耳鼻喉综合诊疗台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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耳鼻喉综合诊疗台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 (略) 采 (略) 设备科委托,就耳鼻喉综合诊疗台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GZX-2023-S-01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若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少于2家时流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备注

1

耳鼻喉综合诊疗台

1

6

允许进口

注:供应商可以任选以上标项中一个或多个标项报名并参与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请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发送至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公司报名CGZX-2023-S-016项目”)

3.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 月3日11时00分

八.投标地址:长 (略) 3#3F8

九.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11时00分

十.开标地址:长 (略) 3#3F8

十一.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公告发布地址:

长 (略) (http://**

4.设备科:技术、商务咨询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72-*

5.采购中心:招标安排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2-*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长 (略) 12#2F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572-*

长 (略) 耳鼻喉综合诊疗台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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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 (略) 采 (略) 设备科委托,就耳鼻喉综合诊疗台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GZX-2023-S-01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若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少于2家时流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备注

1

耳鼻喉综合诊疗台

1

6

允许进口

注:供应商可以任选以上标项中一个或多个标项报名并参与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请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发送至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公司报名CGZX-2023-S-016项目”)

3.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 月3日11时00分

八.投标地址:长 (略) 3#3F8

九.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11时00分

十.开标地址:长 (略) 3#3F8

十一.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公告发布地址:

长 (略) (http://**

4.设备科:技术、商务咨询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72-*

5.采购中心:招标安排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2-*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长 (略) 12#2F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572-*

长 (略) 耳鼻喉综合诊疗台项目招标文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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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 (略) 采 (略) 设备科委托,就耳鼻喉综合诊疗台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GZX-2023-S-01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若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少于2家时流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备注

1

耳鼻喉综合诊疗台

1

6

允许进口

注:供应商可以任选以上标项中一个或多个标项报名并参与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请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发送至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公司报名CGZX-2023-S-016项目”)

3.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 月3日11时00分

八.投标地址:长 (略) 3#3F8

九.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11时00分

十.开标地址:长 (略) 3#3F8

十一.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公告发布地址:

长 (略) (http://**

4.设备科:技术、商务咨询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72-*

5.采购中心:招标安排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2-*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长 (略) 12#2F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钱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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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招标公告

长 (略) 采 (略) 设备科委托,就耳鼻喉综合诊疗台项目进行招标,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CGZX-2023-S-016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若2家时转为竞争性谈判,少于2家时流标)

四.招标项目概况(内容、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

标项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要技术

要求、用途

备注

1

耳鼻喉综合诊疗台

1

6

允许进口

注:供应商可以任选以上标项中一个或多个标项报名并参与投标。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自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

2.获取方式:在线获取(招标公告附件下载)

请将投标报名登记表发送至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XXX公司报名CGZX-2023-S-016项目”)

3.招标文件费用:不收取

4.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投标报名登记表;

七.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8 月3日11时00分

八.投标地址:长 (略) 3#3F8

九.开标时间2023年8月3日11时00分

十.开标地址:长 (略) 3#3F8

十一.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十二.公告期限:7个工作日

十三.其他事项:

1.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招标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招标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本项目执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优先采购节能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政策。

3.公告发布地址:

长 (略) (http://**

4.设备科:技术、商务咨询

联系人:程老师

联系电话:0572-*

5.采购中心:招标安排

联系人:杨老师

联系电话:0572-*

6.书面质疑受理地点:长 (略) 12#2F纪检监察室

联系人:钱老师

联系电话:05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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