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安县人民法院诉讼费监管系统及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采购项目公告
来安县人民法院诉讼费监管系统及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采购项目公告
(略) 关于无纸化办案工作需求,我院拟采购诉讼费监管系统及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各一套,具体参数附后,依据来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财政经费支出,严肃财经纪律,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一、供货时间:
中标后10个日历天完成设备供货和安装调试
二、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三、质保期
质保期1年。
四、投标限价
最高限价:*元
五、申请人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五、注意事项:
1、参与报价的单位须具有相关的资质;
2、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密封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
六、采购清单
序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来 (略) 诉讼费监管系统及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采购项目 | 一、为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为民办实事,为当事人及时办理诉讼费缴、退手续, (略) 工作统一安排,现需采购诉讼费监管系统1套。 二、 (略) 《 (略)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方案(2023年)》文件要求, (略) 需开展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智能服务,推动简单民商事案件要素式审判应用试点。 (略) 审管办已确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略) 要素式审判试点案由,现需采购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1套。 注: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 1 | 项 | ||
七、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八、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报价时间:2023年7月31日下午15时30分
投标书投送地址:政务新区来阳路北100米来 (略)
联系人:*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一、诉讼费缴退费全流程网上管控平台
1收立案阶段监管
1.1民事、行政一审(再审)立案
需支持当事人填写退费信息,可扫描相关退费相关材料至案件系统中。原告或原告代理人可通过审签通现场确认填写的立案信息。
1.2民事、行政二审(再审)立案
系统需支持开具缴费通知书。支持当事人填写退费信息,可扫描相关退费相关材料至案件系统中。原告或原告代理人可通过审签通现场确认填写的立案信息。
2移送阶段监控
需支持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有诉讼费缴纳情况,若无诉讼费到账情况及缓减免的情况,系统提示建议是否进入速裁程序,由速裁团队进行审理,提升审判质效以及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指标。
支持诉讼费减缓免网上流转审批,将审批通过后的诉讼费减缓免信息录入系统。支持手动录入诉讼费减缓免信息并扫描上传减缓免相关材料。
3审理阶段监管
3.1排期诉讼费缴纳情况校验
需实现排期开庭时校验诉讼费缴纳情况,若未足额缴纳的则审批通过后允许排期。
3.2补交诉讼费
