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内容
 
发送至邮箱

海口市公共交通新能源汽车技术有限责任公司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略) 公共交通新能源 (略)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一、招标公告

(略) 公共交通新能源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在

大学城、秀英南、秀英北等公交场站和调度室投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密封比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2、采购方式:比价

3、预算金额:*.00元。

4、采购需求: (略) 公共交通新能源 (略) 拟在三联村充电场站、椰博充电场站、龙岐雅苑(二期)、秀英北充电场站、桂林洋大学城充电场站、海顺充电场站、塑料场宿舍区(含雨棚)等公交场站和调度室投建870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包含:双口扫描充电插座、网关、平台服务费、方钢、线槽、主线、配线、线管、加工及安装费、运费、辅料、电箱、电表等。

5、质保期限:自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上线之日起12个月

6、工期要求:自签订施工合同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龙华区凤翔西路*村一横路5号东站公交枢纽站二楼会议室

3、方式:携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日11时(以招标人收到的投标书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可直接送到或快递送达开标地点。

2、开标时间:**日11时

3、开标地点: (略) 龙华区凤翔西路*村一横路5号东站公交枢纽站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共交通新能源 (略)

地址: (略) 凤翔西路*村一横路5号东站公交枢纽站二楼

项目联系人:吴传麒

联系电话:0898-* *

请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期间投标人可来现场进行踏勘,如对招标文件条款存有疑问,可在领取比价文件后的48小时内进行咨询。


(略) 公共交通新能源 (略)

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一、招标公告

(略) 公共交通新能源 (略) (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在

大学城、秀英南、秀英北等公交场站和调度室投建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兹邀请符合条件的单位按要求对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进行密封比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项目

2、采购方式:比价

3、预算金额:*.00元。

4、采购需求: (略) 公共交通新能源 (略) 拟在三联村充电场站、椰博充电场站、龙岐雅苑(二期)、秀英北充电场站、桂林洋大学城充电场站、海顺充电场站、塑料场宿舍区(含雨棚)等公交场站和调度室投建870台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包含:双口扫描充电插座、网关、平台服务费、方钢、线槽、主线、配线、线管、加工及安装费、运费、辅料、电箱、电表等。

5、质保期限:自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上线之日起12个月

6、工期要求:自签订施工合同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以来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任意一个月的纳税凭证和社保记录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4)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加盖公章)。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或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和必须为未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投标人 (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加盖投标人公章)。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及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条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 (略) 龙华区凤翔西路*村一横路5号东站公交枢纽站二楼会议室

3、方式:携以下资料现场报名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其授权代表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截止时间:**日11时(以招标人收到的投标书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可直接送到或快递送达开标地点。

2、开标时间:**日11时

3、开标地点: (略) 龙华区凤翔西路*村一横路5号东站公交枢纽站二楼会议室

五、招标人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公共交通新能源 (略)

地址: (略) 凤翔西路*村一横路5号东站公交枢纽站二楼

项目联系人:吴传麒

联系电话:0898-* *

请投标单位根据以上要求进行报价,投标期间投标人可来现场进行踏勘,如对招标文件条款存有疑问,可在领取比价文件后的48小时内进行咨询。


    
查看详情》
相关推荐
 

招投标大数据

查看详情

收藏

首页

登录

最近搜索

热门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