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顺德区分公司东部政企客户智慧校园信息化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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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顺德区分公司东部政企客户智慧校园信息化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名称:2023年顺德区分公司东部政企客户智慧校园信息化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7-31 16:57:40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07-31 17:3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8-07 17:30:00
终止:

2023年顺德区分公司东部政企客户智慧校园信息化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 (略) 东部政企客户智慧校园信息化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16387),招标人为 (略) 佛山分公司,招标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学校提供信息化服务方案,方案包含智能专网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通行道闸系统、图书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电脑教室系统、语音教室系统、舞台音响系统、智慧校园管理系统、考勤系统、机房建设系统、电子围栏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无线覆盖系统、远程抄表系统、无线对讲覆盖系统、巡更系统、自动升降旗系统、防撞升降桩系统等集成服务。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服务名称

预算费用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元)

预算费用

(含税)

(人民币元)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CP10009

代营服务

2 (略) 东部政企客户智慧校园信息化服务项目(第二次)

*.36

*.00

(略) 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调试、培训与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2个月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元(不含增值税),*.00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具体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5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财务要求:无。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服务类】的相关服务经验,至少提供1份同类项目合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须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要求【4】人及以上,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2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劳动合同。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6 云化应用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从国家数字化转型战略,服从招标人云改数转推进部署要求,将项目的相关云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云化应用协同处理。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 (略) 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 (略) 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 (略) 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7月31日17时30分至2023年8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如有登记申领多标段的,请务必按标段分别申领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标段的投标。

4.2.3 招标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4.3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4时15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佛山分公司

地 址: (略) 禅城区汾江南路35号

邮 编:*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

电子邮件:/

网 址:http://**.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项目负责人:曾国财/刘晓虹/罗剑波/王美霞/植颖锶

联 系 人:(含招标文件内容的咨询)王美霞*/植颖锶*

电子邮件:*@*89.cn

网 址:http://**

开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5426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7月31日

,顺德区
招标公告名称:2023年顺德区分公司东部政企客户智慧校园信息化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创建时间日期:2023-07-31 16:57:40
招标文件发售起始时间:2023-07-31 17:30:00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3-08-07 17:30:00
终止:

2023年顺德区分公司东部政企客户智慧校园信息化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 (略) 东部政企客户智慧校园信息化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代理机构编号:ZJZB-2023-16387),招标人为 (略) 佛山分公司,招标代理机 (略) 。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学校提供信息化服务方案,方案包含智能专网系统、视频安防监控系统、通行道闸系统、图书管理系统、背景音乐系统、多媒体教学系统、多媒体会议系统、电脑教室系统、语音教室系统、舞台音响系统、智慧校园管理系统、考勤系统、机房建设系统、电子围栏系统、停车场管理系统、无线覆盖系统、远程抄表系统、无线对讲覆盖系统、巡更系统、自动升降旗系统、防撞升降桩系统等集成服务。

1.2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规模、服务名称、数量及主要服务周期及服务地点具体如下:

序号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服务名称

预算费用

(不含增值税)

(人民币元)

预算费用

(含税)

(人民币元)

服务地点

服务时间

1

CP10009

代营服务

2 (略) 东部政企客户智慧校园信息化服务项目(第二次)

*.36

*.00

(略) 内招标人指定地点

合同签订之日起40个日历日内完成系统调试、培训与验收工作,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提供12个月服务

本项目将按照不定期更新的《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应用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的应用依据“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及相关规则确定。无涉及的评估产品品类的,针对具体产品品类的处理结果均不适用,仅适用针对供应商的处理结果。请务必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在“通知-系统公告”模块查阅《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

1.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1.4★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36元(不含增值税),*.00元(含税),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5 ★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不含增值税),具体详见分项报价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应不低于【250】万元(含)人民币(如注册资本或开办资金为其他外币的,按照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换算成人民币)。】【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财务要求:无。

2.1.4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近3年(2020年6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全国范围内的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指【系统集成服务类】的相关服务经验,至少提供1份同类项目合同。

备注:

(1)业绩按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名称、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有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至少一份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如提供的框架合同无具体合同总金额的,则须提供该框架合同下有具体金额的、双方确认的、符合本项目要求的订单为依据;证明材料资料不全无法确定为同类工程业绩,不予认可。

(2)如法人参与投标的,法人或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均予以认可;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则只认可该分支机构的业绩证明材料。

(3)合同原件备查,如评审时需要核查,接到正式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送达评标现场,否则业绩不予认可。

2.1.5项目团队要求:

投标人须拟派【1】名项目负责人,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其他成员要求【4】人及以上,同时提供以上人员的社保证明(社保局出具的2022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任意3个月的社保证明,且参保人所属单位为投标人)或劳动合同。

备注:如法人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投标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如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社保证明须体现参保人为投标人或其法人。

2.1.6 云化应用承诺: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承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服从国家数字化转型战略,服从招标人云改数转推进部署要求,将项目的相关云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照片、视频等)按招标人要求进行云化应用协同处理。

2.1.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2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36个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 (略) 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http://**.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最近三年内(自投标截止时间前60个月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记录;

(16) (略) 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 (略) 规定纳入特殊供应商(D类)的公司与投标人存在控股关系( (略) 的控股股东/投资人在投标人的持股比例达到50%及以上)的;

(17)【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评估品类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段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8)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3年7月31日17时30分至2023年8月7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按以下步骤顺序进行操作,获取招标文件:

4.2.1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 后,通过“招投标-采购文件领取”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进入本项目进行招标文件登记申领。未在系统注册的投标人须先进行注册,注册方法详见本公告“6投标人注册”。

4.2.2如有登记申领多标段的,请务必按标段分别申领和下载招标文件,否则后续将无法继续参与未申领或未下载招标文件的标段的投标。

4.2.3 招标文件以“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登记申领下载的为准。

4.3 招标文件不收取费用。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28日14时15分。

5.2.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我的项目”模块或通过“电子采购入口”跳转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选择本项目进行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通过电子采购系统完成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的上传。投标人未在电子采购系统进行招标文件申领登记或电子投标文件未按照要求加密的,将无法通过电子采购系统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5.3.本项目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同一时间通过中国电信电子采购系统开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7. 投标人注册

7.1 【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注册

未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须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首页“立即注册”模块完成注册后,方可申领本项目招标文件。

7.2 CA证书办理

参与电子采购的潜在投标人须提前办理CA证书进行电子投标文件编制和投标,并确保CA证书在使用时有效。【CA证书办理流程详见【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操作指引-CA办理”。】

7.3技术支撑联系方式

电子采购系统技术支撑:【服务热线*,*@*hinatelecom.cn】。

CA证书办理技术支撑:【服务热线010-*/010-*,服务邮箱:*@*hinatelecom.cn】。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9. 联系及异议接收方式

8.1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略) 佛山分公司

地 址: (略) 禅城区汾江南路35号

邮 编:*

联 系 人:黄工

电 话:0757-*

电子邮件:/

网 址:http://**.cn

开户银行: /

账 号: /

招标代理机构: (略)

地址: (略) 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

邮 编:*

项目负责人:曾国财/刘晓虹/罗剑波/王美霞/植颖锶

联 系 人:(含招标文件内容的咨询)王美霞*/植颖锶*

电子邮件:*@*89.cn

网 址:http://**

开 户 名: (略)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花园支行

账 号:*5426

8.2异议接收方式

登录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portal/ctscPortal)后,通过“招投标-采购异议-提出异议”模块提出。

招标代理机构: (略)

2023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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