需支持开具补交诉讼费通知,交由当事人进行补交诉讼费。
3.3诉讼费缓交提醒
需实现诉讼费缓交期限届满前系统手机短信提醒相应承办法官。
3.4诉讼费负担信息自动回填
需实现自动抓取裁判文书中的诉讼费承担信息,经承办法官确认后自动回填。
3.5送达信息确认
需实现结案前确定送达信息,支持系统自动抽取送达信息,也可手工输入。
3.6结案时检查诉讼费缴纳情况
需实现结案时自动获取案件诉讼费到账情况,如果存在诉讼费未足额缴纳,审批通过后允许结案。
4上诉阶段监管
系统需支持自动检查该案件是否已生成上诉费缴纳通知书,如未生成,则不能进行上诉移送。
5生效阶段监管
5.1一审(再审)案件:
需支持系统自动判断并抽取送达系统最后一位当事人收到裁判文书日期的15日后有无上抗诉信息登记的,若无则支持系统自动回填生效日期并提醒承办法官,确认案件生效。
需实现案件生效时检查是否登记结算承担信息,若未填写不允许登记案件生效信息。对于案件需要开具追缴通知书的,系统自动检测是否开具追缴通知书,未开具追缴通知书需开具追缴通知书。
5.2二审(再审)案件
若二审案件为改判,需支持系统自动判断并抽取送达系统最后一位当事人收到裁判文书的日期,并提醒二审承办法官进行案件结案生效,同时自动 (略) 承办法官二审改判。
若二审案件为非改判,需支持系统自动判断并抽取送达系统最后一位当事人收到裁判文书的日期作为本案结案生效日期,支持回填一审案件生效日期,并自动提醒一审法官,确认案件生效。
需实现案件生效时检查是否登记结算承担信息,若未填写不允许登记案件生效信息。对于案件需要开具追缴通知书的,系统自动检测是否开具追缴通知书,未开具追缴通知书需开具追缴通知书。
6退费申请及办理
6.1退费申请
收案时登记原告退费账户等相关信息的,需支持系统自动发起退费流程,承办人可对退费流程进行复核;不满足自动发起退费条件的,支持承办法官手工发起退费流程。
6.2账号提示
退费流程发起时,系统需支持提示承办法官默认使用立案登记时确认的账号进行退费,如果当事人账号发生变更,需支持变更新的退费账号信息。
6.3退费办理
系统需支持在裁判文书生效后7日内提起退费流程,可选择裁判文书、诉讼费退费账号确认书以及退费审批表等电子材料。承办法官可对退费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
6.4退票复核
装备处财务科接收承办法官提交的退费申请后,可根据裁判文书对退费金额进行复核,开具诉讼费退费票据,并在8日内完成转账工作,转账完成后支持将转账票据入卷;
6.5短信提醒
退费流程完成后,需支持将退费结果回填到系统中,并支持提醒承办法官该案件退费已经完成。
7提交归档
一审案件提交归档时,系统自动检测是否存在案件生效登记记录信息或上抗诉登记记录信息,若都不存在,不允许提交归档。
8辅助功能
8.1诉讼费催缴监管
8.1.1裁判负担自动生成催缴通知
裁判负担环节如被告败诉需承担诉讼费的,需实现自动给被告生成诉讼费催缴通知书。
8.1.2催缴未交自动转立执行案件
对于已开具催缴通知书但并未交纳诉讼费的,需实现自动转立执行案件进行执行环节追缴。
8.2警示提醒
8.2.1退费办理提醒
需支持系统消息提醒相关节点处理人员进行退费处理。
8.2.2生效确认提醒
需支持系统自动回填生效日期并提醒承办法官进行生效确认。若超时未确认,需支持系统提醒承办法官进行确认。
8.2.3催缴未到账提醒
对开具了催缴通知书,但被告未缴纳的,给出提示。
8.2.4应退未退提醒
对于应退诉讼费给原告,在案件生效操作时,进行校验,若案件有余额但未发起退费流程或未登记结算,则给出提示。
8.2.5缓缴到期提醒
诉讼费缓缴即将到期的,支持系统自动消息提醒承办法官,提醒是否延续缓缴。
8.2.6追缴提醒
对于已开具催缴通知书但并未交纳诉讼费的,但未转立执行案件进行执行环节追缴的,系统支持消息提醒承办法官转立执行案件。
8.2.7退费提醒
财务人员收到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提交的退费申请后,根据裁判文书对退费金额进行复核,开具诉讼费退费票据,并在8日内完成转账工作,否则系统进行自动提醒。
8.3查询统计
8.3.1诉讼费缴费情况和退费情况查询与统计
可根据案号、部门、承办人、时间段关键字查询诉讼费缴纳、退费情况以及已生效未退费案件,并能支持导出EXCEL;
8.3.2减缓免情况查询与统计
可根据案号、部门、承办人、时间段关键字查询诉讼费减缓免情况,并能支持导出EXCEL;
8.3.3应退未退统计
需支持 (略) 应退未退情况, (略) 相关庭室、承办人应退未退情况;
8.3.4生效查询统计
可根据相关条件, (略) 应生效未生效案件的情况, (略) 相关庭室、承办人应生效未生效情况。
二、全链条要素式审判系统针对当事人诉求的最大集合,配置每个诉求对应的要素集合。
