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比选公告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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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7-26 15:30: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7-27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7-31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 (略) 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项目编号:BJCG-HDBX-*),比选人为 (略) 河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略) 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所需的维保服务。项目预估金额5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拟中选1家参选人。项目服务地点: (略)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 1.2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维保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3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订单(或结算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备1项库存管理系统维保实施经验。(合同内容中须明确体现库存管理,否则视为无效)。 2.1.4 参选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远程服务人员(专科或以上学历)。 2.1.5参选人须承诺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任何资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予以保密,如因服务人员发生泄密事项,参选人承担全部责任。 2.1.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分包的以标包、分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不收费。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河北分公司 地址: (略) 邮编:* 联系人:剧工 电话:0311-*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编:* 联系人:曹海涛 皮培尧 底有为 杨会霞 电话:* * 电子邮件:caohaitao.*@*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69452-0009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3年7月26日 | ||||
终止: | 否 | ||||
比选文件标包: | (略) 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 |
标包名称: | (略) 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 (略) 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项目编号:BJCG-HDBX-*),比选人为 (略) 河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略) 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所需的维保服务。项目预估金额5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拟中选1家参选人。项目服务地点: (略)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 1.2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维保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3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订单(或结算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备1项库存管理系统维保实施经验。(合同内容中须明确体现库存管理,否则视为无效)。 2.1.4 参选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远程服务人员(专科或以上学历)。 2.1.5参选人须承诺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任何资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予以保密,如因服务人员发生泄密事项,参选人承担全部责任。 2.1.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分包的以标包、分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不收费。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河北分公司 地址: (略) 邮编:* 联系人:剧工 电话:0311-*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编:* 联系人:曹海涛 皮培尧 底有为 杨会霞 电话:* * 电子邮件:caohaitao.*@*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69452-0009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3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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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名称: |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比选公告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3-07-26 15:30:00 | ||
比选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3-07-27 09:00:00 | 比选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3-07-31 17:00:00 | ||
比选文件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 (略) 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项目编号:BJCG-HDBX-*),比选人为 (略) 河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略) 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所需的维保服务。项目预估金额5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拟中选1家参选人。项目服务地点: (略)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 1.2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维保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3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订单(或结算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备1项库存管理系统维保实施经验。(合同内容中须明确体现库存管理,否则视为无效)。 2.1.4 参选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远程服务人员(专科或以上学历)。 2.1.5参选人须承诺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任何资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予以保密,如因服务人员发生泄密事项,参选人承担全部责任。 2.1.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分包的以标包、分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不收费。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河北分公司 地址: (略) 邮编:* 联系人:剧工 电话:0311-*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编:* 联系人:曹海涛 皮培尧 底有为 杨会霞 电话:* * 电子邮件:caohaitao.*@*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69452-0009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3年7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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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文件标包: | (略) 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 |
标包名称: | (略) 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 |
标包内容说明: | 本比选项目为 (略) 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项目编号:BJCG-HDBX-*),比选人为 (略) 河北分公司,比选代理机构为北京 (略) 。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参选人(以下简称参选人)参选。 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本项目采购内容为 (略) 河北分公司2023年智慧运营中心库存管理系统维保项目所需的维保服务。项目预估金额5万元(不含税),本项目拟中选1家参选人。项目服务地点: (略)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4年6月30日。 1.2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维保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分包划分情况:本项目不划分分包。 1.3本项目设置最高参选限价,不含税最高参选限价为5万元,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2.参选人资格要求 2.1参选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参选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选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参选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比选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 2.1.3 参选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比选公告发布之日(不含当日)(以单项合同/框架订单(或结算单)的签订日期为准)须至少具备1项库存管理系统维保实施经验。(合同内容中须明确体现库存管理,否则视为无效)。 2.1.4 参选人须为本项目至少配备1名远程服务人员(专科或以上学历)。 2.1.5参选人须承诺对合作过程中获得的任何资料(包括文字及非文字资料)予以保密,如因服务人员发生泄密事项,参选人承担全部责任。 2.1.6参选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若为依法免税的参选人须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免税发票。 2.1.7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2.2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0年8月7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骗取中标/中选、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7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8年8月7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比选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比选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比选项目的比选代理机构; (1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比选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参选人及其参选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比选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参选人及其任一参选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比选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被纳入中国通信企业协会发布的电信和互联网行业网络安全风险警示企业名单,相关惩戒措施为供应商部分产品(或全部产品)在一定时期内不能参加竞争性采购,且本项目的采购内容(划分标包或分包的以标包、分包内容为准)涉及惩戒产品,本项目参选(应答)截止时间在惩戒期限内的。 (18)法律法规、比选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2.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比选文件第三章“评选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参选人,其参选将被否决。 4.比选文件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7月27日9时00分至2023年7月3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比选的潜在参选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比选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比选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参选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参选人注册”。 4.3 比选文件每套售价:不收费。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参选截止时间):2023年8月7日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5.2电子参选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参选文件递交,参选人应在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参选文件的上传。参选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比选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参选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参选文件。 5.3本项目将于参选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唱价,比选人/比选代理机构邀请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参选人注册 6.1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参选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比选文件。 6.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参选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参选文件编制和参选,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6.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比选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8.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略) 河北分公司 地址: (略) 邮编:* 联系人:剧工 电话:0311-*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地址: (略)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景园北街2号 邮编:* 联系人:曹海涛 皮培尧 底有为 杨会霞 电话:* * 电子邮件:caohaitao.*@*hinaccs.cn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广安门支行 账号:*69452-0009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比选代理机构:北京 (略) 2023年7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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