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 09:5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烟河街1329号- (略) 卡伊洛斯酒店二楼小会议室(出电梯后左转)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07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烟河街1329号- (略) 卡伊洛斯酒店二楼小会议室(出电梯后左转) | ||
预算金额 | ¥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海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延边朝鲜族 (略) 合作区10号小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冀警官 04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新罗世界15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海军 *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H-2023-HC010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警用电动巡逻车2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至 2023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 (略)
方式:邮件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烟河街1329号- (略) 卡伊洛斯酒店二楼小会议室(出电梯后左转)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烟河街1329号- (略) 卡伊洛斯酒店二楼小会议室(出电梯后左转)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LYH-2023-HC010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 (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YH-2023-HC010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警用电动巡逻车2台。
6.供货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发售时间: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2日,每日08时30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 (略) *@*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将“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及购买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供应商收到磋商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磋商文件的确认函”。
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烟河街1329号- (略) 卡伊洛斯酒店二楼小会议室(出电梯后左转)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 (略) 延边朝鲜族 (略) 合作区10号小区
联系人:冀警官
联系方式:0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 (略)
地址: (略) 新罗世界1504室
联系人:李海军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军
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 (略) 延边朝鲜族 (略) 合作区10号小区
联系方式:冀警官 0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 (略)
地 址: (略) 新罗世界1504室
联系方式:李海军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军
电 话: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 | ||
品目 | 货物/通用设备/车辆/其他车辆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26日 09:5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2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3:00 至 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略) 烟河街1329号- (略) 卡伊洛斯酒店二楼小会议室(出电梯后左转)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3年08月07日 15: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略) 烟河街1329号- (略) 卡伊洛斯酒店二楼小会议室(出电梯后左转) | ||
预算金额 | ¥14.*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李海军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采购单位 |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延边朝鲜族 (略) 合作区10号小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冀警官 0433-* | ||
代理机构名称 | 吉林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新罗世界1504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李海军 * |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 (略)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LYH-2023-HC010
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警用电动巡逻车2台。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上有行贿犯罪行为。(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27日 至 2023年08月0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 (略)
方式:邮件方式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烟河街1329号- (略) 卡伊洛斯酒店二楼小会议室(出电梯后左转)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烟河街1329号- (略) 卡伊洛斯酒店二楼小会议室(出电梯后左转)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编号:JLYH-2023-HC010
项目概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吉林 (略) 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JLYH-2023-HC010
2.项目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警用电动巡逻车
3.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0元
5.最高限价:*.00元
5.采购需求:警用电动巡逻车2台。
6.供货地点: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交付使用。
8.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是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形式,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2)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 (略)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0年1月1日至今)内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1.发售时间:2023年07月27日至2023年08月02日,每日08时30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方式:将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的扫描件(PDF格式)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送至吉林 (略) *@*q.com,并同时拨打代理机构电话进行确认:
(1)营业执照副本;
(2)基本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3)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注:邮件标题请注明单位名称、被授权人、联系电话,采购代理机构将“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电子版及购买方式发送至供应商邮箱,按要求填写后,将电子版连同加盖单位公章的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和银行转账凭证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邮箱;以上内容全部完成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磋商文件以邮件的形式发送至“购买磋商文件登记表”所提供的邮箱中,供应商收到磋商文件后须回复“已收到磋商文件的确认函”。
售价:¥:30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烟河街1329号- (略) 卡伊洛斯酒店二楼小会议室(出电梯后左转)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公告《中国政府采购网》发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 (略) 延边朝鲜族 (略) 合作区10号小区
联系人:冀警官
联系方式:0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代理机构:吉林 (略)
地址: (略) 新罗世界1504室
联系人:李海军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军
联系方式:*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华人民共和国珲春出入境边防检查站
地址: (略) 延边朝鲜族 (略) 合作区10号小区
联系方式:冀警官 043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吉林 (略)
地 址: (略) 新罗世界1504室
联系方式:李海军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海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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