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安溪县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花草补种绿化提升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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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招标咨询中心有限公司关于安溪县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花草补种绿化提升项目询价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关于安溪县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花草补种绿化提升项目
品目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特种用途动、植物/特种用途植物/其他植物

采购单位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日 15: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安溪县龙门镇下茂山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栋5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略) (略) 关于安溪县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花草补种绿化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栋5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2023】85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关于安溪县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花草补种绿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略) 受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以询价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QZZB【2023】85号

二、项目名称: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花草补种绿化提升项目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四、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对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单位负责人未参加时,格式附后);

3、报价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6、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主管部门通报、司法和行政复议败诉、监测质量出现问题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特别说明:报价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报价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中标,其成交资格无效。

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

五、采购公告期限:2023年07 月27日起至2023年07 月 31日止。

六、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07 月27日起至2023年07 月 3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询价文件每份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询价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报价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报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报价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七、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 月 0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报价代表出席报价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8 月 0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九、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略) (略)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栋510室)。

开标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595-*,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一、标书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滨城支行,户名: (略) (略) ,账号:*69999。

十二、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公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平台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略) (略)

**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栋510室

方式: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07 月27日起至2023年07 月 3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询价文件每份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询价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报价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报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报价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为邀请项目,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安溪县龙门镇下茂山        

联系方式:谢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栋510室            

联系方式:小陈,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 (略) (略) 关于安溪县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花草补种绿化提升项目
品目

货物/农林牧渔业产品/特种用途动、植物/特种用途植物/其他植物

采购单位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行政区域 安溪县 公告时间 **日 15:42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日至**日
每日上午:8:30 至 11:30 下午:15: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预算金额 ¥26.*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小陈
项目联系电话 *
采购单位 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采购单位地址 (略) 安溪县龙门镇下茂山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谢先生,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 (略) (略)
代理机构地址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栋510室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小陈,联系方式:*

项目概况

(略) (略) 关于安溪县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花草补种绿化提升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栋510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ZZB【2023】85号

项目名称: (略) (略) 关于安溪县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花草补种绿化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26.*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略) (略) 受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的委托,以询价的方式对以下项目进行采购,欢迎合格供应商参加报价。

一、采购编号:QZZB【2023】85号

二、项目名称:安溪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花草补种绿化提升项目

三、技术规格及要求:详见本询价文件第三部分

四、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报价供应商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对报价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如单位负责人未参加时,格式附后);

3、报价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

4、报价供应商的报价代表的有效身份证(身份证必须正反面复印)复印件;

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

6、提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受到主管部门通报、司法和行政复议败诉、监测质量出现问题的书面声明。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特别说明:报价供应商必须对上述资格证明文件的真实性负责,原件备查;如果报价供应商虚报上述证明文件骗取中标,其成交资格无效。

合同包1最高限价为人民币点击查看>>万*仟*佰元整(¥*元),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标。

五、采购公告期限:2023年07 月27日起至2023年07 月 31日止。

六、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07 月27日起至2023年07 月 3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询价文件每份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询价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报价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报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报价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七、提交报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 月 0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届时请报价代表出席报价会,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八、报价截止时间:2023年08 月 01日上午09:30时(北京时间)。

九、询价文件发售地点: (略) (略) (地址: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栋510室)。

开标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十、凡对本次招标有疑义的,请以信函、电话、传真或来人与我司联系,联系人:陈先生,联系电话:*,传真:0595-*,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电话:*。

十一、标书费及相关服务费等款项应汇到以下账户:开户行:建设银行泉州滨城支行,户名: (略) (略) ,账号:*69999。

十二、有关本项目相关信息都将公布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平台等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十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对中标、成交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口头质疑或质疑期限届满后提出的质疑不予接受。

(略) (略)

**日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 至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栋510室

方式:购买询价文件时间:2023年07 月27日起至2023年07 月 31日止(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时,下午15:00~17:30时(北京时间);询价文件每份300元,一经出售,谢绝退还。询价文件若需邮寄,请加付邮寄费50元;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或丢失,代理机构概不负责。报价供应商购买询价文件后,应将交易登记卡保存好,在递交报价响应文件时必须提供交易登记卡给我司核对,否则其报价响应文件恕不接受。若出现报价供应商伪造交易登记卡,将取消其报价资格,同时对伪造交易登记卡的没收其报价保证金。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本采购项目为邀请项目,欢迎受邀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与。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溪县龙门镇人民政府     

地址: (略) 安溪县龙门镇下茂山        

联系方式:谢先生,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地 址: (略) 安溪县金融行政服务中心4号楼B栋510室            

联系方式:小陈,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小陈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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