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吴中区智慧教育项目一期和吴中区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监理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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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吴中区智慧教育项目一期和吴中区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监理服务磋商采购公告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吴中区智慧教育项目一期和吴中区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监理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HYT2023-WZ-C-017)
【发稿时间:2023-07-31】

项目概况

吴中区智慧教育项目一期和吴中区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HYT2023-WZ-C-017;

2.项目名称:吴中区智慧教育项目一期和吴中区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760,000.00);

5.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对本项目所包含监理项目从实施开始到所有监理项目验收合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背景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对部分智慧吴中建设项目采购监理服务,本批次监理服务所包含的建设项目为吴中区智慧教育项目一期和吴中区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此次采购要求硬件和集成项目监理服务费率不超过2.3%;软件(服务)项目监理服务费率不超过3.2%。

(二)监理总体要求

鉴于本次智慧吴中项目建设应用面广,复杂程度很高。为此,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采购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均须按照国家规格条例、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通用标准。

2、验收标准: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附件;由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到场进行验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响应文件中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声明。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北京时间)

售价:零元。

方式:网上获取,获取方式如下:

(一)申领CA

供应商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点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注册地址”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 (略) 数字证书 (略) (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 (略) 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二)登录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政府采购”图标,进入“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点击“供应商”按钮,选择CA锁登录,按照系统提示步骤操作,供应商下载成功后不可撤销。详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三)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在系统中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供应商若有询问,可按网上获取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四)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五)现场解密

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采购代理机构通过CA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现场解密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只有依法下载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敬请供应商预留解密时间。

(六)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3)签章使用问题:

联系电话:*

QQ:*、*

(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电话:*

QQ:*、*、*

(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

信息管理部:051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3:30(北京时间);

提交时间:2023年08月14日13:00-13: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4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 (略) 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本次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规定执行。

3)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3.供应商“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打印、保留“网上下载成功的确认单”,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4.未依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办理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下载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吴中区太湖东路288号

联系方式: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 (略)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一凡

电  话:0512-*,*

苏 (略)

2023年07月31日


信息来源:http://**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吴中区智慧教育项目一期和吴中区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监理服务磋商采购公告(SZHYT2023-WZ-C-017)
【发稿时间:2023-07-31】

项目概况

吴中区智慧教育项目一期和吴中区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监理服务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磋商文件,并于2023年08月14日13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SZHYT2023-WZ-C-017;

2.项目名称:吴中区智慧教育项目一期和吴中区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监理服务;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

4.预算金额:人民币点击查看>>万元整(¥760,000.00);

5.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对本项目所包含监理项目从实施开始到所有监理项目验收合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7.采购需求说明:

(一)项目背景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拟对部分智慧吴中建设项目采购监理服务,本批次监理服务所包含的建设项目为吴中区智慧教育项目一期和吴中区东吴科技领军人才计划项目申报管理系统。此次采购要求硬件和集成项目监理服务费率不超过2.3%;软件(服务)项目监理服务费率不超过3.2%。

(二)监理总体要求

鉴于本次智慧吴中项目建设应用面广,复杂程度很高。为此,要求监理单位按照建设目标和要求,遵循国家、省、市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和监理的标准和规范,依据项目建设合同和采购需求,采用先进、科学、合理的适合本项目特点的项目管理技巧和手段,对项目的各个层面进行全方位的管理、控制和协调。从而使本项目“按期、保质、高效、节约”地完成。

(三)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1、质量要求:

(1)成交供应商提供服务均须按照国家规格条例、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2)应能保证所提供服务涉及到的知识产权是合法取得,并享有完整的知识产权,不会因为采购人的使用而被责令停止使用、追偿或要求赔偿损失,如出现此情况,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均由成交供应商承担。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服务须符合国家通用标准。

2、验收标准:

根据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规定;根据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双方签订的合同文件及其附件;由采购人及相关部门到场进行验收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上述基本条件,响应文件中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证明材料和声明。

【说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具体按照招标文件第三章政府采购政策规定相关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07日(北京时间)

售价:零元。

方式:网上获取,获取方式如下:

(一)申领CA

供应商登录“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供应商”,点击“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供应商注册地址”进行网上注册及资料填报,并携带相关 (略) 数字证书 (略) (以下简称苏州CA)服务网点进行审核并申领CA证书,申领时说明为“ (略) 吴中区政府采购项目专用CA证书”,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二)登录

供应商进入“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点击“政府采购”图标,进入“苏州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点击“供应商”按钮,选择CA锁登录,按照系统提示步骤操作,供应商下载成功后不可撤销。详见《政府采购交易系统操作指南》(供应商自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专区下载)。

(三)获取磋商文件

供应商在系统中自行免费下载磋商文件,下载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磋商文件日期。供应商若有询问,可按网上获取相关流程提出,质疑等相关事宜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要求执行。有关该采购活动的澄清、修正及成交信 (略) 政府采购网上发布,请定期关注。

(四)制作电子响应文件

本项目采用电子网上招投标,请使用“ (略) 政府采购客户端”工具制作电子响应文件,操作方法详见《 (略) 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电子版)。电子响应文件制作完成后请于投标时间截止前上传,否则视为放弃参加该采购项目。

(五)现场解密

供应商应携带CA证书至开标现场排队解密,采购代理机构通过CA证书进行现场解密,现场解密时间为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只有依法下载并现场解密成功的供应商才能参加投标。敬请供应商预留解密时间。

(六)技术咨询联系方式

供应商在网上操作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注册咨询:0512-*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

(3)签章使用问题:

联系电话:*

QQ:*、*

(4)系统使用指导与咨询:

联系电话:*

QQ:*、*、*

(5)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政府采购部:0512-*

信息管理部:0512-*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3年08月14日13:30(北京时间);

提交时间:2023年08月14日13:00-13: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开启

时间:2023年08月14日13:30(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姑苏区平泷路 (略) 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略)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有关信息将 (略) 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敬请留意!

2.本次采购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执行。

2)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规定执行。

3) (略) 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3.供应商“依法获取磋商文件”的方式为供应商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自行下载磋商文件,供应商应当打印、保留“网上下载成功的确认单”,在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

4.未依照竞争性磋商公告要求办理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下载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略) 吴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地  址: (略) 吴中区太湖东路288号

联系方式:05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 (略)

地  址:苏州工业园区唯新路60号38幢1101室

联系方式:05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一凡

电  话:0512-*,*

苏 (略)

2023年0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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