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电子影像对象存储系统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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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电子影像对象存储系统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1.招标条件

吉林工程 (略) 财务电子影像对象存储系统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工程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校内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工程 (略) 财务电子影像对象存储系统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WYJS-*

2.3 招标内容:财务电子影像对象存储系统相关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地点:吉林工程 (略) 指定地点

2.5 供货时间:合同订立后15天。

2.6 最高限价:37.5 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0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年 07月28日至2023年 08月0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名称);(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法人参加投标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 (略) 邮箱(*@*63.com)发送成功后需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情况。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08月04日14时30分,地点: (略) 万沅建设 (略) ( (略) 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工程 (略) 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工程 (略)

地址:吉林工程 (略)

联系人:王德旭

联系电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万沅建设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联系人:王天鹏

联系电话:0431-*

1.招标条件

吉林工程 (略) 财务电子影像对象存储系统相关设备采购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采购,采购人为吉林工程 (略) ,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校内竞争性磋商。

2.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2.1 项目名称:吉林工程 (略) 财务电子影像对象存储系统相关设备采购项目

2.2 招标编号:WYJS-*

2.3 招标内容:财务电子影像对象存储系统相关设备采购。(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2.4供货地点:吉林工程 (略) 指定地点

2.5 供货时间:合同订立后15天。

2.6 最高限价:37.5 万元。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供应商根据履行采购项目合同需要,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3.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供应商须提供本企业近三年(2020年-2022年)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2020年1月1日至今成立的企业,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且财务状况良好。2022年12月31日以后成立的企业,须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供应商须处于正常的生产经营状态,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经营异常、或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为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招标活动;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及方式:时间:2023年 07月28日至2023年 08月01日,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0-16:00(北京时间,下同);招标文件售价8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

4.2 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时需:(1)营业执照;(2)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需附有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项目名称);(3)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如法人参加投标携带法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身份证明书),以上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鲜章)扫描 (略) 邮箱(*@*63.com)发送成功后需联系代理机构确认报名情况。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 08月04日14时30分,地点: (略) 万沅建设 (略) ( (略) 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5.3有效供应商不足三家时,采购人另行组织招标。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工程 (略) 官网发布。

7.联系方式

采购人:吉林工程 (略)

地址:吉林工程 (略)

联系人:王德旭

联系电话:0431-*

采购代理机构: (略) 万沅建设 (略)

地址: (略) 南关区亚泰大街与南三环交汇新星宇商誉A1座1601室

联系人:王天鹏

联系电话:04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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