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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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 已由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大开管议[2023]7号会议纪要 批准,招标人为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包含共享电动自行车、电池、盒子、充电设备、调度车辆、物流费用等。 (略) 场化、企业化的模式,中标单位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2 招标范围: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500辆(暂定)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车辆投放。

2.3 项目地点: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允许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区域。

2.4 运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

2.5 项目移交: 在特许经营期满或特许经营权终止后,无偿移交政府,移交工作按照《 (略) 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材料);

3.3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资金、设备和设施:

提供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资金、设备和设施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日 09:00时至2023年8月7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或相关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

7.1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地 址: (略) 大龙开发区龙凤大道为民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贵州广睿项目 (略)

地 址: (略) 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1栋1单元9层

联系人:严浩

电 话:*


文件预览:
产权交易公告.pdf
大龙共享电动自行车招标文件7.27定稿版.pdf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 已由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以 大开管议[2023]7号会议纪要 批准,招标人为 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特许经营权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包含共享电动自行车、电池、盒子、充电设备、调度车辆、物流费用等。 (略) 场化、企业化的模式,中标单位负责项目投资、建设和经营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2.2 招标范围: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共享电动自行车项目,投放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500辆(暂定) ,自签订协议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车辆投放。

2.3 项目地点: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范围内允许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通行的区域。

2.4 运营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年。

2.5 项目移交: 在特许经营期满或特许经营权终止后,无偿移交政府,移交工作按照《 (略) 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条例》相关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主体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财务状况及相应的偿债能力:

提供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3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新成立企业可根据自身情况酌情递交相关材料);

3.3 投标人具有相应的资金、设备和设施:

提供具备完成本项目的资金、设备和设施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

3.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

投标人提供2023年任意3个月的税收缴纳证明材料和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5 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招标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3年8月1日 09:00时至2023年8月7日 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上获取(交易中心网址:http://**) 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或相关资料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3年8月22日09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略) 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7、其他

7.1 开标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7.2 投标人应随时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略) . (略) )网“网上报名系统”查看发出的文件澄清、补充、更正等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8、联系方式

招标人:贵州大龙经济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地 址: (略) 大龙开发区龙凤大道为民服务中心4楼

联系人:黎先生

电 话:*

招标代理单位:贵州广睿项目 (略)

地 址: (略) 南明区花果园财富广场1栋1单元9层

联系人:严浩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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