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沙县金城商务民宿酒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金沙县金城商务民宿酒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金城商务民宿酒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6-*-0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沙县金城雅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沙县金城雅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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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 (略) 金沙县西洛街道金槐社区
2.2 项目规模:租用金沙县南卓二期6栋:改造-1楼至4楼面积共5091.37㎡;改造客房56间,其中单人间10间,双人间44间,亲子间2间;会议室一间,中西餐厅一间:购置电梯一部、装饰家具、布草一批;改造给排水、停车场、供热、供电系统等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395天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金沙县金城商务民宿酒店建设项目,完成项目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项目总投资: 880.2 万元 2.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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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8日15时00分, (略) (略) 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8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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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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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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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 金沙县金城雅苑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顺鑫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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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略) 金沙县西洛街道金槐社区贵州南卓置业办公楼一楼 | 地址: | (略) 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5单元19-4 |
邮编: | * | 邮编: | * |
联系人: | 袁杰 | 联系人: | 杨兵 |
电话: | * | 电话: | * |
手机号码: | * | 手机号码: | * |
传真: | / | 传真: | / |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金城商务民宿酒店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总承包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2306-*-04-05-*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金沙县金城雅苑 (略) ,建设资金来自单位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金沙县金城雅苑 (略)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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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 (略) 金沙县西洛街道金槐社区
2.2 项目规模:租用金沙县南卓二期6栋:改造-1楼至4楼面积共5091.37㎡;改造客房56间,其中单人间10间,双人间44间,亲子间2间;会议室一间,中西餐厅一间:购置电梯一部、装饰家具、布草一批;改造给排水、停车场、供热、供电系统等附属设施。
2.3 计划工期:395天
2.4 招标范围:主要建设内容为金沙县金城商务民宿酒店建设项目,完成项目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
2.6 项目总投资: 880.2 万元 2.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含*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 / 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个标段投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③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④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4.1(A)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略) (略) 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0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0日内寄送。
4.1(B)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3年07月28日17时00分至2023年08月04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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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A)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8日15时00分, (略) (略) 金沙县黎明花园东区五单元19-4。
5.1(B)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08月18日15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A)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5.2(B)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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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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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方式: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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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收,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公告未尽事宜详见招标文件。
招标人: | 金沙县金城雅苑 (略) | 招标代理机构: | 贵州顺鑫 (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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