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市级机关西办公区物业管理处西办公区配电柜改造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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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市级机关西办公区物业管理处西办公区配电柜改造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西办公区配电柜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FCG-*

项目名称:西办公区配电柜改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3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配电柜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3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高压输变电用变流设备 西办公区配电柜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3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配电柜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A.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B.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C.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残疾人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投标产品中有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能享受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E.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配电柜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B.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养老、医疗、失业)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C.税收交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交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D.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新区齐庆路中段人社大厦三楼开标1室

开标地点: (略) 新区齐庆路中段人社大厦三楼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级机关西办公区物业管理处

地址: (略) 新区朝阳路9号

联系方式:0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新区齐庆路中段人社大厦三楼305室

联系方式:0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阎女士

电话:0919-*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7月28日


项目概况

西办公区配电柜改造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CZFCG-*

项目名称:西办公区配电柜改造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935,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配电柜改造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935,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高压输变电用变流设备 西办公区配电柜改造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935,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配电柜改造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A.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3〕19号)的有关规定,小微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中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B.监狱企业应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文件规定,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C.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下发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D.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残疾人单位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投标产品中有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的,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生产厂商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未提供上述声明函原件/证明文件复印件的,不能享受文件规定的价格扣除,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有效性。 E.其它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相关事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配电柜改造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A.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有效存续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注册登记证。 B.社会保障资金交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养老、医疗、失业)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依法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C.税收交纳证明:自2023年1月1日以来已交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上应有代收机构或税务机关的公章。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D.书面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 E.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招标文件中凡是需要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之处,非法人单位的负责人均参照执行。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4日 ,每天上午 08:0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8:00:00 (北京时间)

途径: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http://**)选择“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政府采购交易系统”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 2023年08月22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提交投标文件地点: (略) 新区齐庆路中段人社大厦三楼开标1室

开标地点: (略) 新区齐庆路中段人社大厦三楼开标1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略) 级机关西办公区物业管理处

地址: (略) 新区朝阳路9号

联系方式:09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 (略) 新区齐庆路中段人社大厦三楼305室

联系方式:091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阎女士

电话:0919-*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023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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