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试验场静态试验能力建设项目地中衡、龙门架、防翻滚支架等设备
随州试验场静态试验能力建设项目地中衡、龙门架、防翻滚支架等设备
采购公告
(略) 受 (略) 委托,对其“随州试验场静态试验能力建设项目地中衡、龙门架、防翻滚支架等设备(重新采购)”实行询比采购。
1.1采购项目名称:随州试验场静态试验能力建设项目地中衡、龙门架、防翻滚支架等设备(重新采购)
1.2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用于随州试验场静态试验能力建设,完善随州试验场整车认证能力,以满足商用车称重,拍摄等测试需求。
1.4成交供应商数量:
1.4.1 ■√一家
1.4.2 □ / 家
1.5其他:/
2.1采购范围:随州试验场静态试验能力建设项目地中衡、龙门架、防翻滚支架等设备(重新采购)1项,详见技术任务书。
2.2交货期:地中衡和龙门架要求中选通知日起45天内到货安装,其他设备要求中选通知日起3个月内将设备运到*方指定场所,所有设备均由*方完成安装。
2.3交货地点: (略) 万店镇专用汽车及应急装备研发基地。
*2.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由买方( (略) )与卖方(中选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30%货款;
2)卖方设备制造完成送至买方试验室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卖方为买方提供与合同全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财务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60%货款;
3)剩余合同总额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经卖方申请买方6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4)卖方迟延开具或一直无法开具合同约定的合法有效发票,或发票金额低于结算金额,导致买方迟延付款、付款不能或付款不全的,由卖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视为买方违约。卖方需要调整税率的,经买方同意后按税率调整幅度相应调整合同总金额。
5)买方付款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和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时,买方支付的承兑汇票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和条件: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则需提供地中衡和龙门架制造商的原厂授权书;
2)本项目的地中衡制造商、龙门架制造商需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2项设备制造商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3)地中衡制造商需通过国际ISO3834焊接体系认证和EN1090钢结构认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1)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地中衡设备具有1项及以上产品销售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业绩合同)。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龙门架设备具有1项及以上产品销售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业绩合同)。
(4)信誉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①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②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③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⑤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⑥与 (略) 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5)其他要求:
①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 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获取方式: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8日20时00分至2023年08月02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
5.1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将无法递交。
6.1 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布的各类公告(邀请函)、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6.2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长:3日
7.1供应商网上注册: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询比采购的供应商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进行免费注册(http://**)。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完成注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非招标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手册http://**_info/detail?id=F144A755F9EF4095B104CD*DF)
7.2供应商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服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
7.3供应商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咨询。
7.4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如遇到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
7.5采购文件标注“*”的为否决项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导致被否决。
采 购 人: (略)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
邮 箱:*@*ttp://**
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刘丽莎
电 话:*
邮 箱:*@*fmbidding.com
监督部门: (略)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0710-*
邮 箱:*@*ttp://**
2023年07月28日
采购公告
(略) 受 (略) 委托,对其“随州试验场静态试验能力建设项目地中衡、龙门架、防翻滚支架等设备(重新采购)”实行询比采购。
1.1采购项目名称:随州试验场静态试验能力建设项目地中衡、龙门架、防翻滚支架等设备(重新采购)
1.2采购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1.3采购项目概况:本项目主要用于随州试验场静态试验能力建设,完善随州试验场整车认证能力,以满足商用车称重,拍摄等测试需求。
1.4成交供应商数量:
1.4.1 ■√一家
1.4.2 □ / 家
1.5其他:/
2.1采购范围:随州试验场静态试验能力建设项目地中衡、龙门架、防翻滚支架等设备(重新采购)1项,详见技术任务书。
2.2交货期:地中衡和龙门架要求中选通知日起45天内到货安装,其他设备要求中选通知日起3个月内将设备运到*方指定场所,所有设备均由*方完成安装。
2.3交货地点: (略) 万店镇专用汽车及应急装备研发基地。
*2.4付款方式:付款方式由买方( (略) )与卖方(中选方)签订合同时确定,具体结算办法如下:
1)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30%货款;
2)卖方设备制造完成送至买方试验室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卖方为买方提供与合同全款等额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买方财务收到发票后60个工作日内向卖方支付合同总额60%货款;
3)剩余合同总额10%作为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期满且无质量问题时,经卖方申请买方60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4)卖方迟延开具或一直无法开具合同约定的合法有效发票,或发票金额低于结算金额,导致买方迟延付款、付款不能或付款不全的,由卖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不视为买方违约。卖方需要调整税率的,经买方同意后按税率调整幅度相应调整合同总金额。
5)买方付款方式可选择银行转账和银行承兑汇票,付款方式为银行承兑汇票时,买方支付的承兑汇票金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50%。
3.1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和条件:
(1)资质要求:
1)供应商如为代理商,则需提供地中衡和龙门架制造商的原厂授权书;
2)本项目的地中衡制造商、龙门架制造商需具有有效的ISO9001质量体系认证证书(响应文件中提供以上2项设备制造商的认证证书扫描件)
3)地中衡制造商需通过国际ISO3834焊接体系认证和EN1090钢结构认证(响应文件中提供证书扫描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
1)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地中衡设备具有1项及以上产品销售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业绩合同)。
2)供应商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截止时间,龙门架设备具有1项及以上产品销售业绩(响应文件中提供合同扫描件。如供应商为代理商,应提供制造商业绩合同)。
(4)信誉要求: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存在如下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下述情况网页截图证明或书面承诺)
①被《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名录的。
②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的。
③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发布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④被列入《军队采购网》(http://**)发布的“失信名单”和“暂停资格名单”。
⑤被 (略) 列入“黑名单”且在执行期的。
⑥与 (略) 已认定且在执行期的“黑名单”主体存在关联关系的。
(5)其他要求:
① 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信用承诺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② 国家法律法规的其他规定。
3.2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1获取方式:供应商凭用户名和密码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下载采购文件。
4.2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3年07月28日20时00分至2023年08月02日23时59分 (北京时间)。
5.1递交方式:供应商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递交响应文件。
5.2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同响应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9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逾期将无法递交。
6.1 代理机构通过东风电子采购平台(http://**)发布的各类公告(邀请函)、文件、澄清、变更、通知、公示等所有采购过程信息,一经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发布,视为已送达各供应商。
6.2 候选成交供应商公示时长:3日
7.1供应商网上注册:参加东风电子采购平台询比采购的供应商须登录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网站进行免费注册(http://**)。若供应商未及时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中完成注册,由此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非招标采购--供应商网上注册操作手册http://**_info/detail?id=F144A755F9EF4095B104CD*DF)
7.2供应商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的,应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向电子交易平台支付平台服务费,平台服务费按电子交易平台规定的统一标准收取(平台服务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平台服务费缴纳方式和标准详见http://**_info/detail?id=3435A9CA2F934D869D05B34E140E216B)
7.3供应商在使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时遇到各类操作问题时(如:递交文件时遇到的技术问题等),请向东风电子采购平台客服联系咨询解决办法,客服电话:400-888-6769,也可在东风电子采购平台的服务导航页面中加客服群咨询。
7.4供应商在项目过程中如遇到项目业务相关问题,请向代理机构联系人咨询。
7.5采购文件标注“*”的为否决项条款,对这些条款的任何一项不满足,都将导致被否决。
采 购 人: (略)
联 系 人:曾工
电 话:*
邮 箱:*@*ttp://**
代理机构: (略)
联 系 人:刘丽莎
电 话:*
邮 箱:*@*fmbidding.com
监督部门: (略)
联 系 人:唐工
电 话:0710-*
邮 箱:*@*ttp://**
2023年0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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