定义每个诉求的关键词,命中这些关键词的就认为命中该诉求。 (略) 实际使用情况,提供常用的案件诉求定义功能。
对案由要素进行精确配置管理,每个诉求都能够对应关联到要素集合,根据用户确定的案件诉求值呈现案件相关要素。
系统为法官提供要素信息核对及智能校验功能,对比展示各方当事人的要素及同屏展示证据材料。
(1)支持同屏展示案件卷宗材料、要素信息。
(2)对比显示原、被告要素,醒目显示差异信息。
(3)支持对案件基本要素、原告要素、被告要素进行核对编辑。
原、被告要素信息以导图方式展示,支持诉求-分类-要素、诉求-要素、要素等多种层级展示风格。
系统支持维护案件的要素信息,并可更新案件信息思维导图,系统支持导出案件的要素信息。
要素平台提供要素查询接口,供第三方调用获取案件的要素信息。获取失败的,查询接口返回失败响应值和具体失败详细信息。获取成功的,要素查询接口返回案件要素结果信息。
要素平台提供要素接收接口,供第三方系统调用推送要素信息。要素平台核验要素信息是否存在,不存在,则获取要素信息并保存入库。
要素平台提供要素接收接口,供第三方系统调用推送更新要素信息。要素平台核验要素信息是否存在,不存在,则获取要素信息并保存入库。
系统支持梳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诉讼请求及其要素信息,形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类案诉讼请求思维导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诉讼请求内容包括损失赔偿及其要素、诉讼费负担及其要素等。
系统支持梳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事实与理由及其要素信息,形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类案事实与理由思维导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事实与理由内容包括损失赔偿及其要素、诉讼费负担及其要素等。
为当事人、代理律师、调解员、陪审员等自然人提供电子诉讼平台注册入口,提交相关身份证件信息,进行人脸识别技术核验身份信息并采集其电子签名。
为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提供电子诉讼平台注册入口,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核验法人身份信息,以及机构代码证信息比对、对接工商信息等保障注册信息的真实性。
系统支持实名制认证,在用户注册时进行人脸比对核验,比对成功的注册认证成功,比对失败的不予注册。同时系统支持人脸识别认证登录。
(略) 对机构提交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机构可 (略) 提交立案申请。
系统支持当事人单案起诉登记服务,当事人仅需输入案件结构化要素信息,包括身份选择(原告/原告代理人)、案由选择、 (略) 的原因、原被告起诉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等材料的填写与提交。
系统自动提取每一个案件的结构化要素信息生成起诉状。
系统根据案件的诉求及要素信息,自动生成要素表,要素 (略) 内网。
系统支持基于生成的起诉状及送达地址确认书,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在线扫码签名,签名信 (略) 内网并在文书中进行整合。
要素式智能起诉的案件立案审查经过后,审查的结果信息短信通知当事人。
提供关联展示当前用户的诉讼案件列表,提供依据年度、案号、当事人等条件查询功能。
支持当事人或代理人查阅个案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审判组织、开庭信息、诉讼材料等详情。
系统转诉前调或者立案成功后,每个案件会形成唯一的案件查询码,支持利用查询码查询案件和要素基本信息。
系统支持根据被告/被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自动查找关联案件,并向当事人弹窗提示。当事人确认后,案件自动进入被告的案件列表中,并实时同步案件进展。
被告查看案件基本信息,可对要素案件进行答辩。功能包括:
(1)为要素提供法律指引,支持针对原告诉求在线答辩。
(2)支持证据材料在线核对,诉求关联要素填写。
(3)支持追加额外要素信息及证据。
