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第二次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第二次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 项目已由中国汽 (略) (略)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CAERI-CG-*-09527
2.2项目编号:CAERI-CG-*-09527
2.3采购内容:
采购对象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数量 | 3台 |
规格型号 | LX0.5T-3.5m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每台大车行程≥6米、有效升高≥3米) |
需求描述 | 该设备(系统)应是一套全新的、功能齐全的完整设备。 |
设备用途 | 用于台车试验室准备间(3间)试验假人装卸 |
详见第二章项目技术要求。
2.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t交货t安装调试t验收。
2.5交货地点: (略) 两江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车工 (略) 。
2.6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国内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法人机构或组织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3.2设备制造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良好的销售维护能力,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及设备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3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代理商;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具有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在中国大*销售业绩不得少于3台,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合同技术附件复印件、计量证书或*方开具的验收报告。合同至少包含签订日期、双方名称、具有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3.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提供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6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1)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
(2)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3)不存在因执行中国汽研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中国汽研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情况;
(4)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t4.1采购文件电子版随本采购公告一并发布,详见附件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3年8月2日14时 00 分
t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递交方式):响应文件扫描件*@*ttp://**;*@*ttp://**;
5.4逾期送达的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接接收。
6.其他
本项目采购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汽 (略) (略) 官网发布(http://**#/buy/index/)。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汽 (略) (略)
地 址: (略) 两江新区金渝大道9号
联系人:董老师
电 话:023-*
电子邮箱:*@*ttp://**
第一章 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 项目已由中国汽 (略) (略) 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谈判采购。
2.项目概况
2.1采购项目: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采购CAERI-CG-*-09527
2.2项目编号:CAERI-CG-*-09527
2.3采购内容:
采购对象 | 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 |
数量 | 3台 |
规格型号 | LX0.5T-3.5m电动单梁悬挂起重机(每台大车行程≥6米、有效升高≥3米) |
需求描述 | 该设备(系统)应是一套全新的、功能齐全的完整设备。 |
设备用途 | 用于台车试验室准备间(3间)试验假人装卸 |
详见第二章项目技术要求。
2.4交货时间: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 1 个月内完成t交货t安装调试t验收。
2.5交货地点: (略) 两江新区金渝大道9号,中国汽车工 (略) 。
2.6质量保证期:自项目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 12 个月。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或地区依法成立、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且须为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或系统集成商。国内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外法人机构或组织提供:注册证明文件复印件。
3.2设备制造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良好的销售维护能力,提供售后服务机构地址及联系方式以及设备制造商的售后服务承诺书。
3.3供应商须为投标产品的制造商或制造商针对投标产品的授权代理商;如供应商为代理商,须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3.4投标人具有2020年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产品在中国大*销售业绩不得少于3台,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合同技术附件复印件、计量证书或*方开具的验收报告。合同至少包含签订日期、双方名称、具有双方签字盖章页等。
3.5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须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若提供非审计财务报表的,须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作承诺说明,并在承诺说明上签字(或盖章)及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若本年度新成立或成立不满一年的组织和自然人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的,可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6供应商须提供信誉承诺函,承诺内容至少包含:
(1)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的情况;
(2)不存在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情况;
(3)不存在因执行中国汽研系统内采购项目中发生过严重违约行为或被列入中国汽研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情况;
(4)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违法记录;无重要毁约、无故弃标的不良记录;无重大质量事故、安全事故、售后服务投诉记录。
注:供应商须自行对以上信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对信誉承诺函的真实性负责,如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t4.1采购文件电子版随本采购公告一并发布,详见附件栏。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启时间: 2023年8月2日14时 00 分
t5.2响应文件递交方式(电子递交方式):响应文件扫描件*@*ttp://**;*@*ttp://**;
5.4逾期送达的或未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接接收。
6.其他
本项目采购公告、成交候选人公示、成交结果公告在中国汽 (略) (略) 官网发布(http://**#/buy/index/)。
7.联系方式
采购人:中国汽 (略) (略)
地 址: (略) 两江新区金渝大道9号
联系人:董老师
电 话:023-*
电子邮箱:*@*ttp://**
重庆
重庆
重庆
重庆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