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武县农村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平武县农村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采购代理机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平改发项目〔2023〕184号文件,拟对药地湾桥、梨家坝桥、足丰桥等24座农村公路三、四类桥梁进行维修加固,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项目名称:平武县农村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内容:提供项目涉及到服务类等需政府采购代理的全过程采购代理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中国政府采 (略) 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证明;
7.满足绵阳采〔2018〕29号文件《 (略) 财政局 (略) 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具有电子化开标、评审的能力;
8.供应商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获取文件的时间:2023年7月26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时起至2023年7月28日下午5点截止(节假日在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工程股402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申请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4.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选取确认方式:
1.按照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拟定为项目中选采购代理机构。
2.报名单位或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人不足三家的作流标处理。
3.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在磋商开始前手持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料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并经竞争性磋商评审人员审核合格认可后,方可参与竞争性磋商。
4.中选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将按照放弃中标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地 址:平武县龙安镇东皋湾新区飞龙路中段591号
邮 编:*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816-*
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2023年7月26日
根据平武县发展和改革局平改发项目〔2023〕184号文件,拟对药地湾桥、梨家坝桥、足丰桥等24座农村公路三、四类桥梁进行维修加固,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政府采购代理服务机构,特邀请符合条件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磋商。
一、竞争性谈判项目概况:
项目业主: 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项目名称:平武县农村公路桥梁维修加固工程服务类采购代理机构
采购内容:提供项目涉及到服务类等需政府采购代理的全过程采购代理服务
二、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具备中国政府采 (略) 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证明;
7.满足绵阳采〔2018〕29号文件《 (略) 财政局 (略) 全面推进政府采购电子化工作的通知》要求,具有电子化开标、评审的能力;
8.供应商近三年来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任何违法、违规行为;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1.获取文件的时间:2023年7月26日发布竞争性磋商公告之时起至2023年7月28日下午5点截止(节假日在外);
2.获取磋商文件地点: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工程股402室;
3.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现场报名,请有意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申请人报名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4.供应商提供的资料须真实、完整、有效,未按要求提供资料的代理机构不予受理,提供资料中出现虚假、错误信息等所带来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磋商文件售价:0元/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 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1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三楼会议室
响应文件必须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密封送到指定地点,逾期送达的或未按要求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采购人拒收,本次磋商不接受邮寄的响应文件。
五、选取确认方式:
1.按照综合评分法的评审标准,对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进行评审,综合评分排名第一拟定为项目中选采购代理机构。
2.报名单位或递交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人不足三家的作流标处理。
3.竞争性磋商申请人(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应在磋商开始前手持授权委托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资料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并经竞争性磋商评审人员审核合格认可后,方可参与竞争性磋商。
4.中选后除不可抗力原因外,拒签合同的,将按照放弃中标的有关规定,对企业进行处罚。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地 址:平武县龙安镇东皋湾新区飞龙路中段59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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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0816-*
平武县交通运输局公路管理所
2023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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