当事人进行要素答辩后,系统基于答辩信息与要素信息进行归纳整合,自动形成要素答辩状。
系统根据案件的诉求及要素信息,自动生成要素表,要素 (略) 内网。
针对外网起诉、答辩和内网办案,数据分开的业务场景,提供数据同步服务。
管理数据采集工具需要采集或者写入的数据源。源管理包括数据源的类型以及多库数据源的支持,可以管理数据源上子库的分区信息进行相关操作。
针对文件双向交互,系统支持定时任务配置,进行文件自动导出并将文件存放至导出固定目录待单向摆渡,系统支持查看当前执行的任务队列,支持调度相关的任务信息。
针对文件交互过程,系统支持查看生成文件的传输情况,支持对调度文件推送进度进行监控。
针对文件双向交互,系统支持定时任务配置,从固定目录中获取导出的结果文件,并获取文件进行自动导入解析,系统支持查看当前执行的任务队列,支持调度相关的任务信息。
当事人起诉提交后,通过数据同步功能,案件基本信息、诉讼材料及要素信息进入到内网,法官端可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
通过设置审查意见的方式维护每个法官的常用审查意见列表,审查时可以选择已设置的常用意见。
通过设置超期原因维护常用超期原因,设置后可快速选择常用超期原因。
(略) 的民事一审案件可以计算批量案件的适用程序,批量审查时可以批量设置审查结论、适用程序等,也可以对单个案件的审查结论、适用程序进行修改,若批量案件中存在超期未审查的案件可以设置超期未审查原因且只对超期案件生效。
系统自动对比不一致有争议的要素信息,并以红色醒目进行提示,系统支持针对庭审环节争议焦点的要素进行修改核对,辅助庭审笔录的生成。
系统提供要素智能阅卷功能,提供要素与卷宗材料左看右核对功能,基于要素信息,筛选出关联卷宗材料直接展示,辅助庭审质证环节快速进行质证核对。
提供原被告双方的要素对比情况,供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包括:
(1)系统自动比对双方要素实例数据不一致的要素,并显示在界面中。
(2)法官参考比对提示后,系统提供认定功能,并支持填写争议结论。
系统支持自动生成要素阅卷笔录。主要功能如下:
(1)根据要素案件要素,自动提取要素信息,自动生成阅卷笔录,并对要素信息高亮显示,辅助法官快速总结。
(2)支持左看右写,在线编辑阅卷笔录。
系统支持自动生成要素撤诉笔录。主要功能如下:
(1)根据要素案件要素,自动提取要素信息,自动生成撤诉笔录,并对要素信息高亮显示,辅助法官快速总结。
(2)支持左看右写,在线编辑撤诉笔录。
系统支持自动生成要素调解笔录。主要功能如下:
(1)根据要素案件要素,自动提取要素信息,自动生成调解笔录,并对要素信息高亮显示,辅助法官快速总结。
(2)支持左看右写,在线编辑调解笔录。
在开庭前,系统提供在线智能阅卷,辅助归纳庭审提纲,主要功能如下:
(1)同屏展示案件卷宗材料、当事人基本信息、要素信息。
(2)提供对当事人信息及代理人信息的核对和修改。
(3)支持对比显示原、被告要素,醒目显示差异信息。
(4)自动整理争议焦点、待证事实、无争议事实,辅助法官进行事项认定。
(5)利用要素证据快速定位和展示案件卷宗材料。
(6)汇总归纳争议焦点、证据清单等内容,支持在线修改,为后续笔录(提纲)智能生成提供基础。
自动智能生成类型化案件要素式阅卷笔录、撤诉笔录、调解笔录、质证笔录、庭审提纲、庭审笔录。主要功能如下:
(1)依据法官庭前阅卷认定的结果,或直接根据类型化案件要素,自动生成笔录(提纲),并对要素信息高亮显示。
(2)支持左看右写,在线编辑笔录(提纲)。
系统支持制作简易判决书模板,并配置要素变量信息,形成要素式简易文书模板,庭审环节,系统支持针对完备的要素信息,一键生成简易判决书。
系统自动生成要素庭审笔录。主要功能如下:
(1)根据要素案件要素,自动提取要素信息,自动生成庭审笔录,并对要素信息高亮显示,辅助法官快速总结。
(2)支持左看右写,在线编辑庭审笔录。
采用 (略) 2016年印发的最新样式,内容包含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类型标准文书模板。提供可视化的文书模板编辑工具,用户可以自由对文书模板样式进行调整,并添加替换变量。
系统提供常用文书变量维护功能,便于用户自定义文书模板或维护文书模板时使用,同时支持个性化文书变量定义。
支持文书模板的导出。
系统支持离线裁判文书的批量上传功能,系统自动针对上传文书匹对案件信息,关联材料与案件目录的对应关系,实现批量文书的上传和入卷。
(略) 审判流程系统深度融合,支持案件批量立案;与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实时同步融合,实现法官唯一账号登录,统一完成案件数据上报。
