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海油工程天津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基地建设项目桥式、半门式、龙门式起重机购置项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3-CNCCC-HW-GK-5439/01
主要技术规格
电磁桥式起重机Gn=30t,S=31.5m,Hr=12m,A6;电动吊钩桥式起重机Gn=32/5t,S=31.5m,Hr=12m,A5,Gn=100/20t,S=28m,Hr=12m,A5,Gn=32/5t,S=28m,Hr=12m,A5;龙门式起重机Gn=50/10t,S=46m,H起升=20m,A5,Gn=150/30t,S=46m,H升=20m,A5;电动葫芦半门式起重机Gn=16t,S=12m,H上下轨高差=7m,A5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150个自然日内完成生产制造,交货日期以招标方书面通知为准,根据招标方厂房、室外场地施工进度可以分批到货,收到招标方书面到货通知后7个自然日内到货,每批设备到货后70个自然日内完成安装、调试工作,安装、调试完成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取证工作。合同签订后2周内投标方将设备设计的全部图纸、设计说明书、起重机对地基最大荷载工况、起重机轮压计算书、挠度计算书、电机功率计算书(包括计算过程、数据来源出处)、主梁与端梁的有限元计算书、减速机计算书提供给招标方进行审核确认。
交货数量
电磁桥式起重机1台,电动吊钩桥式起重机2台,电动吊钩桥式起重机2台,电动吊钩桥式起重机1台,龙门式起重机3台,龙门式起重机2台,电动葫芦半门式起重机4台。
招标范围
电磁桥式起重机1台,电动吊钩桥式起重机2台,电动吊钩桥式起重机2台,电动吊钩桥式起重机1台,龙门式起重机3台,龙门式起重机2台,电动葫芦半门式起重机4台。
资格要求
一、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具备国家认可经营资格的其他组织。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1)投标人为企业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投标人应经全国各级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登记或者备案,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2)投标人应为本次投标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方须为所投产品的实际生产企业。(3)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有效的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并可在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核实。如果有国家相关部门发布的最新体系标准,以最新体系标准为准。(4)如出现不同投标人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况,相关投标均无效,招标人随时有权做出拒绝投标、取消投标资格、取消授标、不签订合同或在合同签订后终止合同等决定,相关投标人须无条件接受,且由此做出的任何损失由对应投标人承担。二、资质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投标方须具有效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桥式、门式起重机(B级及以上)。三、业绩要求(开标时需进行信息公开):(1)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所投产品制造商至少具有:1)2台起重量不小于100t,且跨度不小于28米桥式起重机的销售并验收合格的业绩(合同数量不限);2)2台起重量不小于150t,且跨度不小于46米龙门式起重机的销售并验收合格的业绩(合同数量不限)。 (2)投标人须按规定格式提交业绩表,并提交相关业绩证明文件。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含技术协议)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的签署时间、合同的签字页、盖章页、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规格、起重量、跨度及到货验收材料(对应的增值税发票复印件(如有清单须提供,须体现发票号,发票金额需与合同金额或单个订单金额一致)、或第三方签章的检验证书复印件、或买方接收证明、或调试验收证明等),如销售合同无法体现,可提供其他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予以证明。招标方有权到现场核实业绩,如出现造假,则否决投标。(3)未提交业绩证明文件,或所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体现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的,均视为无效业绩。四、财务要求:须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0年-2022年年度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至少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须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印章)五、其他要求: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
招标文件领取时间
2023年07月26日 至 2023年07月31日
招标文件领取方法
请登录(http://**)的招标公告页面进行购买。首次登录必须先进行注册(免费),注册成功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购买过程必须全程在线操作,线下形式的汇款将不予接受。标书费支付成功后,投标人可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如未在系统中领购招标文件,不可参加投标。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3年08月16日 09时00分
投标地点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所有的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线提交
特殊说明
未按要求在开标阶段进行公开的资质、业绩信息,评标阶段不予认可。评标阶段只评审开标阶段已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对在开标环节未公开的资质、业绩内容,即使投标文件中提供了也不认可并不再进行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