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防弹衣、防弹头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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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吕梁市分公司防弹衣、防弹头盔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略) (略) 防弹衣、防弹头盔采购项目

比选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略) (略) 防弹衣、防弹头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采购代理为中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防弹衣、防弹头盔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押运防卫设备防弹衣61套,防弹头盔61顶,具体见项目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供货期:20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与项目需求相适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5供应商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⑴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⑵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转包与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31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 (略) 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或者通过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cn)购买采购文件(点击供应商入口--注册账号--登录系统--选择本项目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购标所需资料,审核通过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线上购买采购文件需支付平台服务费100元/标段。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上传,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略) 离石区久安路 (略) 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 (略) 招标投标协会网站、和 (略) 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离石区久安路90号

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 (略) 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系人:兰亚珍、程建、李庆红、李新民

电话/传真:0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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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略) ,吕梁

(略) (略) 防弹衣、防弹头盔采购项目

比选采购公告

1.采购条件

(略) (略) 防弹衣、防弹头盔采购项目,采购人为 (略) (略) ,采购代理为中 (略) ,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拟按比选方式组织采购,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项目名称: (略) (略) 防弹衣、防弹头盔采购项目

2.2采购内容:押运防卫设备防弹衣61套,防弹头盔61顶,具体见项目技术规范书。本次采购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3供货期:20天。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取得有效的营业执照、能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2供应商的经营范围与项目需求相适应,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诚实的商业道德。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记录、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4供应商具有下述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5供应商与中国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 (略) )、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3.6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⑴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⑵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且不得转包与分包。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潜在供应商请于2023年7月27日至2023年7月31日上午0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工作时间(北京时间), (略) 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现场购买采购文件,或者通过登录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http://**.cn)购买采购文件(点击供应商入口--注册账号--登录系统--选择本项目填写购标申请,并上传购标所需资料,审核通过后下载电子版采购文件),线上购买采购文件需支付平台服务费100元/标段。

4.2供应商在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供下述加盖公章资料的扫描件:(所有资料的扫描件放到一个PDF文件内上传,文件命名为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供应商名称)。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注明联系人、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等信息)及授权人被授权人身份证;②营业执照。

4.3 采购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3年8月8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 (略) (略) 离石区久安路 (略) 四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不符合密封要求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 (略) 招标投标协会网站、和 (略) 官方网站上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 (略) (略)

地址: (略) 离石区久安路90号

联系人:张先生

采购代理机构:中 (略)

地址: (略) 综改示范区太原学府园区亚日街7号环亚时代广场A座610室

联系人:兰亚珍、程建、李庆红、李新民

电话/传真:03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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