(略) 电子卷宗系统对接,实现当事人提交诉讼材料以及平台生成文书自动入 (略) 电子卷宗系统管理。
投标人须承诺本次诉讼费监管系统及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能够与 (略) 、 (略) (略) 、来 (略) 审判管理与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可实现互联互通,中标后测试,测试不合格视为虚假应标;
(略) 关于无纸化办案工作需求,我院拟采购诉讼费监管系统及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各一套,具体参数附后,依据来安县人民政府采购管理相关文件要求,为规范财政经费支出,严肃财经纪律,现进行公开询价采购,欢迎具备资质条件的单位积极报价。
一、供货时间:
中标后10个日历天完成设备供货和安装调试
二、付款方式
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30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100%。
三、质保期
质保期1年。
四、投标限价
最高限价:*元
五、申请人的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供应商,不得确定为中标供应商:
(1)供应 (略)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略) 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供应商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供应商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5)供应商被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4、投标人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证件)。
五、注意事项:
1、参与报价的单位须具有相关的资质;
2、有意向的单位,请按本次询价采购的要求向我单位提交密封报价单、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料;
六、采购清单
序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参数及要求 | 数量 | 单位 | 备注 | |
1 | 来 (略) 诉讼费监管系统及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采购项目 | 一、为持续深化“一改两为”,为民办实事,为当事人及时办理诉讼费缴、退手续, (略) 工作统一安排,现需采购诉讼费监管系统1套。 二、 (略) 《 (略) 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方案(2023年)》文件要求, (略) 需开展全链条要素式审判智能服务,推动简单民商事案件要素式审判应用试点。 (略) 审管办已确定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略) 要素式审判试点案由,现需采购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1套。 注:具体要求详见询价文件“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 1 | 项 | ||
七、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八、评标办法:最低价中标
报价时间:2023年7月31日下午15时30分
投标书投送地址:政务新区来阳路北100米来 (略)
联系人:*主任
联系方式:*
采购需求及技术参数
一、诉讼费缴退费全流程网上管控平台
1收立案阶段监管
1.1民事、行政一审(再审)立案
需支持当事人填写退费信息,可扫描相关退费相关材料至案件系统中。原告或原告代理人可通过审签通现场确认填写的立案信息。
1.2民事、行政二审(再审)立案
系统需支持开具缴费通知书。支持当事人填写退费信息,可扫描相关退费相关材料至案件系统中。原告或原告代理人可通过审签通现场确认填写的立案信息。
2移送阶段监控
需支持系统自动判断是否有诉讼费缴纳情况,若无诉讼费到账情况及缓减免的情况,系统提示建议是否进入速裁程序,由速裁团队进行审理,提升审判质效以及诉讼服务质效评估指标。
