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理学院电子束光刻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大学理学院电子束光刻机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 (略) 电子束光刻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 16: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至2023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房间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2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房间第一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6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伟 靖立泉 窦玉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开区卫津路9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郝老师、蔡老师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伟 靖立泉 窦玉玲 * * * |
项目概况
天 (略) 电子束光刻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房间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C2023N0029
项目名称:天 (略) 电子束光刻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子束光刻机:1台。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房间
方式:<1>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山东 (略) (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房间)获取。<2>邮件获取:(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 (略) 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户名:山东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济南燕山支行;帐号:*341(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 *@*63.com, (略) 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信息。 (4)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提交文件时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5)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房间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大学
地址: (略) 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方式:郝老师、蔡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 (略)
地 址: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
联系方式:韩伟 靖立泉 窦玉玲 *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伟 靖立泉 窦玉玲
电 话: * * *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 (略) 电子束光刻机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其他货物/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
行政区域 | (略) | 公告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 16:28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2023年07月31日至2023年08月07日 每日上午:9:00 至 12:00 下午:14: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房间 | ||
开标时间 | 2023年08月22日 09:30 | ||
开标地点 |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房间第一开标室 | ||
预算金额 | ¥365.*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韩伟 靖立泉 窦玉玲 | ||
项目联系电话 | * * * | ||
采购单位 | 天津大学 | ||
采购单位地址 | (略) 南开区卫津路9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郝老师、蔡老师022-* | ||
代理机构名称 | 山东 (略) | ||
代理机构地址 |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韩伟 靖立泉 窦玉玲 * * * |
项目概况
天 (略) 电子束光刻机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房间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ZC2023N0029
项目名称:天 (略) 电子束光刻机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365.*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5.*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电子束光刻机:1台。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不得分包转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60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规定,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小微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 (略)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4. 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5. 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商品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
6.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查询“信用中国”网站(http://**.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2)投标人须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上一年度(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月以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4)投标人须提供税款所属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相关证明材料;(5)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投标截止时间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6)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7)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若为被授权人投标,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需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07月31日 至 2023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房间
方式:<1>现场获取:为保证开票信息的准确性,请在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到山东 (略) (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房间)获取。<2>邮件获取:(1)请将标书款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从投标 (略) 的银行账号,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标书款”,采购代理机构开户信息如下: 户名:山东 (略) ;开户银行:兴业银行济南燕山支行;帐号:*341(2)标书款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投标人名称、投标人地址、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编号、投标人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人邮箱以邮件正文形式发送至 *@*63.com, (略) 予以确认。 (3)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信息。 (4)网上领取方式进行报名,报名日期以标书款到账日期为准。 注: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合格制,报名成功不代表评标现场通过资格审查,提交文件时需提供完整、清晰、齐全的资格证明文件。 (5)报名后如放弃投标,请将《放弃投标函》送达我司,未及时递交《放弃投标函》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3年08月2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房间第一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天津大学
地址: (略) 南开区卫津路92号
联系方式:郝老师、蔡老师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东 (略)
地 址: (略) 南开区白堤路180号万科时代中心12楼1211
联系方式:韩伟 靖立泉 窦玉玲 * * *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伟 靖立泉 窦玉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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