洞阳镇长东村干山组小农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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洞阳镇长东村干山组小农水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洞阳镇长东村干山组小农水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招 (略) 洞阳镇长东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湖南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洞阳镇长东村干山组小农水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略) 洞阳镇长东村干山组

2.3 建设规模:具体长度以实际测量为准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 (略) 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 合理定价:*.00元

0.5m×0.5m砖砌渠道(水泥砖水泥砂浆抹面)×486m,上限价300元/米

0.6m×0.6m砖砌渠道(水泥砖水泥砂浆抹面)×721m,上限价350元/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 (略) 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中的水利工程施工企 (略) 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 (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开标后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领取中标通知书后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3年7月31至2023年8月4日上午 9:00 ~ 12:00、下午 14:00 ~ 17:00 (北京时间),报名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如有);(4)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注册或入股企业备案登记表(如有);(5踏勘函)到湖南 (略) ( (略) 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缴纳。

6.3.因本项目工期紧张,地形复杂,为避免中标后造成施工延误,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由授权的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时间段内,并获得招标人出具的函,此函扫描件须并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人踏勘联系人:盛先生 *,并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期如质完成施工(格式自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7日09:30时间),开标地点: (略) 洞阳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略) 洞阳镇府前街32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1.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仔细查阅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8.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洞阳镇长东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洞阳镇长东村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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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洞阳镇长东村干山组小农水建设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及自筹。招 (略) 洞阳镇长东村村民委员会 (以下简称“招标人”)。招标代理为湖南 (略)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依法依规依程序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洞阳镇长东村干山组小农水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 (略) 洞阳镇长东村干山组

2.3 建设规模:具体长度以实际测量为准

2.4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工程,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施工规范、验收标准

2.6 保修要求: (略) 2000年279号令规定

2.7 合理定价:*.00元

0.5m×0.5m砖砌渠道(水泥砖水泥砂浆抹面)×486m,上限价300元/米

0.6m×0.6m砖砌渠道(水泥砖水泥砂浆抹面)×721m,上限价350元/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 (略) 小额工程施工企业名单中的水利工程施工企 (略) 农业农村局经管站报 (略) 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村集体参股的经济实体。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阶段采用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万元整,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给招标人。(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开标后现场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与领取中标通知书后转为项目履约保证金(不计息)。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请于2023年7月31至2023年8月4日上午 9:00 ~ 12:00、下午 14:00 ~ 17:00 (北京时间),报名须携带如下材料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3)授权委托书(如有);(4)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注册或入股企业备案登记表(如有);(5踏勘函)到湖南 (略) ( (略) 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获取招标文件。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报名时缴纳。

6.3.因本项目工期紧张,地形复杂,为避免中标后造成施工延误,有意向的投标人必须由授权的该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到施工现场进行踏勘,踏勘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至2023年8月2日,上午09:00-12:00,下午2:00-5:00时间段内,并获得招标人出具的函,此函扫描件须并入投标文件中。招标人踏勘联系人:盛先生 *,并承诺在中标后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按期如质完成施工(格式自拟)。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3年8月7日09:30时间),开标地点: (略) 洞阳镇人民政府三楼会议室( (略) 洞阳镇府前街32号)。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8、招标人补充的其他内容

8.1.请投标单位认真阅读招标公告、招标文件、仔细查阅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

8.2.中标人需在中标通知书发放之日起3日历天内,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并在签订合同后3日历天内进场施工。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者拖延进场施工的,招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替补,依此类推。

9、联系方式

招标人: (略) 洞阳镇长东村村民委员会

联系人:盛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洞阳镇长东村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 (略)

联系人:胡女士

联系电话:*

地址: (略) 集里街道庆泰路碧桂园商业街504栋205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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