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化验室药品器具等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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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兴蓉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2023年度化验室药品器具等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比选公告

石家庄兴蓉 (略)

2023年度化验室药品器具等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石家庄兴蓉 (略) ,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中国 (略)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石家庄兴蓉 (略) 2023年度化验室药品器具等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控制价为*元,税率暂定13%。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合同期限1年,接*方每批次供货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到*方指定地点。

2.3 交货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丰产路28号污水处理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危险化验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资质的企业;

(3)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参选)情形,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5)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11万元及以上的化验室耗材供货),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6)其他要求: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长安区和合大厦10楼1004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10时00分,地 (略) 长安区和合大厦10楼1004。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石家庄兴蓉 (略)

地 址: (略)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丰产路28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311-*

传 真: /

比选代理机构: 中国 (略)

地 址: (略) 长安区和合大厦10楼1004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石家庄

石家庄兴蓉 (略)

2023年度化验室药品器具等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

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1.1 本项目比选人为石家庄兴蓉 (略) ,已具备比选条件,现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意向的潜在比选申请人参加本项目比选活动。

1.2 本项目为企业自主比选项目,比选组织形式为委托比选。比选人选择的比选代理机构是中国 (略) 。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 比选范围:石家庄兴蓉 (略) 2023年度化验室药品器具等耗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控制价为*元,税率暂定13%。具体内容详见比选文件。

2.2 计划供货期:合同期限1年,接*方每批次供货通知后10个工作日内将货物送到*方指定地点。

2.3 交货地点: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丰产路28号污水处理厂。

2.4 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比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比选要求比选申请人:

(1)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资质要求: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危险化验品经营许可证?、?易制毒易制爆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资质的企业;

(3)信誉要求:不存在比选申请人须知第1.3.3项规定的限制投标(参选)情形,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4)财务要求:近3年(2020年-2022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无连续亏损,证明材料为:参选函;

(5)类似业绩要求:近3年(2020年1月1日以来)共具有不少于1个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是指:单个合同金额11万元及以上的化验室耗材供货),证明材料为:合同复印件;

(6)其他要求:本次比选接受代理商参选。

3.2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3.3 各比选申请人均可就上述1个标段参选,可中选的标段数量为1个。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比选者,请于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 至17:00(北京时间,下同), (略) 长安区和合大厦10楼1004室领取比选文件。

4.2 领取比选文件时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① 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盖章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② 比选申请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留复印件,出示原件);

注:以上复印件均需加盖比选申请人鲜章。本次比选不提供邮购比选文件服务。

5.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14日10时00分,地 (略) 长安区和合大厦10楼1004。

5.2 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比选公告在成都 (略) 网站(网址:http://**)、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比 选 人: 石家庄兴蓉 (略)

地 址: (略) 石家庄经济技术开发区丰产路28号

联 系 人: 刘先生

电 话: 0311-*

传 真: /

比选代理机构: 中国 (略)

地 址: (略) 长安区和合大厦10楼1004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

传 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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