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南县珠街镇2023年黑达村功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广南县珠街镇2023年黑达村功能提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广南县珠街镇2023年黑达村功能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内容
1.1项目编号:ZC*001;
1.2项目名称:广南县珠街镇2023年黑达村功能提升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价(万元):104万元(*佰零*万元整),具体以公布的采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
1.5采购需求:新建排水沟、挖沟槽土方、入户排污管、新建活动室、道路硬化等(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7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1.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他要求:1、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承诺);2、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提供相关承诺),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项目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提供相关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交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注:2023年以来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须提供验资报告或提供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前进行查询,存在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承诺: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
(9)供应商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成交通知书前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投标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信用记录信息,若查询到供应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0)供应商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供应商须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11)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三、电子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8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三)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他磋商资料(磋商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磋商文件(含磋商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潜在投标人在线确认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若 (略) 境内已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无需重复办理。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册办理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业务咨询或电话咨询400-6727-666)。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9:00(北京时间);
(二)地点: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三)开标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读取的数据为准,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读取投标文件时,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四)开标方式:现场解密
供应商需携带数字证书到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现场解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五、开启
(一)时间:2023年08月11日9:00;
(二)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公告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及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保证金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供应商)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 (略) 办理,电话:400-9618-998,QQ:*;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依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二条规定执行,按预算价2%进行计算为人民币约20000.00元(大写:*万元整)。现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本项目降幅85%,收取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仟元整)。
A、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仟元整(小写:3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08月11日9:00前,按要求汇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广南支行
银行账号:*0646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
B、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供应商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略) 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略) 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广南县珠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南县珠街镇幸福大道1号
联系人:柯朝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云南远正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北仓园*小区2栋4单元0301号
项目联系人:杨金
联系电话:*
项目概况
广南县珠街镇2023年黑达村功能提升项目的潜在供应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选择文山州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1日9: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采购项目内容
1.1项目编号:ZC*001;
1.2项目名称:广南县珠街镇2023年黑达村功能提升项目;
1.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1.4预算价(万元):104万元(*佰零*万元整),具体以公布的采购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为准;
1.5采购需求:新建排水沟、挖沟槽土方、入户排污管、新建活动室、道路硬化等(以实际发布的工程量清单所示内容为准);
1.6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1.7工期: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采购人签订的合同为准);
1.8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2.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级及以上资质,资信良好,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经理资格(建造师)要求: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必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 (略) 政公用工程专业*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且必须注册在本单位;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提供本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其他要求:1、未担任其他在建或待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相关承诺);2、拟派的项目经理在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提供相关承诺),若有特殊情况需更换项目经理的,须报经建设单位、行业主管部门批准同意;
(4)技术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在本项目开标及今后实施过程中不允许作任何更换(提供相关承诺);
(5)财务状况报告:具备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或破产状态。提交2019年至今任意一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注:2023年以来新成立的拟投单位只须提供验资报告或提供成立至今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6)供应商必须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7)供应商不得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评标活动开始前进行查询,存在不良记录的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8)供应商无行贿犯罪承诺:供应商、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拟任的项目经理及技术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采购人将不接受其投标申请,供应商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行为情况承诺书;
