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暨社会培训食堂流程化管理系统项目二期第三次招标公告

内容
 
发送至邮箱

重庆水利电力职业技术学院教职工暨社会培训食堂流程化管理系统项目二期第三次招标公告

重庆水利电力 (略) 对教职工暨社会培训食堂流程化管理系统项目二期(第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货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教职工暨社会培训食堂流程化管理系统项目二期(第三次)

1 项

*

9600

1

本项目主要标的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谈判资格

一般资格条件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7月12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水利电力 (略) 官网-招标信息栏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 按时递交投标确认书;

2. 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3. 按时报名签到。

(三)投标确认书

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9日18:00,向采购人反馈《投标确认书》(格式见本谈判文件倒数第二页),确认书需加盖单位公章,*@*q.com(时间以电子邮件时间戳为准)。2023年7月19日18:00后发送或收到的确认书采购人恕不接收,响应文件也将被拒收。

2. 招标文件售价:

(四)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23年7月27日10时00分。

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水利电力 (略) (正善楼B-401A)。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 保证金递交方式:以现金的形式现场递交。各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第一篇要求的金额将保证金装入自备的信封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信封上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保证金提交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

2.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采购人处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水利电力 (略) 官网-招标信息栏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水利电力 (略)

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

重庆水利电力 (略) 对教职工暨社会培训食堂流程化管理系统项目二期(第三次)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货商前来参加谈判。

一、竞争性谈判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元)

投标保证金(元)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备注

教职工暨社会培训食堂流程化管理系统项目二期(第三次)

1 项

*

9600

1

本项目主要标的属于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二、资金来源

自筹资金。

三、谈判资格

一般资格条件

谈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挂靠。

四、谈判有关说明

(一)凡有意参加谈判的供应商,请于公告发布之日(2023年7月12日)起至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在重庆水利电力 (略) 官网-招标信息栏上下载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以及补遗等谈判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谈判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供应商须满足以下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 按时递交投标确认书;

2. 按时递交投标文件;

3. 按时报名签到。

(三)投标确认书

1.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3年7月12日-2023年7月19日18:00,向采购人反馈《投标确认书》(格式见本谈判文件倒数第二页),确认书需加盖单位公章,*@*q.com(时间以电子邮件时间戳为准)。2023年7月19日18:00后发送或收到的确认书采购人恕不接收,响应文件也将被拒收。

2. 招标文件售价:

(四)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及地点

1. 投标截止和开标时间: 2023年7月27日10时00分。

2. 投标和开标地点:重庆水利电力 (略) (正善楼B-401A)。

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投标保证金

(一)保证金递交

1. 保证金递交方式:以现金的形式现场递交。各供应商按谈判文件第一篇要求的金额将保证金装入自备的信封中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信封上须注明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 保证金提交时间:同响应文件提交时间

(二)保证金退还方式

1. 未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开标结束后,现场退还。

2.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在采购人处退还。

六、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按照《财政部 生态环境部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的规定,落实国家节能环保政策。

(二)按照《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落实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三)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的规定,落实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四)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落实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

七、其它有关规定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谈判。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中,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谈判,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货物,制造商参与谈判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的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重庆水利电力 (略) 官网-招标信息栏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领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补遗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谈判费用:无论谈判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谈判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谈判,否则按无效处理。

(九)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否则按无效处理。

(十)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水利电力 (略)

联系人:韩老师

电 话:023-*

地 址: (略) 永川区昌州大道东段801号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