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关于枫桥街道森林防火引水上山及山体复绿灌溉工程-枫桥街道山体环境修复工程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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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关于枫桥街道森林防火引水上山及山体复绿灌溉工程-枫桥街道山体环境修复工程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枫桥街道森林防火引水上山及山体复绿灌溉工程-枫桥街道山体环境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7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ZB2023-N-C-010

项目名称:枫桥街道森林防火引水上山及山体复绿灌溉工程-枫桥街道山体环境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81)

最高限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81)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 (略) 枫桥街道高景山。

2、施工地点:(根据*方指定地点、位置)。

3、本工程质保修期:2年。

以上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采购项目清单及要求: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另附,在项目报名成功后网上系统自行下载。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程质量要求:按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技术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按国家有关规定;

(2)、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范以现行的或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

11、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 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 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QQ:*、*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售价:免费

3.6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4.1现场签到: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3截止时间:2023年8月7 日9:30(北京时间)

4.4地点: (略) 相城区采莲路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7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相城区采莲路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发布,敬请留意。

2.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

3.图纸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fee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苏州高新区马涧路与湘江路交叉口

联 系 人:上官强

联系方式: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涵熙(苏州) (略)

地  址:苏州高新区运河路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6楼、10楼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赞瑜、邹雅琴

电   话:0512-*

涵熙(苏州) (略)

2023年7月27日

项目概况

枫桥街道森林防火引水上山及山体复绿灌溉工程-枫桥街道山体环境修复工程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8月7日9:30(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HXZB2023-N-C-010

项目名称:枫桥街道森林防火引水上山及山体复绿灌溉工程-枫桥街道山体环境修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81)

最高限价:人民币*佰点击查看>>万*仟*佰点击查看>>元*角*分(¥:*.81)

采购需求:

1、工程概况: (略) 枫桥街道高景山。

2、施工地点:(根据*方指定地点、位置)。

3、本工程质保修期:2年。

以上质量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4、合同履行期限:施工工期:1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6、采购项目清单及要求:图纸(如有)、工程量清单另附,在项目报名成功后网上系统自行下载。

7、质量要求:合格。

8、工程质量要求:按相关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9、技术要求:

(1)、符合现行国家技术、施工及验收规范规程,按国家有关规定;

(2)、工程量清单。

10、工程规范以现行的或承担具体施工任务期间国家和行业新颁布施行的规范、规程为准。

11、验收标准:满足采购需求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磋商响应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以上(含*级)资质,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选派项目 (略) 政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和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知识考核合格证书(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2)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采购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项目经理执业范围之内。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 (略) 财政局《关 (略) 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进口产品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一)报名截止时间: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3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3.1 CA办理

3.1.1已有CA证书且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只需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2已有CA证书不满足系统使用要求的用户,需更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

3.1.3未办理CA证书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区级政府采购模块。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3.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区级网上报名)” —“供应商”绿色按钮报名。报名后,系统会显示报名确认单,供应商须打印以供投标使用。报名成功的供应商不可撤销报名。

3.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签章使用问题:联系电话:* QQ:*、*、*

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联系电话:* QQ:*、*

只有网上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

3.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报名成功后须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5售价:免费

3.6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现场解密截止时间前上传成功,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4.1现场签到:在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报名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凭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进行现场签到。未能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出示CA证书、本人身份证明、响应授权资料等原件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2现场解密。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携带制作电子响应文件的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并充分考虑解密现场排队等待解密等所需时间,预留足够解密时间。开标时,代理机构通过报名成功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报名解密,接收供应商的CA证书截止时间为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因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正确的CA证书,未能完成现场解密步骤的供应商,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4.3截止时间:2023年8月7 日9:30(北京时间)

4.4地点: (略) 相城区采莲路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五、开启

时间:2023年8月7日9: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相城区采莲路 (略) 民服务中心3号楼1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同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 (略) 政府采购网发布,敬请留意。

2.苏州高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监督电话:0512-*、*。

3.图纸下载链接:http://**

提取码:fee9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枫桥街道办事处

地 址:苏州高新区马涧路与湘江路交叉口

联 系 人:上官强

联系方式: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涵熙(苏州) (略)

地  址:苏州高新区运河路乐嘉汇商务广场1幢6楼、10楼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邵赞瑜、邹雅琴

电   话:0512-*

涵熙(苏州) (略)

2023年7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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