(9)供应商近3年内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未被评为不良信用单位或不良评级施工单位。(“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由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在发成交通知书前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投标企业“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信用记录信息,若查询到供应商有不良信用记录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10)供应商须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供应商须根据《 (略) 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构建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长效机制的若干意见》(云政办发﹝2017﹞60号),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按月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和项目实行人工费与其他工程款分账管理的承诺;
(11)严禁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包或违法分包。中标人派驻施工现场的项目经理和主要技术负责人与投标文件不符的(特殊情况须按照更换程序办理的除外),视同转包,并依法严格查处。申请人须作出书面承诺。
三、电子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时间:2023年08月01日至2023年08月08日,每日9:00至17:00(北京时间);
(二)地点: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三)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凭企业数字证书(USBKEY)在网上获取磋商文件及其他磋商资料(磋商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完成注册通过后,便可获取磋商文件(含磋商电子技术标文件,格式为*.ZCZBJ)。潜在投标人在线确认前,需注册、办理数字证书,数字证书办理服务24小时客服热线:400-6727-666。若 (略) 境内已办理过云南CA证书的,无需重复办理。未按要求办理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注册办理证书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业务咨询或电话咨询400-6727-666)。
四、响应文件提交
(一)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1日9:00(北京时间);
(二)地点:网上递交;网上递交地址为: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所有磋商响应文件的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ZCTBJ),网上确认电子签名,并打印“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回执”,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的,视为未按要求提交;
(三)开标时以电子招投标系统读取的数据为准,电子招投标系统无法读取投标文件时,将视为未按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四)开标方式:现场解密
供应商需携带数字证书到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现场解密,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供应商,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电子化平台项目,评标时采用电子评标。
五、开启
(一)时间:2023年08月11日9:00;
(二)地点: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南县莲城镇小南街1号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一)本公告 (略) 政府采购网、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广南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请各供应商在递交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前随时查看,以获取最新信息。我公司及采购人对其他网站或媒体转载的公告及公告内容不承担任何责任。
(二)保证金
保证金的提交方式有三种: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各投标人(供应商)根据招标(采购)文件的要求,可自愿、择优选择三种保证金提交方式中的任何一种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
采用银行保函、保证保险方式提交的,具体事宜请 (略) 办理,电话:400-9618-998,QQ:*;采用银行转账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按照以下要求和说明进行缴纳。
本项目保证金金额依照《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财库〔2014〕214号第十二条规定执行,按预算价2%进行计算为人民币约20000.00元(大写:*万元整)。现执行《 (略)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门关于鼓励减免政府投资项目投标保证金的通知》 (云发改交易管理〔2023〕397号)文件的相关要求减免投标保证金,降幅不得低于现收取数额的50%。本项目降幅85%,收取保证金金额人民币3000.00元(大写:*仟元整)。
A、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仟元整(小写:3000.00元)。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缴纳,投标保证金缴款单位名称必须和供应商名称一致,办理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注明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未按要求提交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保证金必须于2023年08月11日9:00前,按要求汇至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并到账,不提交、未按期提交或者逾期到账的保证金视为供应商放弃参与此次投标活动。
保证金缴纳账户信息:
户名:广南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 (略) 广南支行
银行账号:*0646
联系人:李花
联系电话:0876-*
B、保证金缴纳注意事项
1、保证金必须从供应商的对公基本账户转出(转账之前供应商需确认基本账户 (略) 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注册基本账户信息完全一致,否则无法绑定成功)。
2、保证金转账方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保证保险,其他转账方式视为无效;不支持银行存现、提现业务。
3、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以保证金专用账户实际到账时间为准,超过投标截止时间到账保证金视为无效。
4、跨行转账事项提醒:按照人民银行相关规定,跨行转账在工作日下午4点半前办理手续,可以保证实时跨行到账。
5、保证金确认:“确认投标保证金”模块用于供应商对投标保证金在缴纳截止时间前进行确认,及时发现处理各种异常情况,避免因为保证金问题在开标时造成投标失败。
操作说明如下:
①进入投标子系统,点击导航栏【投标保证金】模块内子菜单【确认投标保证金】,进入列表页面,供应商可搜索自己需要确认保证金的标段,点击【确认】按钮,即可进入“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
②在“投标保证金确认”页面,系统会显示供应商自己缴退保证金银行往来款记录。如果企业投标保证金从基本账户按时、足额转出成功后,在“银行来款记录”列表处会显示“已绑定”;
③供应商点击右上角【确认】按钮,即可进行保证金确认操作。
注:提交时需使用数字证书签名,请在提交时插入数字证书。
6、打印保证金缴纳回执
保证金缴纳确认成功后,确认状态会显示“已确认”。点击【回执】,即可进行打印回执操作。保证金缴纳回执需加电子签章后,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
7、保证金退还
(1)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略) 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并提交系统备案后3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 (略) 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3)流标项目经项目行政主管部门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由供应商先提出退还申请(申请理由:项目招标失败),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4)未绑定的保证金在中标结果公示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由供应商自行登录系统提出退还申请,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银行自动退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广南县珠街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南县珠街镇幸福大道1号
联系人:柯朝警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单位名称:云南远正 (略)
地址: (略) 五华区小康大道北仓园*小区2栋4单元0301号
项目联系人:杨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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