
格式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本授权函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投标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上海 (略) 组织实施的(项目编号、项目名称) 的采购活动。代理人在开标、磋商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特此委托。
投标供应商(加盖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现前往参加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投标有关的事务。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务:
投标供应商(加盖投标人公章):
日期: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财库〔2022〕19号文相关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 于其他未列明行业(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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