支持诉讼费减缓免网上流转审批,将审批通过后的诉讼费减缓免信息录入系统。支持手动录入诉讼费减缓免信息并扫描上传减缓免相关材料。
3审理阶段监管
3.1排期诉讼费缴纳情况校验
需实现排期开庭时校验诉讼费缴纳情况,若未足额缴纳的则审批通过后允许排期。
3.2补交诉讼费
需支持开具补交诉讼费通知,交由当事人进行补交诉讼费。
3.3诉讼费缓交提醒
需实现诉讼费缓交期限届满前系统手机短信提醒相应承办法官。
3.4诉讼费负担信息自动回填
需实现自动抓取裁判文书中的诉讼费承担信息,经承办法官确认后自动回填。
3.5送达信息确认
需实现结案前确定送达信息,支持系统自动抽取送达信息,也可手工输入。
3.6结案时检查诉讼费缴纳情况
需实现结案时自动获取案件诉讼费到账情况,如果存在诉讼费未足额缴纳,审批通过后允许结案。
4上诉阶段监管
系统需支持自动检查该案件是否已生成上诉费缴纳通知书,如未生成,则不能进行上诉移送。
5生效阶段监管
5.1一审(再审)案件:
需支持系统自动判断并抽取送达系统最后一位当事人收到裁判文书日期的15日后有无上抗诉信息登记的,若无则支持系统自动回填生效日期并提醒承办法官,确认案件生效。
需实现案件生效时检查是否登记结算承担信息,若未填写不允许登记案件生效信息。对于案件需要开具追缴通知书的,系统自动检测是否开具追缴通知书,未开具追缴通知书需开具追缴通知书。
5.2二审(再审)案件
若二审案件为改判,需支持系统自动判断并抽取送达系统最后一位当事人收到裁判文书的日期,并提醒二审承办法官进行案件结案生效,同时自动 (略) 承办法官二审改判。
若二审案件为非改判,需支持系统自动判断并抽取送达系统最后一位当事人收到裁判文书的日期作为本案结案生效日期,支持回填一审案件生效日期,并自动提醒一审法官,确认案件生效。
需实现案件生效时检查是否登记结算承担信息,若未填写不允许登记案件生效信息。对于案件需要开具追缴通知书的,系统自动检测是否开具追缴通知书,未开具追缴通知书需开具追缴通知书。
6退费申请及办理
6.1退费申请
收案时登记原告退费账户等相关信息的,需支持系统自动发起退费流程,承办人可对退费流程进行复核;不满足自动发起退费条件的,支持承办法官手工发起退费流程。
6.2账号提示
退费流程发起时,系统需支持提示承办法官默认使用立案登记时确认的账号进行退费,如果当事人账号发生变更,需支持变更新的退费账号信息。
6.3退费办理
系统需支持在裁判文书生效后7日内提起退费流程,可选择裁判文书、诉讼费退费账号确认书以及退费审批表等电子材料。承办法官可对退费金额的真实性、准确性进行初审。
6.4退票复核
装备处财务科接收承办法官提交的退费申请后,可根据裁判文书对退费金额进行复核,开具诉讼费退费票据,并在8日内完成转账工作,转账完成后支持将转账票据入卷;
6.5短信提醒
退费流程完成后,需支持将退费结果回填到系统中,并支持提醒承办法官该案件退费已经完成。
7提交归档
一审案件提交归档时,系统自动检测是否存在案件生效登记记录信息或上抗诉登记记录信息,若都不存在,不允许提交归档。
8辅助功能
8.1诉讼费催缴监管
8.1.1裁判负担自动生成催缴通知
裁判负担环节如被告败诉需承担诉讼费的,需实现自动给被告生成诉讼费催缴通知书。
8.1.2催缴未交自动转立执行案件
对于已开具催缴通知书但并未交纳诉讼费的,需实现自动转立执行案件进行执行环节追缴。
8.2警示提醒
8.2.1退费办理提醒
需支持系统消息提醒相关节点处理人员进行退费处理。
8.2.2生效确认提醒
需支持系统自动回填生效日期并提醒承办法官进行生效确认。若超时未确认,需支持系统提醒承办法官进行确认。
8.2.3催缴未到账提醒
对开具了催缴通知书,但被告未缴纳的,给出提示。
8.2.4应退未退提醒
对于应退诉讼费给原告,在案件生效操作时,进行校验,若案件有余额但未发起退费流程或未登记结算,则给出提示。
8.2.5缓缴到期提醒
诉讼费缓缴即将到期的,支持系统自动消息提醒承办法官,提醒是否延续缓缴。
8.2.6追缴提醒
对于已开具催缴通知书但并未交纳诉讼费的,但未转立执行案件进行执行环节追缴的,系统支持消息提醒承办法官转立执行案件。
8.2.7退费提醒
财务人员收到承办法官或者书记员提交的退费申请后,根据裁判文书对退费金额进行复核,开具诉讼费退费票据,并在8日内完成转账工作,否则系统进行自动提醒。
8.3查询统计
8.3.1诉讼费缴费情况和退费情况查询与统计
可根据案号、部门、承办人、时间段关键字查询诉讼费缴纳、退费情况以及已生效未退费案件,并能支持导出EXCEL;
8.3.2减缓免情况查询与统计
可根据案号、部门、承办人、时间段关键字查询诉讼费减缓免情况,并能支持导出EXCEL;
8.3.3应退未退统计
需支持 (略) 应退未退情况, (略) 相关庭室、承办人应退未退情况;
