娄底市发改委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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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发改委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采购/资审公告

(略) 发改委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11: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急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发改委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2023】0143

3、委托代理编号:LDZC-2023GK0013

4、采购项目预算:173.3330万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t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进口产品

(略) 发改委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应急物资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批

173.3330万元

173.3330万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t监狱企业 t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下载招标文件。(注: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保 证金子账号,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进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子账号。)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及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8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1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4、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根据防疫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允许投标人现场投标。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保证金

(略) 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娄财购函【2022】70号文的要求, 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地 址: (略) 娄星区

(3)联系人: 吴建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地 址: (略) 湘中大道政务服务大楼4楼

(3)联系人: 王莉

(4)电 话: 0738-*

(略) 发改委应急救灾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3-07-31 11:02信息来源:原文链接地址

投标邀请(公开招标)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应急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基本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 (略) 发改委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2、政府采购计划编号:娄财采计【2023】0143

3、委托代理编号:LDZC-2023GK0013

4、采购项目预算:173.3330万元

5、本项目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零售业

6、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t最低评标价法

7、合同定价方式:t固定总价 ¨固定单价 ¨成本补偿 ¨绩效激励

8、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30天内

9、本项目分阶段要求投标人提供以下保证:

¨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 %;

¨预付款保证金:预付款的 %;

¨质量保证金:合同金额的 %。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包名称

标的名称

简要技术要求

数量

标的预算

最高限价

进口产品

(略) 发改委应急物资采购项目

应急物资

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1批

173.3330万元

173.3330万元

说明:

1.节能产品实行强制采购的,需提供国家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产品证书。

2.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采购需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优先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两型产品享受加分或价格折扣。

2、支持中小企业:中小企业享受预留采购份额或价格折扣。

四、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的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t专门面向:t中小企业 t小微企业 t监狱企业 t福利性单位。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强制分包:大型企业应将采购份额的 %分包给中小企业。

3、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 无 。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5、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7、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及方式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招标公告发出后,5个工作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下载招标文件。(注:各潜在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保 证金子账号,需 (略) 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选择进入 “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用湖南CA证书登*后才可获取招标文件、保证金子账号。)

2、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招标相关文件和资料等,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及解密开始时间:2023年8月22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3、解密截止时间:2023年8月22日11时00分(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请投标人确保投标文件如期解密。

4、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的安排),根据防疫要求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允许投标人现场投标。

七、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www.ccgp-http://**)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询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投标人对电子交易平台办理CA证书、操作等如有疑问,请咨询电子交易平台服务机构。

(3)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 (略) 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纸质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2、投标保证金

(略) 财政局“关于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娄财购函【2022】70号文的要求, 取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交纳。

九、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地 址: (略) 娄星区

(3)联系人: 吴建

(4)电 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略) 政府采购中心

(2)地 址: (略) 湘中大道政务服务大楼4楼

(3)联系人: 王莉

(4)电 话: 07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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