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23年第三期欠税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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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宣城市税务局2023年第三期欠税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略) 令第362号)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对下列企业或单位、个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清册.xls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023年7月14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第四十五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略) 令第362号)第七十六条第一款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 》(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对下列企业或单位、个人未按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纳税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见附件),现予以公告。

附件国家税 (略) 税务局2023年第二季度欠税公告清册.xls

国家税 (略) 税务局

2023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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