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河镇卫生院采购四维彩超及彩超维保服务项目
大河镇卫生院采购四维彩超及彩超维保服务项目
大河镇卫生院采购四维彩超及彩超维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河镇卫生院采购四维彩超及彩超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http://**)进入、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T-2023-C0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1316
3、项目名称:大河镇卫生院采购四维彩超及彩超维保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8万元
6、最高限价:98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 30 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是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http://**)进入、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免费下载。
3、方式:供应商自行办理湖北 CA登*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http://**)选择“供应商登*”选择“湖北 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来凤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在会议开始前登*新点限额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会议开始前用CA锁登*新点限额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凤县 (略)
地 址:来凤县 (略)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0718-*
大河镇卫生院采购四维彩超及彩超维保服务项目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河镇卫生院采购四维彩超及彩超维保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登*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http://**)进入、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和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3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JT-2023-C0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2023-01316
3、项目名称:大河镇卫生院采购四维彩超及彩超维保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98万元
6、最高限价:98万元
7、采购需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后 30 日内交货并安装调试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供应商为生产商的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供应商为经销商的,须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所投产品是纳入医疗器械管理的还需具备《医疗器械注册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3年07月28日至2023年08月03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登*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http://**)进入、点击本项目进行报名免费下载。
3、方式:供应商自行办理湖北 CA登*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来凤专区(http://**)选择“供应商登*”选择“湖北 CA”左上角“主平台”打开选择“来凤专区”点选本项目进行报名和下载文件。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3年08月07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供应商在会议开始前登*新点限额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将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上传到项目所属区域内的电子响应文件栏目。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拒收。
五、开启
1、时间:2023年08月07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供应商应在会议开始前用CA锁登*新点限额不见面开标大厅(http://**)进入本项目进行开标、解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 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来凤县 (略)
地 址:来凤县 (略)
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略) (略)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071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唐女士
联系方式: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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