8.3.4生效查询统计
可根据相关条件, (略) 应生效未生效案件的情况, (略) 相关庭室、承办人应生效未生效情况。
二、全链条要素式审判系统针对当事人诉求的最大集合,配置每个诉求对应的要素集合。
定义每个诉求的关键词,命中这些关键词的就认为命中该诉求。 (略) 实际使用情况,提供常用的案件诉求定义功能。
对案由要素进行精确配置管理,每个诉求都能够对应关联到要素集合,根据用户确定的案件诉求值呈现案件相关要素。
系统为法官提供要素信息核对及智能校验功能,对比展示各方当事人的要素及同屏展示证据材料。
(1)支持同屏展示案件卷宗材料、要素信息。
(2)对比显示原、被告要素,醒目显示差异信息。
(3)支持对案件基本要素、原告要素、被告要素进行核对编辑。
原、被告要素信息以导图方式展示,支持诉求-分类-要素、诉求-要素、要素等多种层级展示风格。
系统支持维护案件的要素信息,并可更新案件信息思维导图,系统支持导出案件的要素信息。
要素平台提供要素查询接口,供第三方调用获取案件的要素信息。获取失败的,查询接口返回失败响应值和具体失败详细信息。获取成功的,要素查询接口返回案件要素结果信息。
要素平台提供要素接收接口,供第三方系统调用推送要素信息。要素平台核验要素信息是否存在,不存在,则获取要素信息并保存入库。
要素平台提供要素接收接口,供第三方系统调用推送更新要素信息。要素平台核验要素信息是否存在,不存在,则获取要素信息并保存入库。
系统支持梳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诉讼请求及其要素信息,形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类案诉讼请求思维导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诉讼请求内容包括损失赔偿及其要素、诉讼费负担及其要素等。
系统支持梳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案件事实与理由及其要素信息,形成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类案事实与理由思维导图。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事实与理由内容包括损失赔偿及其要素、诉讼费负担及其要素等。
为当事人、代理律师、调解员、陪审员等自然人提供电子诉讼平台注册入口,提交相关身份证件信息,进行人脸识别技术核验身份信息并采集其电子签名。
为企业、单位及其他组织提供电子诉讼平台注册入口,通过人脸识别技术核验法人身份信息,以及机构代码证信息比对、对接工商信息等保障注册信息的真实性。
系统支持实名制认证,在用户注册时进行人脸比对核验,比对成功的注册认证成功,比对失败的不予注册。同时系统支持人脸识别认证登录。
(略) 对机构提交的注册申请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的机构可 (略) 提交立案申请。
系统支持当事人单案起诉登记服务,当事人仅需输入案件结构化要素信息,包括身份选择(原告/原告代理人)、案由选择、 (略) 的原因、原被告起诉信息、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证据等材料的填写与提交。
系统自动提取每一个案件的结构化要素信息生成起诉状。
系统根据案件的诉求及要素信息,自动生成要素表,要素 (略) 内网。
系统支持基于生成的起诉状及送达地址确认书,通过扫描二维码进行在线扫码签名,签名信 (略) 内网并在文书中进行整合。
要素式智能起诉的案件立案审查经过后,审查的结果信息短信通知当事人。
提供关联展示当前用户的诉讼案件列表,提供依据年度、案号、当事人等条件查询功能。
支持当事人或代理人查阅个案基本信息、当事人信息、审判组织、开庭信息、诉讼材料等详情。
系统转诉前调或者立案成功后,每个案件会形成唯一的案件查询码,支持利用查询码查询案件和要素基本信息。
系统支持根据被告/被告代理人的身份信息自动查找关联案件,并向当事人弹窗提示。当事人确认后,案件自动进入被告的案件列表中,并实时同步案件进展。
被告查看案件基本信息,可对要素案件进行答辩。功能包括:
(1)为要素提供法律指引,支持针对原告诉求在线答辩。
(2)支持证据材料在线核对,诉求关联要素填写。
(3)支持追加额外要素信息及证据。
当事人进行要素答辩后,系统基于答辩信息与要素信息进行归纳整合,自动形成要素答辩状。
系统根据案件的诉求及要素信息,自动生成要素表,要素 (略) 内网。
针对外网起诉、答辩和内网办案,数据分开的业务场景,提供数据同步服务。
