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关于CATI调查系统维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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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关于CATI调查系统维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关于CATI调查系统维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

项目名称: CATI调查系统维护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CATI调查系统维护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CATI调查系统维护服务。包括南康业务软件的响应支持,1+N调查模式的响应支持,主机的运维巡检服务,基础软件的运维巡检服务,支持软件的运维巡检服务,南康业务软件的升级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CATI调查系统是社情民意调查业务开展的重要支撑平台,全国统计系统的CATI调查系统基本采用 (略) 开发的系统,我省民调中心自2005年CATI调查系统建设以来,CATI调查系统的开发升级及维护均是 (略) 作为供应商。
为确保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连贯性和延续性,降低系统运维成本和风险,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规定,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拟供应商为 (略)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徐汇区乐山路33号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四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7月31日2023年08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

联 系 人: 何昊

联系电话: 0571-*

传 真: /

地 址: (略) 西湖区教工路7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 真: 0571-*

地 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浙江省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关于CATI调查系统维护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略) 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

项目名称: CATI调查系统维护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CATI调查系统维护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50000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略) 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CATI调查系统维护服务。包括南康业务软件的响应支持,1+N调查模式的响应支持,主机的运维巡检服务,基础软件的运维巡检服务,支持软件的运维巡检服务,南康业务软件的升级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5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CATI调查系统是社情民意调查业务开展的重要支撑平台,全国统计系统的CATI调查系统基本采用 (略) 开发的系统,我省民调中心自2005年CATI调查系统建设以来,CATI调查系统的开发升级及维护均是 (略) 作为供应商。
为确保技术支持和服务的连贯性和延续性,降低系统运维成本和风险,根据《 (略) 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公共服务项目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一)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规定,该项目适用单一来源方式组织采购,拟供应商为 (略) 。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略)

地址: (略) 徐汇区乐山路33号慧谷高科技创业中心四号楼

三、公示期限

2023年07月31日2023年08月07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统计局民生民意调查中心

联 系 人: 何昊

联系电话: 0571-*

传 真: /

地 址: (略) 西湖区教工路79号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 (略) 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冯华/马瑞敏

监管部门电话: 0571-*

传 真: 0571-*

地 址: (略) 环城西路37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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