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社会工作行业党委基层党建工作服务项目需求书
2023年广州市海珠区社会工作行业党委基层党建工作服务项目需求书
为深入学 。
(三)开展一场“党建带团建,逐梦新征程”的党建主题趣味运动会。激发广大青年社工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鼓励青年社工们在基层一线发挥“生力军”作用,提升社工团队团结一致,锐意创新的精神,组织海珠区内社会工作机构的党支部及团支部共同开展一场党建主题趣味运动会。
二、项目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项目指标
(一)根据社工行业党委要求协助开展1场外出研学活动。组织不少于40位海珠区社工站负责人、社工机构党支部等相关人员外出进行关于社区治理的研学活动。
(二)根据社工行业党委要求协助开展1场以红色学习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不少于40位海珠区社工站负责人、社工机构党支部等相关人员参与。
(三)协助开展1场“党建带团建,逐梦新征程”的党建主题趣味运动会。组织辖区内社工站党支部、社工机构党支部等相关人员不少于80人参与该活动。
四、项目总价
(一)项目经费:项目总经费5万元。本项目重点比选项目工作方案和措施,本项目经费属额定经费,超支不补,含人员经费、活动经费、媒体宣传经费等必需的工作经费,含其他杂费(包括税费、管理费、不可预见等其他费用)和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服务项目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选单位负担。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为合同、正式全额发票等。项目经费分两期支付,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资金(项目经费的70%),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资金(项目经费的30%)。若经费有结余的,应当循原划拨渠道缴回海珠区民政局。如遇财政资金紧张或申请等原因,拨付款项可按期顺延。
五、报名单位条件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工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
(二)熟悉海珠区实际情况,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有同类项目运作的经验优先。
(三)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工作及党建有关工作。
(四)比选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六、报名提交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等情况资料)。
(四)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资料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17:0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 (略) 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二层(海珠区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三)联系人:韩小姐
(四)联系电话:020-*
附件:20 (略) 海珠区社会工作行业党委基层党建工作服务项目评分要求.pdf
(略) 海珠区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
为深入学 。
(三)开展一场“党建带团建,逐梦新征程”的党建主题趣味运动会。激发广大青年社工的凝聚力、战斗力、创造力,鼓励青年社工们在基层一线发挥“生力军”作用,提升社工团队团结一致,锐意创新的精神,组织海珠区内社会工作机构的党支部及团支部共同开展一场党建主题趣味运动会。
二、项目实施时间
实施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2023年10月31日
三、项目指标
(一)根据社工行业党委要求协助开展1场外出研学活动。组织不少于40位海珠区社工站负责人、社工机构党支部等相关人员外出进行关于社区治理的研学活动。
(二)根据社工行业党委要求协助开展1场以红色学习为主题的学习教育活动,组织不少于40位海珠区社工站负责人、社工机构党支部等相关人员参与。
(三)协助开展1场“党建带团建,逐梦新征程”的党建主题趣味运动会。组织辖区内社工站党支部、社工机构党支部等相关人员不少于80人参与该活动。
四、项目总价
(一)项目经费:项目总经费5万元。本项目重点比选项目工作方案和措施,本项目经费属额定经费,超支不补,含人员经费、活动经费、媒体宣传经费等必需的工作经费,含其他杂费(包括税费、管理费、不可预见等其他费用)和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服务项目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中选单位负担。
(二)付款方式:本项目合同的款项均以人民币方式支付,支付的所需文件为合同、正式全额发票等。项目经费分两期支付,双方签订服务协议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一期资金(项目经费的70%),项目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第二期资金(项目经费的30%)。若经费有结余的,应当循原划拨渠道缴回海珠区民政局。如遇财政资金紧张或申请等原因,拨付款项可按期顺延。
五、报名单位条件
(一)依法在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社工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有规范的治理结构、清晰的财务制度、健全的规章制度。
(二)熟悉海珠区实际情况,曾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或有同类项目运作的经验优先。
(三)有良好的信誉度和公信力,熟悉和了解各类社会工作及党建有关工作。
(四)比选单位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予以处罚的记录。
六、报名提交资料
(一)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二)资质证书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三)报名单位情况说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单位概况、工作团队、主要工作业绩、承接项目优势、等级评估等情况资料)。
(四)针对项目需求书提出的工作方案和措施。
(五)资料文件统一装入文件袋中密封,信封封面及文字打印方式注明比选申请人信息及项目信息(包括单位名称和项目名称),所有密封处、纸张黏贴处(如有)应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视为无效将被拒收。不符合比选人资格要求及投标方式要求的,以无效投标处理。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A4装订成册)密封送达,且应与实际相符,如有缺漏或虚假的,视为无效报名。
七、报名方式
报名单位可采取直送、邮寄两种方式送达相关材料。以直送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签收时间为准;以邮寄方式送达的,送达时间以邮寄出发地邮戳为准。逾期不予受理。
八、报名截止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截止时间:2023年8月11日17:00
(二)报名地点(邮寄地址): (略) 海珠区新港中路489号佳信花园C3、C4栋二层(海珠区民政局二楼社会事务和社会组织管理科)
(三)联系人:韩小姐
(四)联系电话:020-*
附件:20 (略) 海珠区社会工作行业党委基层党建工作服务项目评分要求.pdf
(略) 海珠区民政局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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