管理数据采集工具需要采集或者写入的数据源。源管理包括数据源的类型以及多库数据源的支持,可以管理数据源上子库的分区信息进行相关操作。
针对文件双向交互,系统支持定时任务配置,进行文件自动导出并将文件存放至导出固定目录待单向摆渡,系统支持查看当前执行的任务队列,支持调度相关的任务信息。
针对文件交互过程,系统支持查看生成文件的传输情况,支持对调度文件推送进度进行监控。
针对文件双向交互,系统支持定时任务配置,从固定目录中获取导出的结果文件,并获取文件进行自动导入解析,系统支持查看当前执行的任务队列,支持调度相关的任务信息。
当事人起诉提交后,通过数据同步功能,案件基本信息、诉讼材料及要素信息进入到内网,法官端可对案件进行立案审查。
通过设置审查意见的方式维护每个法官的常用审查意见列表,审查时可以选择已设置的常用意见。
通过设置超期原因维护常用超期原因,设置后可快速选择常用超期原因。
(略) 的民事一审案件可以计算批量案件的适用程序,批量审查时可以批量设置审查结论、适用程序等,也可以对单个案件的审查结论、适用程序进行修改,若批量案件中存在超期未审查的案件可以设置超期未审查原因且只对超期案件生效。
系统自动对比不一致有争议的要素信息,并以红色醒目进行提示,系统支持针对庭审环节争议焦点的要素进行修改核对,辅助庭审笔录的生成。
系统提供要素智能阅卷功能,提供要素与卷宗材料左看右核对功能,基于要素信息,筛选出关联卷宗材料直接展示,辅助庭审质证环节快速进行质证核对。
提供原被告双方的要素对比情况,供法官归纳争议焦点。包括:
(1)系统自动比对双方要素实例数据不一致的要素,并显示在界面中。
(2)法官参考比对提示后,系统提供认定功能,并支持填写争议结论。
系统支持自动生成要素阅卷笔录。主要功能如下:
(1)根据要素案件要素,自动提取要素信息,自动生成阅卷笔录,并对要素信息高亮显示,辅助法官快速总结。
(2)支持左看右写,在线编辑阅卷笔录。
系统支持自动生成要素撤诉笔录。主要功能如下:
(1)根据要素案件要素,自动提取要素信息,自动生成撤诉笔录,并对要素信息高亮显示,辅助法官快速总结。
(2)支持左看右写,在线编辑撤诉笔录。
系统支持自动生成要素调解笔录。主要功能如下:
(1)根据要素案件要素,自动提取要素信息,自动生成调解笔录,并对要素信息高亮显示,辅助法官快速总结。
(2)支持左看右写,在线编辑调解笔录。
在开庭前,系统提供在线智能阅卷,辅助归纳庭审提纲,主要功能如下:
(1)同屏展示案件卷宗材料、当事人基本信息、要素信息。
(2)提供对当事人信息及代理人信息的核对和修改。
(3)支持对比显示原、被告要素,醒目显示差异信息。
(4)自动整理争议焦点、待证事实、无争议事实,辅助法官进行事项认定。
(5)利用要素证据快速定位和展示案件卷宗材料。
(6)汇总归纳争议焦点、证据清单等内容,支持在线修改,为后续笔录(提纲)智能生成提供基础。
自动智能生成类型化案件要素式阅卷笔录、撤诉笔录、调解笔录、质证笔录、庭审提纲、庭审笔录。主要功能如下:
(1)依据法官庭前阅卷认定的结果,或直接根据类型化案件要素,自动生成笔录(提纲),并对要素信息高亮显示。
(2)支持左看右写,在线编辑笔录(提纲)。
系统支持制作简易判决书模板,并配置要素变量信息,形成要素式简易文书模板,庭审环节,系统支持针对完备的要素信息,一键生成简易判决书。
系统自动生成要素庭审笔录。主要功能如下:
(1)根据要素案件要素,自动提取要素信息,自动生成庭审笔录,并对要素信息高亮显示,辅助法官快速总结。
(2)支持左看右写,在线编辑庭审笔录。
采用 (略) 2016年印发的最新样式,内容包含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类型标准文书模板。提供可视化的文书模板编辑工具,用户可以自由对文书模板样式进行调整,并添加替换变量。
系统提供常用文书变量维护功能,便于用户自定义文书模板或维护文书模板时使用,同时支持个性化文书变量定义。
支持文书模板的导出。
系统支持离线裁判文书的批量上传功能,系统自动针对上传文书匹对案件信息,关联材料与案件目录的对应关系,实现批量文书的上传和入卷。
(略) 审判流程系统深度融合,支持案件批量立案;与审判流程节点信息实时同步融合,实现法官唯一账号登录,统一完成案件数据上报。
(略) 电子卷宗系统对接,实现当事人提交诉讼材料以及平台生成文书自动入 (略) 电子卷宗系统管理。
投标人须承诺本次诉讼费监管系统及类型化案件要素式审判系统能够与 (略) 、 (略) (略) 、来 (略) 审判管理与服务平台无缝对接,可实现互联互通,中标后测试,测试不合格视为虚假应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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